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即地獄"這句話,出自存在主義哲學保羅·薩特的一部戲劇《禁閉》的臺詞。故事講述的是三個生前有罪,死後在地獄中相遇的靈魂相互之間的折磨和糾纏。密室裡沒有鏡子,鬼魂沒有眼皮,眼睛永遠地睜著,刀子也殺不死人。
沒有鏡子,他們感受不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在他人的目光裡證明自己存在,從而各懷目的,勾心鬥角,相互折磨。
整個故事就是一個荒誕的笑話。但是最後那句"他人即地獄",卻是整個戲劇的精髓所在。
接下來,我將從人際關係的角度,以及如何獲得自我的自由,聊一聊"他人即地獄"。
個體對他人的作用以及反作用
人與人的關係,在我看來有兩種,個體對他人的關係,他人對個體的關係。
當自身的個體對他人懷有惡意,導致不能與他人和睦相處,這難受的不僅僅是他人,更多的是他人反饋於個體的不理解和漠視。
總有人是典型的難相處的人,面對新認識的人,總是不自覺地不給人好臉色,相對的,這個人當然也不是很受歡迎。
這就有點像物理上說的"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當你自身對他人是什麼樣的態度時,那反過來作用在個體的態度就是什麼樣的,這些自然會讓人有種束縛煩躁的感覺。
他人對個體的作用
個體面對他人時,更多的是自身的主動性,而他人對個體,更多的則是被動性的。
我們最容易被他人的什麼擾亂心神呢?當然是各種的評價與對比,如果我們自身不能正確地對待他人的評價與判斷,那就會陷入自我的精神責備中,讓人疲憊不堪。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很多家長都會湊在一起對孩子的成績,或是孩子的表現進行對比與評價,很多中學生因為知道了他人對自身的判斷,但是又得不到很好的開導與紓解,便會產生很多負面情緒,而這些情緒,直接影響著自身與父母以及其他同學朋友的關係。
自由是種能力
他人對自我的評判或是對比,這些都是被動的,我們沒有辦法管住他人的想法與行動,但是作為接受方的個體,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
"他人即地獄",這不是一個消極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句話看起來是有著消極的感覺,但是人和人之間,無時無刻不是緊張的。
想要獲得自由,不被這些主動與被動的關系所捆綁,則需要自我進行選擇,自由是種能力,選擇也是種能力。
在個體對他人的層面而言,只要自己選擇善意的應對他人,即便得不到很熱情的回應,至少不會有太差的結果,而他人對個體的層面而言,本就是接受的一方,當你選擇不接受的時候,自然也就自動屏蔽了他人對你並不好的評價和判斷。拋開外界的影響,堅定自己的內心,那麼自由不就是自己那顆可以隨時起落的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