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晉書》裡王獻之臨終遺言:「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一時感觸,竟潸然淚下。
「想伊歸去後,應似我情懷。」是蘇軾感慨世間恩愛難久,思憶死去的愛人吧。一語道破的,何嘗不是王獻之的心聲?古今情事一般同,仔細品讀蘇軾這闕《臨江仙》,竟像是合著他二人的事而作。
夢裡幾番哀,王獻之和郗道茂,這一對千載之下猶令人嘆息扼腕的佳偶。
時隔多年,在一生的盡頭,他介懷的仍是和她無奈的分手。「雲雨未成還又散,思量好事難諧。」說得何嘗不是他呢?
他曾因為內心動搖而背棄了她,又因為內心的堅持,終生放不下對她的愧疚。
王獻之是書聖王羲之第七子。書法造詣與其父並稱「二聖」,王獻之風流為一時之冠。史載他極重風儀修飾,雖閒居終日,然容止不殆——這不同與「偽娘」,是世家修養出的絕不怠慢的生活態度——精緻。
翰逸神飛,精雅自持,亦是魏晉時人欽敬的風流的一種。一次,獻之和兄長去拜謁謝安,二兄多言俗事,獻之寒溫而已。閱人無數的謝安由此評斷王獻之在二兄之上:「吉人之辭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小者佳。
除卻言辭謹慎,王獻之臨危不亂的風度也與謝安相近。
某次,王家失火,王徽之來不及穿鞋拔腳就逃,王獻之面色如常,由僕人扶著慢慢走出。不過,我覺得這個稍顯作態,想來火勢不緊急,萬一火燒屁股了,還是像徽之一語不發拔腳開溜比較實際,別坐等著僕人來扶。
又某夜,王家失竊,小偷入室,王獻之悠然睡臥在床觀望偷兒忙碌。眼看人家都快忙好準備收拾包裹撤退了,他方才悠悠然說出一句:「偷兒,青氈是我家舊物,留下吧。」嚇得心理素質比較低的小偷落荒而逃。
這個就比較狠了,他可以淡定到連機敏的小偷都不曾發覺他的存在。心理素質的確非同一般。
即使是在人才輩出的王謝子弟中,王獻之無疑也是出類拔萃的。他自幼得人讚譽,也確實不負眾望,勤奮自持。連王羲之都覺得此兒日後必成大器。對他嘉許。
王獻之成年後與其表姐郗道茂成婚,兩人青梅竹馬,夫妻感情甚篤。郗道茂也是名門世家女,郗家雖不如王氏顯貴,當年也曾顯赫一時,王羲之本人就是郗鑑的東床快婿。因有這層姻親關係,郗王兩家都樂見兩人結親。
郗道茂端莊嫻靜卻不刻板,是個頗具生活情趣的女子。王獻之與她性情相投,他原本宦情淡泊,不耐俗事。得此賢妻美眷後更加淡泊名利,只願流連山水清靜度日,潛心書法造詣。
本就不是醉心名利的人,因著王家的顯貴,他倆原可以就此清閒度日,做一對世人眼中的神仙眷侶。孰料,命運偏要幸福不得善終。
王獻之生命中,猝不及防出現的桃花是簡文帝的女兒司馬道福。司馬道福鍾情王獻之久矣。她原本嫁給了恆溫的兒子恆濟。恆濟後來欲篡兵權被廢,司馬道福就勢與恆濟離婚,提出要改嫁給王獻之。此時她已貴為新安公主,加上東晉皇室也頗為認可王獻之的人品聲望,認為他堪為佳婿。所以由皇太后做主,皇帝下旨詔命王獻之為駙馬。
「竹外桃花三兩枝」,哪個出色男人生命中不曾飄過兩三朵桃花?很出色又完全零緋聞的人,恐怕是很少見的。面對生命中猝然出現的桃花,多數人可以安然度過,神魂顛倒一番之後,最終拐回正道上去。而王獻之不同,司馬道福這朵深情款款來勢洶洶的桃花,打亂了他未來的全盤計劃,由於種種原因,他拒絕不得。
司馬道福心意堅決,即使王獻之燒傷自己雙腳以跛足為由拒婚也無濟於事。司馬道福擺明了姿態非君不嫁。這貌美的公主以不屈不撓的姿態挾持著深情而來,她是侵略性明確的強勢入侵者。
王獻之可以無視她,卻不能無視她身後是整個東晉王朝的壓力和期待,她的到來,是局勢飄搖的時候,不能斷然拒絕的示好。王獻之一旦矛盾,搖擺,首當其衝受害的就是郗道茂。
說句題外話,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反反覆覆聽一首老歌《夢裡幾番哀》,總覺得這歌中無可奈何的別離契合了太多悲哀故事的基調。
問你可知否
你追我逐去將河山改
聚了百般怨
令到深心難載
恨有幾多種
你爭我奪那恩情不再
夢要幾番追
竟需要斷愛
獨霸高處心中可有感慨
在你心裡
是否空虛難耐
夢裡幾番哀
嘆惜痛恨你身沉苦海
夢裡幾番怨
惋惜失去熱愛
夢裡千番嘆惜朱顏改
王獻之固然不是君王,但他一樣要追逐更高的名利。清冷女聲幽幽在嘆,似怨似憐。古往今來,多少爭名逐利的男子為達目的,不惜割恩斷愛。多少女子被無辜連累,辜負,貽誤一生。這歌者雖痛恨男子絕情,又哀憐他為野心名利所縛,一朝獨霸高處正是身陷苦海,日後不免空虛,後悔也無人傾訴。其曲一唱三疊,似足了郗道茂曲婉心聲。
