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16:0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立足「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將「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列入我國「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堅決扛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神聖使命,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日益增長的需要,著力解決新發展階段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做出應有的貢獻。
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維護公正與保持廉潔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執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一看公正不公正,二看廉潔不廉潔」。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線,廉潔是公正的「助推器」和司法人員的「護身符」,維護公正與保持廉潔是司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所在,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所在。當前,隨著時代進步、社會發展、技術變革,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理解、預期、表達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法院辦案常常處在「聚光燈」下、質疑聲中,對辦案人員的素質能力、紀律作風提出了很高要求。作為法官,必須不斷提升專業素養、職業道德和抗壓能力,自覺把維護公正與保持廉潔統一起來,切實以實際行動維護好、實現好社會公平正義。一要堅守法律準繩。嚴格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嚴格遵循法律規定裁判案件、打擊犯罪、化解糾紛,切實做到不枉不縱、不偏不倚,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時,要依法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兼顧天理國法人情,講清「法理」,講明「事理」,講透「情理」,真正把抽象的法律公正地適用到每一個案件中去,實現個案公正與類案公正、法律公正與社會公正的統一。二要恪守司法良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法機關的職業良知,最重要的就是執法為民」。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司法為民,把維護好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不為各種紛繁所擾,不為各種噪音所惑,不為各種壓力所阻,在群眾期盼中以責任、良知、專業創造公正,在外界質疑中以擔當、堅韌、執著堅持公正,在不當幹擾中以忠誠、堅定、奉獻維護公正,切實以案件裁判詮釋公平正義、樹立社會規則、引領社會風尚。三要保持清正廉潔。司法不廉不潔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大障礙。要時刻緊繃拒腐防變思想防線,自覺正心、養性、慎權,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底線意識,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終保持法官與當事人的親清關係,時刻警惕被「圍獵」和「腐蝕」,不踩紀律紅線,不碰法律底線,堅決同以案謀利、徇私枉法現象作鬥爭,堅決杜絕「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切實在各種誘惑中以信念、廉潔、自律堅守公正。要始終牢記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永遠在路上,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促進公正廉潔司法。
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保證質量與提高效率相統一。質量和效率是一對辯證統一、緊密相聯的概念。質量是核心、是根本,沒有質量,何談效率,保證質量是司法工作最重要的標準。效率是質量的重要形態,遲到的正義非正義,沒有效率,質量也就大打折扣。近年來,伴隨著我國轉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在司法領域的反映更加明顯,案件類型多元化、法律關係複雜化特徵日益突出,訴訟案件數量連年增長,案多人少現象更加凸顯,如何實現保質加速已經成為人民法院面臨的一大挑戰。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把握髮展規律和司法規律,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抓住機遇,改革創新,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基礎上努力提高辦案效率。一要堅持質量第一。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堅決克服「重實體輕程序」「重結果輕過程」的現象,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裁判準確、程序合法、文書規範,確保每一個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要堅持一般案件發改率低、重大案件「三個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實的辦案要求,統籌考慮案件所蘊含的質量風險、穩定風險和輿情風險,妥善處理政策與法律、整體與局部、維權與維穩的關係,不斷增強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通過公正裁判化解風險、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確保辦案質量。二要努力提高效率。既要加強審判管理,充分激發內生動力,按照「減存量、化增量、均月量」原則,大力推進均衡結案,努力壓縮辦案周期,不斷加快辦案進度,防止案件久拖不決、長期積壓;又要加強動能建設,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拓展應用網上立案、視頻開庭等在線訴訟服務,充分發揮改革和信息化的綜合效應,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最高的司法效率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三要樹立「大質量、大效率」理念。堅持九牛爬坡、個個出力,從隊伍建設、工作部署、各項保障上向執法辦案工作傾斜,科學合理調配審判資源,強化內部協調配合,推進輔助事務集約化運行,優化政務和後勤保障,使法院各項工作都自覺服從服務於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同時要堅持上下聯動、同向發力,一審法院要樹立「訴訟到我為止」的志向和氣魄,嚴把案件一審質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上級法院要善於通過二審來分析研判一審法院在案件審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及時通過制定案件裁判指引、發布典型案例、開展案件評查、疑難複雜問題研討等方式,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
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有序放權與有效監督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放權是司法發展的需要,是司法規律的反映。監督是正確行使權力的保證,是歷史經驗的總結,有序放權與有效監督是保障公正高效權威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司法責任制改革進行到今天,人民法院層層審批的行政化辦案模式已被打破,而與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模式相適應的制約監督管理機制仍處在探索完善之中,一些地方出現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不願監督現象。我們必須在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同時,加快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機制,確保公正高效權威司法。一要堅持放權不動搖。充分尊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的法定審判組織地位,嚴格落實防止幹預過問案件「三個規定」,堅決防止以口頭指示等方式變相審批案件,加強法官履職保障,幫助法官排除案外不當幹擾,堅決支持合議庭和獨任法官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切實讓法官專心辦案、安心辦案、盡心辦案。二要加強監督不放鬆。始終牢記「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堅決糾正監督就是幹預、法官就要獨立等錯誤觀點,做到放權不放任;要進一步明確院庭長監督管理權限,緊盯「四類案件」,統一裁判標準;要改進監督管理方式,不斷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監督管理全程留痕、規範運行,促進依法正確履行職責;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委監督、檢察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持續深化司法公開,不斷拓展司法工作透明度,切實在各方面監督中以公開、規範、他律促進和檢驗公正。三要優化審判權運行機制,全面加強以員額法官為主導的審判團隊建設,配齊配強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改進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制度,優化績效考核,切實從制度機制上為依法獨立公正裁判案件創造更加積極有利的條件。
公平正義不僅要實現,還要以人民群眾看得見的方式來實現。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我們既要大力推進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還要積極履行「誰執法、誰普法」這個責任,以案釋法、以案講法,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更加充分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努力為實現我國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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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治評論】堅持「三個相統一」 推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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