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漢董仲舒等力倡天人感應說,發展了儒家君權神授論,即「天人一也」,或「天人之際,合而為一」以來,神權就一直被皇權所利用,至清代,已發展到皇權宰制神權的地步。
清朝入關前,就將「敬天法祖」定為祖制。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最早承用漢禮祭天儀式行祭天禮。此後,明朝的神權法寶都被清朝繼承了下來並發揚光大。康熙雖通曉自然知識,但卻對儒家的天人感應說深信不疑。他說:「人君惟敬修其德,以與天意相感孚,不必指何事為何德之應。總之和氣致祥、乖氣致戾,乃古今不易之恆理。遇祥則謙、遇災知儆,乃人君應天之實事,亦無時不致其謹凜而已。」[1]以「對天惟敬,法祖惟誠」為座右銘的乾隆,對「敬天」不遺餘力。乾隆十二年重建天壇內外牆,乾隆十三年,祭天的儀仗隊綿延數裡,人數竟達3500人之多。乾隆在位六十年,親自到天壇行禮五十九次。清朝的祭天制直到其滅亡才被廢除。清帝之所以著力於「敬天」,意在表明皇權的神聖性,「斯乃非止人謀,抑亦天之所贊也」,皇帝乃「奉天承運」牧養萬民,即所謂「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為皇天子,下為黎庶父母,為天牧養元元」。清帝不僅強化「天子」的神聖性,更以佛自居。這不僅是後來的慈禧太后讓人稱呼她為「老佛爺」,他以前的歷位清朝皇帝,都兼有「老佛爺」之稱。這一點,明朝皇帝們自愧不如。
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中的天變和災異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成為臣下用以牽掣君主的工具,限制君主的專斷獨裁。《續資治通鑑》記載,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富弼聽說有人向皇帝進言稱災異無關乎人事,遂嘆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此必奸人慾進邪說以搖上心,使輔弼諫爭之臣無所施其力,是治亂之機,不可以不速救。」於是「即上書數千言,力論之」群臣利用天變,災異之機向君主諫諍的事例史不絕書。[2]但至清代,神權已完全處於皇權的籠罩之下,「天命」由帝王自身的代表所控制,必須要由帝王自身才得以體現,因而「天命」無法超越皇權。打著「敬天」的旗號的清朝統治者不僅不給臣下藉此約束君主的機會,反而藉以壓制群眾,神權完全壟斷於帝王一人手中,絕不允許其他人染指。乾隆完全禁止臣民談天變、災異祥瑞,並將災祥變異與人事的聯繫降到最低的程度。他宣稱:「君者,天之子也;天者,臣之父也。父之於子無不亟其愛,子之於父,當無不亟其敬」,即使君主對天有所失敬,天之父愛也不會立即改變。正如明朝君主荒淫無道,早應滅亡,「而無尚弗亡之,此非慈父之道其罪而有所顧惜乎!」這等於說敬天是人君的家事而已,他人休想將天意與君主對立起來。[3]
有清一代,將敬天歸為皇帝一已之事,割斷他人與天意的聯繫,任意宰制神權,使皇權成為籠蓋一切的絕對力量,任何人、任何思想不得有僭越皇權的通道。這是與專制主義政治思想極端嚴密與全面化相一致的。
在思想文化領域中,「崇正斥邪」是清帝一貫的思想與文化政策。康熙的十六條訓諭中,其中一條就是「黜異端以崇正學」。何謂正學,何謂邪言?所謂「正學」無非是宣揚君臣大義、綱常名教的思想學說;所謂「邪言」即那些與「正學」悖逆、違礙的思想言論。清朝的「崇正斥邪」的思想文化政策是通過禁毀圖書、文字獄與嚴禁清議來實現的。此三者合或一場空前的文化浩劫,其破壞程度、殘忍程度遠勝於前朝,明朝拂之莫如。思想殺人、文網株連匯成一片刀光血影,這便是盛世背後的真實寫照。
康熙五十二年(1714年),諭令全國「嚴絕非聖之書」,並規定對印製、售賣和查禁不力之官員的懲治辦法。乾隆時期禁毀書籍達到了最高潮。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頒詔徵求天下書,準備於次年編纂《四庫全書》,乾隆此舉雷厲風行,其真實用意是「寓禁行徵」。乾隆三十九(1773),清高宗最終撕下偽裝,將禁書真意和盤託出。他氣急敗壞地質問內外大臣:「乃各省進到書籍不下萬餘種,並不見奏及稍有忌諱之書。豈有衰集如許遺書,竟無一違礙字跡之理!」至此,高宗「寓禁於徵」的求書本意遂昭然於天下[4]乾隆利用編纂《四庫全書》之機,對全國書籍作了一次大規模的檢查、查禁、銷毀和篡改。