如果家屬被陌生人施以暴力,導致變成植物人,兇手也承認兩人素不相識,在還未將兇手定罪的情況下,你會不會為了救更多人,將家屬器官捐獻。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要考慮家庭經濟,所以會選擇捐獻,也有人想先將兇手繩之以法,所以暫時不捐獻。無論哪一種都是跟隨自己的心走。
近日,廣東佛山一男子在街頭無故被毆打致腦死亡,家屬捐獻器官受阻。
據受害人妻子表示,丈夫吳某在路邊無故被一摩託車司機用棍棒擊打頭部致重傷。住院一周後,吳某被醫院診斷為腦死亡。家屬希望捐獻器官救更多人,當地警方告知家屬,在不符合法律意義「死亡」情況下,捐獻器官存在影響後續量刑風險。
經受害人妻子許女士了解,吳某當天去樓下虎榜路口公交車站搭車,無緣無故被一個摩的司機拿著40多公分的鐵棍暴打頭部,在吳某倒地後繼續連續擊打5、6下。家屬也有去派出所查看事發監控視頻,當天下午警方也派兇手去現場指認,並且兇手承認雙方此前不不認識,因為他厭世,所以就想找個人發洩一下情緒。
目前吳某在醫院還佩戴著呼吸機,雖然還有心跳,可已經不能自主呼吸了。並且每天在ICU的費用太高,給家屬帶來一定壓力。醫院也告知家屬吳某的各項器官完好,家屬也有意願將吳某的器官捐獻出去,救更多的人。
當地警方覺得,如果現在進行器官捐獻,會對嫌疑人以後的判刑量刑有一些風險,因為警方進行屍體解剖是根據心臟停止跳動進行解剖。 當地器官捐獻組織人員表示,如果等到吳某心臟停止再進行捐獻,將產生器官損傷影響捐獻。
當地警方回應,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尚不宜器官捐獻。
警方的考慮並沒有錯,因為還未將兇手定罪,並且兇手的行為並不是一個小舉動,所以為了嚴懲兇手可以選擇將捐獻向後推遲,在家屬方面考慮的經濟因素,ICU的治療費用太昂貴,不是一般家庭負擔得起,並且判刑結果也並不是一時半會能解決的,所以家屬的選擇也沒錯,只能說個人選擇不同,個人心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