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出新規,增設離婚冷靜期?並且4類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

2020-12-24 房產新談

婚姻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說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關係到兩個人下半輩子的生活和幸福。婚姻並不是簡簡單單的是兩個人的事情,現實生活中更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去經營婚姻。相比去談戀愛,婚姻更加神聖,不僅需要感情,也需要責任。但是現在很多人越來越不把婚姻當回事,他們把婚姻當作兒戲一樣說結婚就結婚,一言不合就離婚。俗話說「一日夫妻,百世姻緣。百世修來同船渡,千世修來共枕眠」,所以結婚不能隨隨便便,離婚就更加不能隨便了。

由於現在「閃婚」、「閃離」和「雙獨婚姻」越來越多,現在年輕人越來越把婚姻當作兒戲。根據有關部門數據,自從2002年到2017年,我們國家離婚比率就一直在增長,離婚率已經連續15年上漲,並且離婚數量從1987年到2017年我國離婚數量在31年間增長了6.53倍。

其實大部分離婚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家暴、賭博和感情危機等等這些原因,大部分都是由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最終導致離婚。所以,在2021年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有一條針對離婚的新規定,《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也就是說,以後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並且在這30天內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離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由於現在大部分夫妻離婚都是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給鬧的,所以在30天的冷靜期裡,夫妻雙方大概率都會慢慢消氣,發現因為這麼小的事情就離婚有多麼可笑。所以,離婚設置30天的冷靜期,會讓很多因為一些小事鬧到離婚的夫妻最後放棄離婚。俗話說得好,床頭吵架床尾和,這30天的冷靜期就是給夫妻雙方和好的時間。

當然了,就算有30天的冷靜期,依然會有一些夫妻由於情感真的已經出現危機而離婚。而現在離婚過程中,財產的分割也是一大難題。如果說和平離婚的話,家庭財產雙方協商分割也沒多大問題,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離婚最後都是由於財產分割的原因而鬧得不開心,甚至鬧到法院。俗話說好聚好散,針對離婚分割財產的問題。在新的《民法典》中也有關於離婚分割財產的新規定。並且其中規定有4類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

第一類:婚前購買的房產

現在人們結婚都需要房子,對於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人來說,結婚就需要有房子,所以很多年輕人為了結婚都買了房子。由於現在房價實在太高,所以買房子基本上會花費一個家庭幾十年的積蓄,最後還可能背負巨額房貸。當然,女孩子也一樣,現在不少父母也不重男輕女了,女孩子在結婚前,很多父母也會給自己女兒提前買一套房子當作嫁妝,也是給自己女兒一個保障。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可分割。如果房子是按揭貸款購買的,婚後還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需要雙方平分。由於房子一般短時間內難以變現,或者還需要居住,那麼婚前購房的一方就需要補償另一方一部分現金。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結婚,這個家庭的任何收入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跟夫妻雙方誰掙錢多少沒有任何關係。

第二類:遺囑和贈予的合同中有明確指定屬於一方的財產

對於夫妻雙方繼承的財產和被贈予的財產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需要平分。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遺囑中有明確指出財產屬於夫妻其中一方或者贈予的合同中明確指出財產屬於夫妻其中一方的這兩個情況,這其中涉及的財產也就屬於私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夫妻離婚時,這類財產也不可分割。

對於這種情況,在電影《來電狂響》中有一段劇情,吳小江(喬杉飾)的母親就立遺囑將自己的房子繼承給自己的兒媳婦戴戴(代樂樂飾)。假如吳小江以後和戴戴離婚,房子就會屬於戴戴,不可分割。

第三類:宅基地不能當作財產分割

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不是私人財產,但是如果宅基地上面蓋了房子之後,根據「地房一體」原則,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跟房子綁定在了一體。所以,在沒有蓋房子之前,宅基地只屬於確權的一方,並不能當作離婚的財產分割。

如果宅基地上面蓋了房子,還需要看房子是婚前蓋的還是婚後蓋的。婚前蓋的就是屬於私有財產,不需要分割。婚後蓋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同樣可以按照要房子的一方補償不要房子的一方方式來分割,一般人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一方要房子。

