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階級社會裡,從日常穿著到每日的餐食,對不同社會等級的人有著嚴格的規定,而「御」則通常只和當朝的帝王有關,比如皇帝用的筆叫御筆、皇帝騎的馬稱御馬。
而御史臺就是皇帝為幫助自己管理國家事務專門設置的一個機構,主要任務就是作為皇帝的「耳目」,監察所有朝廷官員的行為以及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並及時上報。
雖然,剛開始他們的官位並不高,但作為皇帝的親信和特殊授權,他們卻擁有著實際的權力,對朝中各方勢力有著明顯的制約作用,尤其是到了唐宋時期,御史臺的權力更是達到了一個高峰。
從禮治到法治,御史臺被賦予了怎樣的地位和職權?
「禮」,從氏族社會晚期到後來的階級社會一直是各朝君王特別重視的治國之道,因為它不僅將皇帝的權力合理、合法化,而且能從內心深處對人進行教化,是為全社會所認同的「道德律」。
而隨著部落制的衰落,一個更為龐大的系統——國家的出現和發展,僅僅利用道德教化來控制子民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更加規範化、強制化的東西,對人們的行為進行約束,於是法治便應運而生。
可是帝王們要如何確定自己是被擁護的、眾多的官員和百姓的行為是、合法的?那麼御史臺的出現則剛好能幫助解決這一難題。
1、上可彈劾百官、肅正朝綱;下可查訪民情、監管地方
負責監察的官員從秦朝便有了,名為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兼管監察。據《周禮》記載:「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贊書。」到了西漢末年東漢初期則正式確立了御史臺這一專門機構及其名稱,主要行使檢察權。
唐朝時期,御史臺這一機構便固定下來,並且更為規範化,其內部按職責分為了三院,有臺院、殿院和察院,掌管三院的便是御史大夫。有《唐六典》記載:「御史大夫之職,掌邦國刑憲典章之政令,以肅正朝列。」
從這可知御史大夫掌管著國家的法制、禮制以及政紀的朝中重臣,對整個王朝的穩定和發展負有重要責任。
2、除皇帝本人外,御史臺辦事可不受其他部門幹涉
元三十一年時,為維護御史臺的權威,元世祖特頒布誡諭:「肅正廉訪司官,監察御史查出公事取問,期間諸人毋得攪擾沮壞。」在通訊和交通都不夠發達和便利的時代,御史臺的存在不僅能夠實時地了解各官員的動向,及時彈劾作奸犯科之吏。
同時對地方治理能明察冤獄、宣揚民意,最為重要的是他們的言行不受官階、地位的幹擾,具有獨立的權力行使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了人際關係的幹擾,保證其權威性和公正性。
3、雖只是「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卻能對皇帝說「不」
御史臺的大夫、中丞、主簿等皆為文人,通過科考入朝為官,主要由皇帝親自選派擔任。他們不僅能監察彈劾百官以致丞相,甚至能夠拒絕皇帝的詔令,使其更改甚至取消。
唐太宗時就有御史堅持法度,反駁他的詔令說:「法令者,陛下制之於上,率土尊之於下,與天下共之,非陛下獨有也。」成為後來著名的「不敢奉制」故事,為後人所效仿。
4、從政治、經濟到司法竟沒有一處是御史臺參與不了的
除了對百官的監察和對皇帝的規勸等行政管理事務,御史臺還以監察的身份涉足國家經濟和司法的問題。據《冊府元龜》記載,唐朝51次彈劾事件中涉及官員經濟違法的約為53%。同時還對各地方的屯田、官府的鑄錢等事務有監察職權。
御史臺同大理寺、刑部組成「三司」,受理詞訟、參與審判並能專推制獄,成為三大司法機關之一。如唐文宗時就有規:「有囚稱冤者,監察御史聞奏,敕下後,便配四推,獄無冤滯,事得倫理。」早在德宗貞元四年,御史臺還增加了對軍隊、禮儀、治安和驛館的監察,其範圍之廣為歷代之最。
從秦漢到明朝洪武,幾千年裡,御史臺卻能獨善其身?
