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人在拿「梁穎羅冠軍」事件給鮑毓明積極洗白?

2020-09-07 油炸綠番茄


梁穎和羅冠軍的事,算是我在微博追的最長的一出狗血劇。


不知道什麼事的,可以去看男女雙方的陳述:


女方梁穎陳述


男方陳述


怨侶分手,分分鐘能分出人命來。


女方和男方在這段故事裡應該都撒了謊。


梁穎的小作文寫的不錯,「我強迫自己一定要努力愛上他,因為越愛他我的痛苦程度就越輕」,字裡行間都想引導大家把自己當成第二個房思琪。


這樣就解釋了她為什麼在被強姦後依然選擇跟男方在一起。



可惜這中間漏洞太多,不太立得住腳。所以面對男方的反撲,她在沒有任何有力證據的情況下,只能委託律師公開承認沒有被強姦。


文字裡那些驚悚的情節,如何被暴力強姦,被利用裸照威脅以及由此產生的精神錯亂等,虛構和誇大成分居多。


但這也不意味著男方就是一隻天真無辜的小白羊。


男女方對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的描述出入有點大,綜合一下大概能還原出個80%的真相:


兩人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開始就是奔著戀愛去的。


女方自願跟男方去了情侶酒店開房,可能內心不太願意進行最後一步,但是在男方的主動下,半推半就還是發生了,沒有表現出強烈的反抗。


「約會強姦」很難定義和取證,更何況兩人後來還熱戀了兩百多天,誰也說不清男方到底是真強姦還是被構陷。


不過梁穎指出的羅冠軍約炮、嫖娼,大概率是真的,否則何來「保證書」,不會真有人相信男人去「商務會所」這種地方就是單純開個背捏捏腳吧?


這個故事在我眼裡,更像是性格偏激的姑娘覺得自己錯愛了一個渣男,所以用盡辦法就想把對方搞垮搞臭。


兩個人之所以走到今天,互相都有問題。


成年人不但戀愛自由,連撕逼都是自由的。


但是他們之間的那點情感糾紛,一旦上升到公域,操縱輿論,佔用大量公共資源,就有點過頭了。



這齣戲鬧到現在這個地步,比的已經不再是誰更有理,而是誰戲更足,更能豁得出去了。



如果梁真的豁得出去自殺(現在確實是在這麼瘋狂向大家暗示),網暴的風向就會再次轉到羅。


反過來,如果羅拿出自己被失業、網暴(現在已經在這麼做了),導致嚴重抑鬱甚至自殺,那網友就會把梁坐實了一個可怕的、報復心極強的以及有精神病、被迫害妄想症的女人。


至於吃瓜群眾,基本就像提線木偶,自以為有腦有正義的被牽過來遛過去。


這樣的事情一多,最壞的結果是堵住了很多真正的女性受害者的維權之路。


遇到強姦案,公眾首先反應的不是這個男人有罪,而是他是不是被仙人跳了?


不知道是不是早有預謀,隨著梁穎事件的「反轉」,給鮑毓明的洗白跟著就來了,到處都是為了他鳴不平的聲音,將兩件事緊緊綁定在一起,暗示鮑毓明也是被李星星母女誣陷。



還不乏各種網紅大V:

我就納了悶了,一個是成年人之間的感情糾葛,一個是40多歲男人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自願),兩件事能是一個概念嗎?


就在不久前,鮑毓明還得意洋洋在朋友圈搞什麼「發布會」,把自己打造成被惡人冤枉的英雄。


梁靜茹給你的臉嗎?


這起案件,的確疑點重重。雙方的證據都有所隱瞞,無論錄音還是聊天記錄都是剪輯過的。


隨著更多事實的浮出水面,李星星母女,的確算不上「完美受害者」。


有條證據最為致命,那就是鮑毓明指出李星星有兩張身份證,其中一張顯示97年出生,證明二人發生關係時女方其實已經超過了18歲。


不知道鮑毓明是從哪弄到的這張身份證,真假也只能由公安機關來鑑定。


但,不要以為大家都失憶了。在他親自接受的財新專訪中,曾經傳達出了這些信息:


千方百計想要領養女童是真。



想把「養女」變「未婚妻」也是真的。

李星星就算真的是97年出生,身份造假,拿了張14歲的身份證騙你,你睡她的時候,認知裡也是她今年14歲對吧?


你想偷金子,結果錯把金子當做了黃銅拿回家,你就不是個賊了?


她為什麼要身份造假呢?唯一的解釋就是你是一個戀!童!癖!


為了更進一步的「蕩婦羞辱」,鮑毓明還直接曝光了李星星的正面照,稱她「相貌平平」。


一個高大偉岸、學歷工作都優秀的「精英」中年男子,為何會對一個相貌平平的女孩情有獨鍾?


唯一的解釋依舊是:你是一個戀!!癖!