第四類:因受傷獲得賠償和保險賠償以及相應的其他補助

在婚後的生活中,人們不免會出現各種意外和疾病。比如身體受傷和疾病獲得的工傷補償、醫藥費、保險賠償以及相應的賠償補償等等,對於以這樣的方式獲得的財產,就算是婚姻期間獲得的,也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這樣的財產不予分割。

其實這個規定就是在幫助弱勢群體,對於身體傷殘或者生大病的人,如果不予保護的話,那麼離婚後的生活就會非常難過了。所以,對於這類財產不予分割的話,還是可以保障弱勢一方離婚後的生活。

馬上就2021年了,新的婚姻法即將上線,對於新婚姻法中的30天冷靜期和財產分割,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和見解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相關焦點

  • 2021年起,婚姻法新規「出臺」,這4類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
    第一:增設了離婚冷靜期。過去離婚流程是:申請—受理—審查—登記,從2021年開始,離婚登記流程做出了一些修改: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新增了冷靜期這個程序。冷靜期一共30天,在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可申請撤回離婚登記。
  • 2021年起,根據婚姻法「新規定」,有4類財產,離婚後無法分割
    對於離婚後如何分財產我們也要有所了解,有些人就是因為對法規理解不夠透徹,最終在財產分割上發生糾紛,最終只能適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我認為如果能提前對這些有所了解的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根據婚姻法「新規定」,有4類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後是無法分割的。第一類:宅基地。
  • 「離婚冷靜期」通過了!財產被轉移怎麼辦?
    5月28日,中國「民法典」誕生,並正式通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這一婚姻話題又雙叒叕登上了熱搜。也就是說,從2021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提交申請後,先冷靜30天,只要一方反悔,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期滿後的30天內,只要任何一方不到場申請辦理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網友吐槽:「以後,離婚比結婚難得多。」
  • 2021年《婚姻法》即將廢止!離婚又有哪些新規出臺?
    隨著《民法典》頒布實施之後,一直沿用至今的《婚姻法》也將迎來廢止!最新頒布的《民法典》在原有的《婚姻法》基礎上出臺了一系列新規要求!對於咱們農村未婚青年來講,最新頒布的《民法典》釋放了一系列重大利好!今天老道就為大家重點關注一下,明年《民法典》在婚姻方面的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咱們一起說一說!【農村婚俗:禁止高彩禮、杜絕封建民俗!】
  • 夫妻離婚了房子怎麼分?新規下,「6類財產」離婚後可以不用分割
    根據2019年民政部門的數據顯示,結婚登記的人數在927萬對左右,而離婚登記的人數有470萬對左右,離婚人數同比上一年增長漲了5.4%,創下了歷史新高。這樣一來,離婚率上升的問題以及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 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到2021年了,2021年1月1日開始,新制定的《民法典》就要實施了。
  • 《婚姻法》即將廢止,民法典:離婚「新規」,2021年1月1日實施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於離婚的新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改變:一、協議離婚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現行《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等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當場辦理離婚手續。這裡的條件指夫妻雙方能夠當場提供以下材料:離婚協議、雙方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 2020年,國家婚姻法出新規!離婚後有3樣「財產」必須歸女方!
    但有些男性卻依然秉承大男子主義,一部分人結婚久了,對妻子新鮮感消失,便開始見異思遷,甚至是做出一些違背婚姻法的行為,既沒有道德感,更是違反了法律法規。這時候,女性提出離婚是完全可以的。隨著時間推移來到2020年,國家婚姻法出了新規,離婚後有3樣財產必須歸女方所有,男的一點便宜也別想佔!
  • 增設離婚冷靜期意義何在?是否限制離婚自由?十問解答
    問題一:增設離婚冷靜期制度的意義何在?冷靜期,是解決堅守離婚自由法律、權利底線與抑制離婚率快速增長、維護社會穩定之間矛盾的折中辦法。很多時候,一些人特別是年輕人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或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往往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出於賭氣或是一時衝動下的選擇,其實夫妻感情並沒有破裂,還有挽回和修復的可能。
  • 《民法典》重大新規視頻解讀系列之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作者:安翔律師《民法典》中有一個重大新規,是什麼呢?就是在離婚財產分割過程中,要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的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它規定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條中。瀏覽器版本過低,暫不支持視頻播放如果發生離婚,肯定要涉及財產分割,而財產分割首先要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就需要訴訟到法院,通過判決的方式來分割財產。那麼法院會怎麼判決呢?