知道嗎?這世上最不能考驗的是感情,因它註定要被其他因素左右。王獻之可以不為自己考慮,但作為世家子弟,他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和榮譽感。一個從小傲視群倫的世家子弟此時卻必須屈從於命運的安排。逍遙如謝安都要擔負起家族責任,為重振謝氏家族出山。被家族寄予厚望的王獻之註定不能置身事外,不能置家族利益於不顧。
一個男性朋友和我聊過,在家族利益面前,愛情永居其次。我失語,那一霎我心涼如冰。我想,我更明白了男人們的想法。那些被指責為負心人的男人的心裡,不是沒有感情湧動,只是,愛情很少能排在第一位。人生有更多待實現的價值。即使,他知道作出的,會是一個讓他終生追悔的決定。
捨棄一段真摯的感情不是毫不猶豫的,但是,該捨棄時,一定會捨棄——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分別——女人是可以用感情取代很多東西;男人是可以用很多東西取代感情。人生註定有一些你不想作又不得不作的決定。壯士斷腕還是輕的,就算是從此身心割裂不再活過,又如何?在大多數人的生命中。愛情都不是第一位的。
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
我湮沒在沒有你的孤獨裡,如海繁華,不與我相干。悵然回首。桃葉渡,孤舟望斷,看不到你期切的笑顏。
事態逼人。王獻之不願背棄卻不得不背棄與郗道茂的婚盟。我想他不能把自己的小幸福建立在整個家族的龐大危機上。能夠不顧一切的情痴畢竟是少數,王獻之不是賈寶玉,他的責任感不允許他為愛冒險,為愛痴狂。
如果他這麼做了,王氏家族會被其他的氏族藉機打壓。萬一一蹶不振他就是家族罪人。情聖不是人人可以當的。更何況,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一旦周圍危機四伏,兩個人的長相廝守只是痴人說夢。與其現在一意孤行,日後讓郗道茂和他一起背負罪名,不如獨自承擔痛苦。
——或許是我美化了他的私心。這男子也可能有自己更精深的算計。駙馬的身份能給他帶來更大的名望。魏晉之人重自由,更重名望。即使內心再不屑仕途經營,他也不能拒絕這名望帶來的好處。他也不會意識到日後會有多痛苦。
利益權衡後他決定與髮妻離婚。郗道茂早年與他生有一女玉潤,未幾夭折,其後未有子嗣。她沒有理由留在王家,面對進退兩難尷尬的局面,我想她會選擇有自尊地離開。看不見十八相送,長亭話別;看不見涕淚交流,依依不捨。離別之際,誰也沒有說出決絕的話,心知此生斷難再見。真正生離死別兩心空寂。像磐石迎頭砸下,壓得人粉身碎骨,魂飛魄散。
是我親手送你走——毋相忘。怎相忘?她乘船離開,他隔河相望。清淺的一道河,星漢迢迢難渡。天上的銀河不是傳說,它真實地存在於離別人的心裡,你頭也不回,如那桃花隨流水遠去了。生命中有一部分的我跟你走了,像影子依附你,不會再回來。
是你親手送我走——不要說,不捨得。願你儘早將我忘記。此生已矣,相見無期。我可以強迫自己放棄,卻無力再自欺。
郗道茂與王獻之離婚之後,回到郗家不久鬱鬱而終。王獻之與新安公主成婚之後,官運亨通,官至中書令。驕縱的新安公主對他因深愛而順從,王獻之卻始終鬱鬱寡歡,中年之後兩人才生了一女神愛。(這又是另一個悲劇的開始,王神愛13歲嫁給了痴傻皇帝——司馬德宗,下半生極其悲慘)
榮貴已極的他快樂嗎?可以確定地說,他不快樂。最崇尚自由的他不得自由。年輕的時候會以為自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年老以後才知道真正的自由是想不做什麼就不做什麼。他做不到!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晉書》中這一封沒頭沒尾的信,言辭極盡哀痛。觀其語氣,相信是王獻之寫給離婚之後的郗道茂,訴說自己的疚悔,以及對她持久不息的思念。
別後經年,他說,最好的時光仍是我和你生活在一起的時候,曾經的愛刻骨銘心,即使它不美滿,在我心裡亦燦美不可比擬。你的一顰一笑佔據了我心,吸附著我的記憶。想忘也不能忘,你離去越久,我愈發沉湎在對你懷想中不能自拔。
這可能是王獻之寫給自己的,一封永遠都不會寄出的信。過去的事像殘損的夢。一往情深是無處投遞的信。
這封信郗道茂看到過嗎?看了會作何感想?看到了又能如何——縱然她明了他一腔深情未改,但事已無可挽回。愛過,就算了吧。怨憎無益,哀恨無益,痴戀更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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