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房價上漲的消息連續登上了熱搜榜,例如「深圳一學區房每平方米30萬,該棟樓市價超過半數A股公司市值?」「2021年房市迎來開門紅,70城市房價均上漲!」看到這些消息,還沒買房的或是準備出手買房的讀者朋友難免心裡有些發慌,2021年房價將開啟普漲模式嗎?今天,我們就來一起聊聊這個話題。
我們先來說一說「天價」學區房的話題。
據報導,深圳福田某學區房,44平方米房源成交價格達到1420萬元,折合每平方米32.27萬元。該小區建成年底1995年至1998年,樓齡已超過20年,但因其擁有「雙實驗學位」而受到家長們熱捧,成交參考價為22.64萬元每平方米。
那麼,如何看待這種「天價」學區房呢?
學區房,指的是具有稀缺性學校區域的房產,好的學區房單價普遍會高出一般房源,即便大多數學區房呈現的是一種「老破小」的狀態,一些新樓盤會以某重點學區分校的身份亮相,雖然他們儘管價格不菲,但往往常受家長關注。
學區房的出現折射出現行教育體制方面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一個城市教育資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謂的「好」的優質中小學。然而,筆者認為,學區房的存在,讓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本應享受同等待遇的權利,變成了事實上的享受教育權利不公平,差別化的教育條件成了家庭財富實力的較量,這即違背了義務教育的初衷,也給各個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經濟負擔。
近年來,對待「學區房」的教育改革也在不斷推行試點,例如劃分大片區、重點學區輪換,重點學區師資力量重新分配等等。可以說,「學區房」很有可能會因政策的調整價格受到大幅度的波動。
接下來,我們再來聊一聊「2021年房市迎來開門紅,70城市房價均上漲!」這一話題。
2021年1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0年12月份商品住宅銷售情況,根據數據顯示2020年12月70城市房價上漲。注意,該數據是2020年12月的商品住宅銷售情況並非2021年的數據,2021年1月,因多地區出現疫情散發病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對房地產行業的銷售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2021年樓市能否迎來「開門紅」還是個未知數。
那麼,2020年12月,房價環比到底漲了多少呢?
國家統計局對此作了官方解讀,「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3%,漲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
31個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均上漲0.1%,漲幅均與上月相同。
35個三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分別上漲0.1%和0.2%,漲幅均與上月相同。」
初步測算,12月份,各線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總體穩定!
那麼,2021年房價能否開啟大漲模式?對於該問題,我們從以下方面來做分析:
1. 「房住不炒」的政策堅持不變。
在部署了2021年經濟工作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其中第七項就是「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 在金融監管領域對房地產、個人貸款實行雙限額。
為了限制房企過度融資,限制個人房貸過度增長,2020年12月31日,央行出臺《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髮〔2020〕322號)規定,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該項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實施。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餘額佔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央行要求其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前幾日,我們看到的「4家銀行踩中房貸紅線,預計波及20家地產上市公司」新聞問題來源便是這裡。
3.剛需購房者購買能力還需要恢復
受疫情影響,2020年度大部分行業的勞動者收入較往年都會有所下降,其結果直接導致的就是剛需購房者對樓市購買能力以及購買意願的下降,而這些都是需要時間來修復的。
終上所述,筆者認為,2021年房價開啟大漲模式的可能性不大,總體會在一個可接受的區間範圍內波動,我們打大可不必恐慌。各位讀者朋友又是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