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因其女兒梁頌昕上月在離境時有遺留手提行李在禁區外,隨後梁振英涉嫌向機場職員施壓,「叫我梁特首」,最終機管局容許將行李直送禁區。
媒體曝特首要求機管局幫其女將行李送入禁區
特首梁振英被指致電機場管理局前線職員,要求將其幼女梁頌昕遺留在禁區外的手提行李帶回候機室給女兒,最後機管局「特事特辦」,在未按須由物主親領行李的正規程序下,由機管局職員送入禁區候機室給梁頌昕。
《蘋果日報》報導,梁頌昕於上月28日凌晨,乘坐國泰CX872班機由香港飛往舊金山(舊金山),其母、特首夫人梁唐青儀以特殊人員身分到機場送機,他們在候機室等候期間,發現手提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梁太要求航空公司職員將行李送到禁區內,但職員指按機場保安規定,乘客必須重新辦理出境手續,親身到禁區外認領行李,惟梁太不同意,並稱「你的應該都知我系邊個,(行李)裡面無毒品無違禁品」。
報導引述的消息指出,梁頌昕其後致電父親梁振英求助,職員向接聽電話的梁振英說「梁生,你好」,梁振英立即指正說「叫我梁特首」,要求職員儘快協助其女兒取回行李;其間機管局一名高層亦有到場了解,經多番商議後,最終沒有按正規安檢程序處理。
報導又稱,據了解該行李有經過機場保安的檢查,並由機管局職員將行李送入禁區候機室內,相關職員亦有向梁太表明今次是「特事特辦」,重申正常的認領行李程序,但梁太仍不滿。
各界反應:機場管理部門需解釋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 民主黨的涂謹申表示, 機管局需要解釋, 為何不是乘客自行拿手提行李到機艙, 當中有否經過保安檢查, 會否影響機場保安, 如果今次是特事特辦, 要解釋特別的地方何在, 否則梁振英就是濫權, 無視保安安排及規定。他強調,機場保安非常嚴謹,任何地方如果有漏洞或破壞,不單影響國際航空安全,亦會減弱其他國家對香港的信心。
機師譚文豪在一個電臺節目表示,一般來說,若乘客遺留行李在禁區外,基於保安原則,需要自行到禁區外認領行李,以確保遺留行李期間,無人將其他物品放進行李內。
譚文豪指出,根據1961年《維也納公約》訂定,國家元首及使節可享有特權,他們的行李不用經過安檢就可帶上飛機。但譚文豪質疑,梁頌昕當時是否以「VIP」即貴賓級身份上機,認為機管局應交代。
譚文豪又指,在某些情況下,民航處處長有權行使酌情權,改變機場範圍內的程序。他質疑,若有人認為特首權力較大,比民航處處長更大,這個想法很危險,「是否等同日後不用警務處處長批淮遊行示威申請,由特首決定便可以。」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事件涉及機場保安問題,同時有人濫用職權,容許他人違反機場的規定,相當嚴重不能接受,嚴重影響香港機場的國際形象。他指出,香港國際機場是世界一流的機場,絕不容許有人跳過保安程序。郭家麒亦稱,梁振英若有向工作人員施壓,應向當事人及公眾道歉。
郭家麒今日已去信機場管理局行政總裁林天福,要求機管局交代事件,包括是否有人濫用職權及違反機場的保安規定。同時,郭家麒亦去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要求當局了解及交代事件。
機管局回應:處理梁頌昕手提行李無違機場保安程序
特首女兒的行李風波繼續發酵,機場管理局既上發出聲明,指處理梁頌昕手提行李無違機場保安程序。
聲明表示,機場管理局當值職員於3月28日零晨接獲報告,指在一號客運大樓七樓離境大堂發現一件無人認領行李。該職員到場後獲機場保安公司及航空公司職員告知,行李已得到物主認領。
航空公司職員從機場保安公司職員手上領回有關行李,並通過安檢,將行李帶入禁區範圍,最後交回物主手上。這件事情的處理程序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
梁唐青儀及梁頌昕聲明:當晚無用任何特權及向任何人施壓
就報導指行政長官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手提行李一事,行政長官太太梁唐青儀及身在美國的梁頌昕發聲明指 ,當日梁頌昕是循一般乘客登機手續及通道離境,行政長官太太只是到一般乘客的離境大堂送機,並無如報導所指,進入機場禁區或閘口範圍,亦無如報導所指的「特殊人員身分」。
聲明又指,梁頌昕當晚進入機場禁區後,即發覺遺留手提行李,當時向機場保安人員求助,要求親自取回,但被保安人員拒絕,梁頌昕因此按保安人員建議向航空公司人員求助;機管局及保安人員在禁區外發現該手提行李,經行政長官太太核實為頌昕擁用,該行李經機場安全檢查後送回給頌昕。
梁頌昕並無如報導所指向行政長官「求救」,行政長官當晚只是按習慣致電頌昕道別,從頌昕處才得知遺留手提行李一事,她當時與母親正在處理中;在整件事過程中,梁頌昕亦無向人表示她是行政長官女兒;當晚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太太和梁頌昕並無使用任何特權,亦無向任何人施壓。
特首晚間發聲明:無要求「叫我梁特首」
就《蘋果日報》今日報導行政長官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手提行李一事,行政長官發表聲明如下:
一、當日梁頌昕是通過一般乘客登機手續及通道離境,行政長官太太只是到一般乘客的離境大堂送機,並沒有如報導所指,進入機場禁區或門口範圍,也沒有如報導所指的 「特殊人員身分」。
二、梁頌昕並沒有就遺留手提行李一事向行政長官 「求救」,行政長官當晚按習慣致電頌昕道別,從頌昕處才得知事件,正由她及太太處理。
三、在整件事中,行政長官與機場管理局人員並無任何接觸,更無所謂施壓。
四、行政長官曾用頌昕的手機向協助她的航空公司職員了解,如果頌昕先行離開香港,留下手提行李之後的認領安排。
五、當晚行政長官沒有要求任何人 「叫我梁特首」,也沒有使用任何特權。
哎,在香港當個特首容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