  • 離婚冷靜期怎麼算?合肥市民政局首次回應...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增設離婚冷靜期制度並對現行的婚姻法的規定作出一系列調整屆時婚姻登記將有哪些變化呢?與冷靜期相關的日期該如何計算?——「最後一日」遇節假日順延離婚冷靜期和「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申領離婚證,涉及的「兩個」日期如何計算呢?工作人員介紹,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次日開始計算冷靜期。
  • 離婚冷靜期怎麼算?合肥市民政局首次回應!
    2021年1月1日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正式施行 《民法典》增設離婚冷靜期制度 ——「最後一日」遇節假日順延 離婚冷靜期和「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申領離婚證,涉及的「兩個」日期如何計算呢? 工作人員介紹,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次日開始計算冷靜期。
  • 明年婚姻法將有新變化!辦理離婚,即將出臺新規!
    隨著《民法典》的正式頒布,原有的婚姻法也將隨之廢止!從2021年1月1日起,原有《婚姻法》廢止!《民法典》針對離婚方面做出重要規定!有5個重要規定,需要大家清楚!尤其是對於農村光棍來講,大家一定多多了解!具體情況咱們一起說一說!【《民法典》正式實施!離婚5大變化,農民需注意!】
  • 2020年婚姻法最新規定,這4類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
    而小華則要求小麗返還當時的彩禮錢,那麼,面對這樣的糾結,你能區分出哪些是私有財產,哪些是共有財產嗎?當夫妻感情破裂的時候,雙方會用離婚的方式來結束這段婚姻。但是,婚姻關係的結束,也代表著夫妻之間的財務關係的結束,這個時候,就會涉及到夫妻之間財產的分割問題。現在我們就具體來看看。
  • 2020婚姻法新規:離婚後這4樣財產全部歸男方?到底保護誰
    近日,據數據統計全國離婚率已高達44%,在離婚這個問題上婚前財產成為了一個敏感話題,現行婚姻法不同於以前的婚姻法婚姻法新規定:離婚後4樣"財產"女方帶不走,應全部歸男方所有!
  • 2020新規不能隨意離婚了!離婚房子優先判給誰?來聽聽專家是怎麼說的
    2、如調解中發現當事雙方屬衝動型離婚的,可發出《離婚冷靜提示書》,給予雙方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因此2020新規不能隨意離婚了,夫妻雙方向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申請的30天之內,如果說有一方反悔了,不願意離婚了,那麼這個婚就離不了了。
  • 離婚冷靜期是否合理?聽他們聊聊離婚那些事兒…
    「離婚冷靜期」是近期網絡熱議的話題之一。民政部最新文件要求,根據民法典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在離婚登記程序中增加30天的「冷靜期」: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 2021新規落地,夫妻離婚後,房產將不再「五五分」?樓市給出答案
    就夫妻雙方離婚後房產歸誰的問題,樓市給出答案。在新的《婚姻法》中增加了婚前財產的概念,這樣使得離婚後不再像是「扶貧」,但大家還在被一個問題困擾,離婚後房子究竟要歸誰呢?對於這個問題樓市給出答案,從明年新規落地後,離婚後的房產分割統統這樣處理,值得注意的是,有3類房是不得分割的。1、在婚前男方或女方在公證處已經公證過的房產,這其實屬於婚前財產,在不起雙方離婚後是不得分割的。2、一方在結婚前全款購置房產的。
  • 離婚冷靜期內,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2021年《民法典》生效後,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建立,會讓離婚變得更加困難。夫妻中弱勢的一方有可能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這讓我想到王女士最近諮詢的一個問題:如果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在離婚冷靜期內,我丈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
  • 夫妻離婚有「新規」!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2020年5月28日我國《民法典》問世,對原來《婚姻法》中的「離婚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總體而言,離婚更難了!法律將防止輕率離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原則貫徹到底。距離2021年1月1日,現行《婚姻法》將正式廢除,《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時間已經不足半年。
  • 夫妻離婚有「新規」!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我們有必要學習一下「新婚姻法律制度」對於離婚有了哪些新規定,其主要有四個方面的改變: 一、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 根據現行《婚姻法》,夫妻雙方只要帶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離婚協議、雙方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當場就可以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