凡有所謂「悖逆」和「違礙」之處的書籍盡皆焚毀。乾隆三十九年上諭中指出:「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間毀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風俗,斷不宜置之不辦」。[5]爾後,違禁書籍的範圍越來越大,「初下詔時,切齒於明季野史。其後,四庫館議,維宋人言遼金元,明人言元,其議論偏謬尤甚者,一切擬毀……隆慶以後,至於晚明,將相獻臣所著,靡有子遺矣」。[6]明末清初時,張煌言、錢肅樂、顧炎武、黃宗羲、孫奇逢等人的著作均予查禁。後來稍有放寬,但如黃宗羲的《明夷待仿錄》這樣的作品於梁啓超辦事務學堂時(1897-1898)仍只是秘密刊行。錢謙益、呂留良等人作品查禁得特別嚴厲。自乾隆三十九年諭令查繳禁書,至五十八年禁毀大致結束,十九年間,歷代大量典籍,或遭全毀,或遭抽毀,釀成空前未有的圖書浩劫,所禁毀之書達三千一百多種、十五萬一千餘部、銷毀的書版則在八萬塊以上。[7]
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裡,文字獄屢見不鮮,明朝文字獄可謂殘烈,但在清朝相比則相形見絀,清朝文字獄禍興獄之頻繁,株連之廣泛,處罰之殘酷,超過以往任何朝代,可謂至極,以至十八世紀末,知識分子仍尚存餘悸,因而龔自珍有「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以及「萬馬齊喑究可哀」的感嘆。
清朝文字獄集中發生於所謂康乾盛世時期,其重要特點:一是與密折制度相結合,使得文網更加嚴密,情況掌握得更加迅速,制獄過程更加高效,其威懾力也更令人恐怖;二是與編修叢書、類書,查禁圖書相結合,因而能文網廣布,徹底地、前所未有地清除統治者不喜歡的一切文字。康熙朝較大的文字獄案有莊廷龍《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制莊、戴兩獄案目的與方法都是赤裸裸地「殺直書」。史家稟筆直書對皇權起到的某種「制衡」作用,在專制到極端的清朝已經蕩然無存了。雍正是清朝第一個在全國以主動出擊方式大興文字獄的皇帝。雍正將曾靜煽動謀反案引至思想文化領域,矛頭直指已故四十餘年的學者呂留良。呂留良是清初著名學者,其著作中有強烈的反清復明與華夷之別的思想。雍正藉此案大做文章,以泯滅漢族的民族意識。雍正下令將呂留良及其長子呂葆中開棺戮屍,呂的學生嚴鴻逵監斃獄中,後戮屍梟示;呂的另一子呂毅中和另一弟子沈在寬斬首,呂、嚴、沈三族婦女幼丁賜予功臣家為奴;呂的私淑弟子門人、刊刻、販賣、私藏呂之書籍者或斬首、或充軍、或杖責。此外,雍正朝較大的文字獄案還有錢名世案、查嗣庭案等。乾隆時期,文網最密,制獄最多,真可謂寧可殺錯一千,不可錯過一人。朱維錚寫道:「僅原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清理輯錄的《清代文字獄檔》,所收六十五起文字獄原始檔案,乾隆一朝便有六十四起半,其中多起,不但可笑,而且可憫,……而且有些是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但乾隆都認為有必須深究的政治居心,嚴令查辦,以致從內閣首輔到縣令差役,都總動員去處理此類芝麻小事,當然也置同期國家大事於不顧。不待說,這使稍有近代頭腦的人,都不免疑心那時皇帝本人是否患了喚作妄想症的精神病。」[8]乾隆朝中較大的獄案有胡中藻詩獄、王錫侯《字貫》案、丁文彬逆詞案、戴移孝詩集案、石卓槐詩案等等。如果說康熙朝、雍正朝制獄的主要原因是打擊反清者、打擊朋黨,那麼乾隆朝制獄的原因則主要是打擊詆毀專制者,維護皇帝尊言。如乾隆以王錫侯所編《字貫》第一版沒有嚴格的避諱,判之斬立決,其子孫共七人判為「應斬」,其餘親屬至弟侄一輩皆鎖押解京,或斬或囚或流,婦女幼丁十四人判為奴,全部家產充公。
康乾盛世時,文字獄禍之殘酷,造成文化界的白色恐怖,令文人不寒而慄,不敢議論時政,官員們謹小慎微,如履薄冰。乾隆朝大學士梁詩正曾自述:「從不以字跡與人交往,即偶有無用稿紙亦必焚毀」。[9]惟恐讓人抓住把柄招至橫禍。就是後來的曾國藩在家書中仍不忘強調「少說話,多磕頭,乃是升官自保之道也。」
