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諾」,兩千多年來季布成為講信用的象徵。當今契約社會尤當提倡按時按質按量兌現自己的承諾。
說起和失信人打交道,至今還讓我刻骨銘心的有二次。
第一次是在小學讀四年級時。那天放學後,我和一個既是同班又是鄰居的高個子男同學一起回家。因為我當天在班級裡曾經炫耀過我的那幾十張「紅雙喜」「中華」「綠牡丹」「敦煌」等在當時最高級最漂亮的香菸殼子,因此他叫我拿出來再給他仔細看看。就在我們弄堂20號門口的空地上,我把這些香菸殼子給他看了。在一聲聲讚嘆中,該同學說他要借回去給他哥哥看一下,明天就還給我。誰知道,明天復明天,雖然我無數次催討,但他好像沒有發生過這件事一樣不再理我,我真是欲哭無淚。要知道,這可是我兒時最得意的玩物了。
第二次是發生在我退休前的半年裡。照理,已經風風雨雨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我是不應該再在「陰溝洞裡翻船」的。當時我負責的部門與一家公司籤訂了一項互換工場間的協議。雖然對方那位老總是我的老朋友,但我還是堅持起草協議、雙方籤字蓋章。又因為是我老朋友,因此我說服同事,讓出了很大一塊利益來保證協議執行。誰知在我方履行完協議後,對方居然用了釜底抽薪、偷梁換柱的辦法使協議中我一方的利益大大縮水,等到我發現時已木已成舟。導致我退休了此事還沒有解決,只能把麻煩留給了接我班的同志,自己也覺得非常不好意思!
不過,我一直耿耿於懷的這些「囧」事,比起如今媒體上曝光的那些失信人的行為,那真的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上海電視臺每周有一檔《失信人名單》的法制節目,每次用三張撲克牌代替三個失信人。先是撲克牌背面,待翻開就是被曝光失信人的「寫真」。這些失信人大多數都是「有頭有臉」的人,有的還是和被害人是老熟人、老朋友、老鄰居、老同事!失信人或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借錢,到時就是不還,輸了官司不理會法院判決,轉移財產、「玩」失蹤;有的老闆做得蠻大,但拖欠職工工資不結,職工上法院告了,老闆就變賣廠房設備,帳號歸零;更可惡的是有的失信人開車肇事,白紙黑字答應賠償的卻遲遲不兌現,受害者不僅遭受身體傷痛,而且還因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款而耽誤進一步治療!為此,這些受害人遭受到的鬱悶、悲傷、無奈、尷尬、困窘等心靈創傷不知道比我遭受的那些囧事要痛苦多少倍!
《中國成語大辭典》有一條「季布一諾」的成語。釋義告訴我們這位季布的事跡出自《史記·季布欒布列傳》。兩千多年來已成為重諾言、講信用,凡答應了的就不改變的象徵,史稱「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諾」!
當然,如果千百年來人人都有「季布」這般一諾千金的品德,那季布也不會如此地被後人傳誦了。因此,作為契約社會我們不期望任何有交易的雙方都「一諾千金」,但對自己承諾的事情承擔的義務就應該按時按質按量兌現!特別是對籤好白紙黑字合同的,或者經法院判決生效的義務必須不折不扣地履行,不然上到法院失信人的名單,成為被媒體曝光的「老賴」,不能貸款、不能乘高鐵、飛機,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甚至被法院司法拘留或者因「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而留下案底,從此「心勞日拙」,成為在社會上難於立足、寸步難行的「老賴」,那就實在是得不償失了!
關於我們:
本公眾號乃上海發行量最大的報紙《新民晚報》副刊《夜光杯》的官方微信,《夜光杯》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紙副刊,在微信平臺,我們將以全新的面貌繼續陪伴您。歡迎免費訂閱,我們將每日精選兩篇新鮮出爐的佳作推送到您的手機。所有文章皆為《夜光杯》作者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點擊下面的篇目連結,可重讀夜光杯微信公眾號4月高點擊率美文:
不會再有孫道臨
風和日麗,我們去看黃宗英老師
曹可凡:躺讀
巴黎聖母院:在磚石與彩色玻璃之後
李大偉:大楊浦的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