鮑毓明為什麼能逍遙法外呢,因為他太懂法了,處處踩著法律的邊緣。


李星星身份證如果坐實了造假,他就更不用承擔所謂法律責任。


但是不承擔不等於無辜。


李星星只是那個站出來的,無論她有沒有撒謊,都掀開了戀童癖利益鏈的冰山一角。



鮑毓明這些年到底還有沒有「領養」過其他女孩,如果有,她們的命運是什麼?沒人知道。把他永遠釘在恥辱柱上,就是在保護千千萬萬的女孩。


別動不動就扯什麼反轉,黑的洗不白。


他的臉上永永遠遠寫著兩個字:人渣。


相關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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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第二,鮑毓明沒有和小芳的母親結過婚,也就是鮑毓明並不是小芳的繼父,有一篇文章提到2015年鮑毓明帶著剛滿14歲的小芳,1972年出生的鮑毓明2015年時是43歲,根據我國收養法,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年級需差40周歲以上,而鮑毓明也從未和小芳辦理過正規收養手續,所以鮑毓明才能堅定的說出「我和她不是養父女關係」,事實上鮑毓明和小芳其實是同居男女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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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南風窗》向公眾揭露了一起極其醜惡的罪行——某公司高管、資深律師鮑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長達三年。2015年,43歲的鮑毓明收養了14歲的少女李星星(化名)。在此後3年的時間,鮑毓明對李星星進行控制,多次實行性侵。《南風窗》報導截圖李星星患上了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重度焦慮症,多次自殺未遂。此事件曝光後,引起了輿論的深切討論,鮑毓明受到無數人的討伐。
  • 梁穎羅冠軍事件反轉,梁穎刪除相關微博,並改名「放過我的家人」
    近日,「羅冠軍」事件引起持續發酵。事件起源於一位名叫梁穎的女生,發了一篇幾千字的長文,血淚控訴自己的男朋友是個渣男。兩人第一次約會,在沒有徵得女生的同意下,該男生就對她施以強暴。然而考慮到這個男生一表人才,女生就忍氣吞聲跟他維持了一段時間的戀愛關係。
  •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再調查:鮑毓明稱有足夠的證據戳穿謊言
    4月11日,在司法程序跟進的同時,鮑毓明接受了幾家媒體採訪,並對外「喊冤」。昨日南風窗記者趕赴煙臺,通過中間人牽線,鮑毓明也回應了南風窗記者提問,稱將「適當做些維權工作」。事件各方的動作「加速」,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星星的代理律師呂孝權表示,他們計劃兩天內趕赴南京,與李星星母女敲定事項,以維護李星星的合法權益。
  • 氣急敗壞的鮑毓明
    5月1日,五一假期的第一天,鮑毓明終於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回應了性侵養女的新聞。(前情:她真的很勇敢)中午12點多,他先發微博「你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意指有人撒謊。當天下午,他又發微博十問李星星。
  • 別過了熱搜就忘了她們|強姦案|審判|鮑毓明|法庭
    在這個尋常周日晚上,一樁惡劣性事件瞬間打破寧靜。酒館裡本來有20名男子,一切正常。當唯一的女性正準備離開時,其中一個男人猛地把門鎖上,阻止了女子的去向。還沒反應過來,另一個男人將那個女人扔到地上,順勢扯下褲子,強暴了她。酒吧裡的其他男人就這麼看著,有的人甚至歡呼起來。
  • 十問喊冤之後,鮑毓明正在悄悄脫罪
    微博驚現「總裁出軌女網紅」、「羅志祥多人運動」、「慶俞年事件」,熱鬧非凡。於是,沒有人再在意性侵養女案到底如何發展,鮑毓明的名字也在熱搜尋不見蹤影。這一次,是鮑毓明囂張地在微博現身。他依舊驕傲地稱自己「鮑律師」,用著威風的頭像。振振有詞地套用林肯的名言,直指李星星才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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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0日國內上市公司高層慘無人道性侵養女事件持續發酵後續,據相關人士了解天眼查2020年7月20日的最新公開數據顯示,世界通訊巨頭中興通訊在多個平臺發生了工商登記職務改變,之前一直擔任董事的(鮑毓明)在此次查詢中顯示退出了公司董事席位,新增替換的董事會成員為莊堅勝。
  • 鮑毓明案所謂「反轉」,是社會對性侵案認知的狹隘
    不過與N號房事件一邊倒的輿論不同的是,在《南風窗》的從受害人李星星(文中化名)角度進行報導後,《財新》的一篇從性侵嫌疑人鮑毓明的角度的文章似乎「反轉」了一部分人對此次事件的看法。雖然《財新》目前已刪除了這篇極具爭議的文章,並在昨晚發布道歉聲明,但我們不得不思考的是,為什麼《財新》報導的作者會得出「這個更像是一個自小缺乏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