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郭敬明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後有於正抄襲瓊瑤的《梅花烙》,導致郭敬明的電影《晴雅集》被下架、退出《我就是演員3》;今有羅聰被曝出其演唱的《簡單的幸福》副歌部分疑似抄襲許嵩的《有何不可》。
對此,羅聰所屬的孔雀音樂強硬回應:「《簡單的幸福》不存在抄襲!如此後再有刻意捏造事實,惡意中傷我公司及羅聰,侵犯了我公司及羅聰的名譽權,對此行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並附上兩首歌的簡譜對比。
仔細看兩首歌的簡譜對比,不能說一模一樣,至少部分旋律相近,羅聰方可別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目前許嵩方已將簡譜交給專業機構鑑定。
近年來歌曲抄襲成風,近年較火的歌曲比如《出山》、《一釐米的距離》、《心如止水》、《沙漠駱駝》、《舒克與貝塔2020》等都涉嫌過抄襲。
其實,「抄襲」早已在十幾年前,那時中國樂壇較為穩定、人們開始認識到智慧財產權為何物的時候,便開始成為人們心中新一個對世界公平的衡量稱。
在音樂範圍內,目前在法律上的規定是:和弦、和聲與結構等相同、相似不構成抄襲。網上盛傳的「8小節以上雷同便視為抄襲」也僅僅是一個行業慣例,並非正式的法律條文。即是說,音樂抄襲缺乏準確的萬無一失的定義。
因此,多少人鑽了法律的空子盡情享用別人的勞動成果。這側面說明,是不是會有一些業餘音樂創作者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為了名利去套用、改編別人的曲子當成自己的?
回想起2018年李袁傑參加《明日之子》時,華晨宇讓他現場彈一個6級的和弦,他並沒有彈出來。華晨宇的評價足以說明他對抄襲的看法。
「國風是一個音樂理念,我覺得要做的是『創新』。」
「樂理知識很重要,否則你做出來的東西你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這個是很可怕的,因為太浮躁,然後就會標註自己是原創人。」
「做原創的人不應該去做這種套旋律的歌,起碼最基本的樂理知識要懂,如果不懂的話,不要來標榜原創。」
音樂抄襲,周而復始,頻繁出現。音樂抄襲就像是娛樂圈的不定期例行會議,每隔一段時間就自動產生議題,來一次全民參與討論。每個人對抄襲的判斷不同,到底如何判斷音樂抄襲?還是交給專業機構鑑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