朝代幾經更替,每個朝代的統治者都會在吸取前朝的教訓上,廢除或增添一些相應的制度,並配置相應的機構以便管理以及新政的推行。比如以加強中央集權為例:西周時期的宗法制和分封制,到了秦朝便改為郡縣制,西漢則實施推恩令和刺史制。
制度的變化隨之而行的便是機構的變化,從秦朝的三公九卿到唐朝的三省六部無不體現了統治機構為當朝統治所需而不斷更新、替換。
但御史這一職務和御史臺這一機構卻一直被保留下來並為歷代皇帝所重視,雖然在明朝中後期改名為都察院,但其主要工作內容卻沒有變化,仍然擁有監察的權力。
1、皇權至上,但皇帝也只是芸芸眾生的一員
《宋史 宋綬傳》中有:「帝王御天下,在總攬威柄。」皇權是國家的最高統治權,皇帝在行政、立法、司法、財政、軍事等各個方面擁有絕對的權力,但天下事務如此之多、之繁瑣,即便是受過最好教育的帝王們也未免力不從心。
御史臺的出現與皇權相得益彰,不僅能夠幫助皇帝監察百官同時也幫助自己在重大戰略決策方面提供輔助,從而平衡各方勢力,達到滿意的效果。
2、打得江山容易,守住江山卻難之又難
《沁園春 雪》中說:「惜秦皇漢武,略輸文採;唐宗宋祖,稍遜風騷;一代天驕,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歷朝歷代的皇帝沒有不希望能夠江山永固,萬年長存的,但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最後落寞收場。
為了守住手中的基業,帝王們可謂煞費苦心,時時需要做好防備工作,御史臺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機構則能幫助他們客觀的了解現狀,了解自己的統治情況,從而防止權力的濫用。
3、朝中各黨各派各有勢力,為維護穩定局面,強大的牽制之力必不可少
古代王朝的勢力主要來自四個方面:大臣、宦官、外戚以及皇子。或為錢財、或為地位、或為理想,朝堂內外可謂風起雲湧,明爭暗鬥。
唐朝的安史之亂、宋朝的農民起義和周邊少數民族的不斷入侵、明朝的宦官專權等等都說明了皇權想要得到穩固就需要一股強大的力量來牽制、管理各方勢力。
而御史臺則滿足了這一需求,他們當中多是皇帝親信,為皇帝威嚴所在。《唐會要》記有,在朝臣們上朝時若有「或縱觀敕目,或旁閱制詞,或交首亂言,或行立怠慢」等行為,殿中侍御史都有責任進行糾彈。
御史臺令無數士人嚮往,君王們為何願意授權他們?
御史臺的權力主要在於它既是中央的行政監察機關,同時也是重要的中央司法機關。《通卷》中有曰:「御史為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隨著機構的不斷完善,御史臺的權責日漸擴大,從中央到地方,從百姓到帝王,從農業到商業,御史臺就如一張巨網將整個國家都納入管理範圍。
所以作為一國之主的皇帝如何管理好御史臺?並有效控制就成為一項必須解決好的事務,以防止他們以權謀私、貪汙作弊,從而樹立良好的清正之風。
1、御史大臣們各司其職,各享其權,不得逾越
《唐六典》中對御史臺及三院的職權有著明確的規定,比如監察御史在巡察州縣時,就必須按照「監察六條」進行,程序嚴格。這樣既能讓御史們擁有具體職權,同時又防止了權力的濫用。
2、嚴苛的選拔工作是關鍵
作為皇帝的耳目,「治官之官」的品行、才能都十分重要,所以歷朝皇帝對御史官員的選派是十分重視的,在品德方面主要強調他們的「正與直」,比如:西漢的御史大夫申屠嘉,明朝的南京御史馮恩都是剛正不阿的代表。
在才能方面,則強調明法博學,像西漢的張揚就因為學法、懂法而被推薦為補侍御史,北魏則有八百裡挑一任御史的著名事件,明朝的御史則規定必須為科舉出身。這樣才能從源頭上保證御史的綜合素質。
3、工作時間短而固定,降低官員恃權而驕的風險
在唐朝,監察官員的任期一般短而固定,監察御史任期一般為二十五個月,殿中御史為十五個月,侍御史十二個月,這樣能夠減少御史們結黨勾結,相互庇佑,利用職權之便而謀取它利。
4、有參謀之權、卻無決策之力
雖然御史官吏們有彈劾百官,甚至規勸皇帝的權力和責任,但他們多由皇帝任命,皇帝不僅掌握著御史臺長官和一般御史的選任權,而且掌握他們的生死大權。所以,為了保證合理控制他們的權力,最終事務的決定權還是在皇帝手中。
總結
從監察御史到成為國家最高檢察機構,御史臺隨著朝代的更替越來越受到君王的重視,權力也隨之擴張。從專門負責監察到彈劾任何職位的官員,甚至能夠規勸皇帝,並從政治、經濟、司法三個方面為切入點,監管國家內外大小事務。
御史職務和御史臺之所以能夠在朝代中得以延續,並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主要源於鞏固皇權的需要,同時控制地方權力的擴張,平衡各黨派勢力,以穩定朝政。
為了能夠更好利用御史大臣為國效力,皇帝們對其進行嚴格的選拔,並明確規定各職位權限,以及權力使用規範,從某種意義上說,御史臺權力的增加是中央集權加大的表現。
參考文獻
1、《文史知識》
2、《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3、《法學雜誌》
4、《廣州廣播大學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