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溫州附一醫新院碎石科陳某夫醫生給病人做輸尿管上段碎石手術,因處理不當,結果將腎臟「碎」出血!
△術前報告單
網友稱:該醫生給病人做碎石手術後,輸尿管上段結石沒打掉。醫生術後聲稱已經打掉大半,但拍了CT發現結石還在。
△術後超聲報告單
網友列舉陳醫生處理不當的情況:
做這類手術默認都要打止血針。但碎石科陳某夫醫生在做碎石術前,忘記給病人打止血針(防止腎出血),該醫生術後聲稱止血針不打也行。而我們從其他地方了解到,碎石成功不打止血針沒影響,但假如出現意外,止血針就能起到降低腎大量出血的風險。
該醫生忘記給病人籤署風險協議,且並未告知碎石有腎出血相關的併發症,患者完全沒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在住院期間,陳某夫醫生告知這是醫院「有意為之」:因大部分碎石手術都是可做可不做,如果告知病人有碎石風險,將有大量的病人會選擇不手術,詳情見以下錄音)
△病患家屬與醫生通話記錄(部分翻譯有誤,以通話內容為準)
手術後,該醫生在不知病人腎已出血的情況下叮囑病人回家多跳動,病人遵醫囑蹦跳一夜,導致腎出血加劇。
△術後報告單
網友稱:陳某夫醫生建議我們去醫患辦公室尋求立案解決醫療事故問題(音頻內有提到),工作人員敷衍了事、推脫再三,關鍵的信息諸如醫療糾紛的立案蓋章未蓋、調解程序等信息均未能提供。
△碎石手術後
網友稱:出院後,我們尋求《溫州市人民調解委員會》從中調解,調解過程中,醫院告知我們所提的賠償太高,我們就砍掉了大半的其他的費用比如:至少半年的誤工費、住院夥食、陪護費、交通費、精神安撫費、營養費、後續醫療費等等,而只是讓他們賠最基本的因醫療事故導致的住院加急診的醫療費用,但是醫院還是拒絕賠償!!醫院以無法認可為由拖著進度,且告知醫院認為院方有過錯但不至於負全責。
△碎石科--陳某夫醫生
網友稱:一個多月後調委會還是讓我們申請醫療鑑定,以定醫院是否全責。我們打電話給鑑定機構要求鑑定,鑑定機構說這個事情正在調解當中,應該由調解委員會委託提出做鑑定的申請,但是調解委員會以他們從來沒有過委託為由拒絕提出申請...因為我們是福建人,每次去溫州鑑定或者處理醫療糾紛都比較麻煩,希望醫院還我們公道。
小編觀點
據網友報料得知:打止血針、籤署風險協議,這是手術前必須做的。而碎石科陳醫生因處理不當而導致該名病患情況愈發嚴重。目前,該網友稱調委會中止了這個案子,讓病患自己花錢做醫療傷害鑑定。小編表示不解,為何碎石手術沒碎石,反而「碎」出血了,現在還要自己掏錢做鑑定?最後,懇請相關部門能重視此事,還家屬一個公道。
來源:公眾號溫州說事兒(原創),未經許可謝絕轉載!
編輯:小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