明朝尚有士人結社講學、清議之風,而至清初,在文化專制主義高壓下,清議「噤苦寒蟬」了。所謂康雍乾盛世時期,更趨消沉,一直到嘉道時期,這種「萬馬齊喑」的局面仍沒有根本改變。清代政府規定,除尚書、侍郎、總督、三臺以外,其餘官吏都不得「專折言事」各地縣學的明倫堂都置有臥碑禁令:嚴禁生員言事,不得立盟結社,不得刊刻文字,違者按律嚴懲。就連漢族傳統的「異姓之間歃血為盟,焚表結拜兄弟者」都為違禁,首絞從流嚴懲不待。完全剝奪了士人的言論、結社、出版的基本自由,宋明以來士大夫結社講學的習慣,至此磨滅殆盡。
康乾盛世極端的文化專制主義,就是要使天下士人沒有思想,避塞耳目,眾聽歸於一聽,眾論歸於一言,惟上是從,不得有絲毫不軌與出格,否則就是「狂悖」,就是「思想有罪」,就應誅絕。因而要以帝王一言統天下,以帝王的裁定為看待歷史和現實的標準,乾隆對上古至明末的史事重作評定,編輯成《御批通鑑輯覽》,成為當時論斷歷史奉行不違的圭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此書可「垂教萬世」,乾隆在卷首《御製序》中指出「則所以教萬世之為為君者,即所以教萬世之為臣者」,由此可見,乾隆顯然以聖哲、理論權威自居,其思想是永不會過時的。因之,歷朝歷代的評議皆可廢棄,君言的裁定成了歷史認知的最終標準,即所謂為萬世「植綱常」、「示彰癉」,君主被尊為承接孔子之後的思想教主。「總之,清朝實行文化專制主義的『崇正斥邪』,是專制制度的膨脹。至乾隆時期,皇帝不但以至高無上的權勢,而且要以最高思想教主的身份審查書籍、文獻以及所有文化現象,以自己的意志和見解作為文化領域判別『正』、『邪』的標準,進而力圖用其思想垂教萬世,這是君主專制主義思想的極端擴展,是一種在社會各個領域貫徹全面的個人專制的帝王觀念。」[10]
綜上所述,康乾盛世背後的專制,就理論而言,它比明朝更加細緻和深化,就手段而言,它比明朝更加野蠻和殘忍,正如嘉道時期的管同所總結的那樣:「明之時,大臣專權;今則閣、部、督撫,率不過奉宣職業;明亡時言官爭競,今則給事、御史皆不得有人論列;明之時,士多講學,今則聚徒結社者,渺焉無聞;明之時,士持清議,今則一使事科舉,而場屋策士之文及時政者,皆不錄。」[11]管同之言道出了盛世背後的歷史真相。
[1] 轉引自劉澤華主編,《中國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清卷),第694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2] 參見劉澤華主編,《中國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清卷),第695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3] 參見劉澤華主編,《中國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清卷),第696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4] 參見陳祖武、朱彤窗,《乾嘉學派研究》,第43頁,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5] 轉引自戴逸主編,《簡明清史》第二冊,第585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6] 轉引自戴逸主編,《簡明清史》第二冊,第585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7] 參見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第78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
[8] 朱維錚,《走出中世紀》,第45頁,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
[9] 轉引自杜家驥,《清朝簡史》,第84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10] 劉澤華主編,《中國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清卷),第685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11] 轉引自杜家驥:《清朝簡史》,第86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