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對待法治與德治的關係,歷來是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一個重大課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十分注重汲取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及治國理政經驗,對法治與德治的相互關係作了精闢的闡述。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他還進一步強調,「必須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同時,「必須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 」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和德治緊密結合的相關重要論述,對於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更加自覺地把法治和德治相結合,從而在治國理政中發揮出更大作用,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第一,在法治文化建設中,要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以及最近公布的《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提出的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要求,講清法、德共治的思想理念,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增強法德共治的自覺性。一要進一步認清法律與道德不同的特點與功能。法律是由國家制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其推行的行為規範,具有引導興利除弊、懲處違法犯罪、保護人民權益、調節社會關係、維護安全穩定的重大作用;道德則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在人們共同生活中逐漸形成的關於為人處世應當遵守的規範,是善惡、美醜、正義與非正義等的標準。法治主要靠國家力量來推行和落實,德治主要靠教育引導、內心自律、社會輿論監督來實現。二要進一步認清法律與道德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礎。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道德,都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思想,都貫穿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條紅線,因此它們是彼此相通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在國家和社會治理實踐中,既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懲戒作用,又要發揮德治的教化、規範和對法治的支撐作用,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三要認清法治與德治緊密結合、雙管齊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就以廉潔政治建設來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既要規範懲戒,嚴明紀律底線,更要引導人向善向上,發揮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領作用。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風邪氣。廉潔政治建設必須將法治與德治緊密結合,這是治本之策。
第二,立法工作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法治與德治緊密結合的重要原則。這不僅是制定良法、實現善治的需要,也是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確保社會安定和諧的需要。近年來,國家立法工作中堅持法、德結合融合,不斷見到新的成果。最近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章第一條寫明:「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在新制定的地方法規中,我們也看到了體現法、德合治的可喜成果。例如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淮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其主要內容就是通過對文明行為的鼓勵和對不文明行為特別是敗壞道德的行為的約束和必要的處置,來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質,促進文明建設常態化、法治化。在一些專項法律或法規的制定中,不僅可對重要道德規範作出明確規定,且可以根據新的情況充實具體內容。
第三,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和其他社會治理工作從業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職業道德修養,確保法、德共治落到實處。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良法還不夠,還得有一支德法兼修的高素質隊伍,秉持為民服務、廉潔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辦事,按照體現法、德相結合的原則把工作做好,妥善處理各種矛盾,維護社會安定和諧。習近平總書記歷來強調廣大幹部要德才兼備,增強職業道德修養。他要求廣大執法人員「要堅守職業良知、執法為民,把強化公正廉潔的職業道德作為必修課,教育引導廣大幹警自覺用職業道德約束自己,樹立懲惡揚善、執法如山的浩然正氣。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全面加強從嚴治黨,大力推進法治建設,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其他各方面的道德建設,收到了明顯的成效。為了更好地使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互相促進,相得益彰,我們還需要作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
(執筆:陸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