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朱維爾的哀歌》這部電影正在各大院線熱映,豆瓣評分8.3,本片獲得了第91屆美國國家評論協會獎年度佳片,第20屆美國電影學會獎年度佳片。上映後,獲得了觀眾的一致好評。
故事講述了一個名叫理察·朱維爾的普通人,從發現爆炸裝置的英雄變成爆炸案製造者,這個被人誤解、調查的過程。這個事件給理察的生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使得他和母親平靜的生活被打碎,他們不得不進行抗爭。
1996年7月27日凌晨1點左右,美國亞特蘭大市,離奧運村1.5公裡處,耗資6000萬美元修建的奧林匹克世紀公園的中心廣場,發生了一起爆炸案。 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傷、110多人輕傷的結果,事故引發了全美國的高度重視。
三天以後,1996年7月30日,當地主要日報《亞特蘭大憲章報》就報導了一條重磅消息:一名當時執勤的安保人員理察·朱維爾,成為了爆炸案的頭號嫌疑人。但實際上,他正是發現炸彈並提前做出預警的英雄。
隨著案件的調查和偵破,1996年的10月,美國司法部證實了理察·朱維爾的清白,證實他不是爆炸案的製造者,還賠償了他的經濟損失。1999年6月,2名對這個案件第一時間報導的記者遭到起訴。
但是這個案件在美國並沒有引起多少人的關注,人們漸漸將這個案件和這個人遺忘。
拍攝本片的導演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一位著名的美國導演,今年已經90歲高齡。他堅持要在這樣的年紀拍攝這部電影,就是想告訴觀眾,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表象背後,往往隱藏著巨大的秘密。
從英雄到嫌犯的過程只有三天時間,是什麼原因讓本來應該受到表彰的英雄,卻成了製造爆炸案的頭號嫌疑人?我將從理察·朱維爾自己的性格特徵和他所處的外部環境,分析一下事實背後的真相。
我們來看看理察·朱維爾本人,他有什麼樣的性格特點?他的人生經歷和職業生涯對這個案件的判定有什麼影響嗎?面對質疑,他又有哪些回應?
1、 理察·朱維爾性格極其正直,但是為人處世缺乏人情世故,總是在工作中碰壁
電影中,理察·朱維爾最初的職業是一名警察,這是他最引以為傲的事情,在他的家裡一直掛著剛入職的照片,可惜這個工作好景不長。他被辭退後,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後勤人員,認識了律師沃森·布萊恩特。因為自己形象的問題,他經常受到別人的惡語相向,也沒能在公司待下去。
後來,他去到一所學校裡當保安。秉持著「正義至上」原則的他,對待犯了錯誤的人毫不留情,可是這些卻讓他遭到了學生的投訴。校長問他能不能改改自己的脾氣?他認為自己的做法並沒有錯誤,所以,結果是再次被開除了。
觀眾們都能看到,理察·朱維爾對待正義不容置疑,對待犯罪嫉惡如仇,這讓他看上去非常不近人情。但是,即使不停被人排斥,不停的丟失工作,他仍然學不會「漠視」錯誤,學不會做一個「聰明」的人。
2、 理察·朱維爾心地善良、敬畏生命,能在關鍵時刻勇敢的面對危險,救助他人
奧運會來臨,他志願參加現場安保工作,電影中著力表現了這一部分的內容,通過鏡頭我們看到:
一個孕婦來公園看演出,理察把給警察執勤用的水,分給這位女士一瓶,讓她注意健康;一群年輕人圍著背包亂轉,他第一個趕到,讓他們停止嬉戲。
在懷疑公園有炸彈的時候,他讓遊客遠離長椅;在確認公園有炸彈的時候,他跑到後臺去催促工作人員迅速離開;擔心炸彈隨時爆炸,他拼命的驅趕人群,讓大家遠離危險。
從這些可以看出,理察·朱維爾不僅時刻繃緊了安全這根弦,還把別人的生命健康擺在第一位。他不顧自己的危險,幾次三番的勸阻工作人員離開,也不顧身邊遊客對他的誤解,只是堅持做正確的事情。面對無數條鮮活的生命,他無私無畏,值得人們敬仰。
3、理察·朱維爾在被人質疑、誣陷之後,積極面對,沒有逃避。他堅信司法公正,堅信執法部門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堅信法律能夠還他清白
在公司當保安的時候,理察·朱維爾注意觀察沃森律師,從垃圾桶裡丟棄的包裝紙上推斷出他喜歡吃士力架;他平時喜歡研究各種刑事案件,比如辛普森一案的書籍;他還告訴沃森,雖然現在的人生看似在走下坡路,但自己在參加司法考試的學習。
當理察·朱維爾成為了爆炸案的頭號嫌疑犯時,他並沒有立刻逃跑,去尋找能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被誘騙籤署承諾時,機警的第一時間尋找律師的幫助;他也沒有阻礙FBI對自己家裡的取證,他一直強調「自己」和「他們」站在同一陣線,對每一項不利的指控都做了誠實的回答。
在面對聯邦調查局的正式詢問中,他說出了自己的觀點:對方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來證明他就是案犯,只憑藉懷疑和指責是不能夠對他進行定罪的,如果他被這樣無緣無故的定罪,執法部門的公信力就會受到公眾質疑。
在我看來,在理察·朱維爾的內心深處,一直認為自己在人格尊嚴和職業嚮往方面,與FBI的人沒有差異。這也是為什麼面對無端的指控,他沒有表現出過於憤怒的原因。他堅信法律的公正性,坦然面對所有的質疑,堅信自己沒有錯誤,無需對抗不公,法律終將還他清白。
我們看到,除了理察·朱維爾本人的性格原因,執法部門和媒體在整個案件的調查中也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1、執法部門的問題:根據理察·朱維爾的外貌和失敗的人生經歷,就輕易斷定他是最具備作案動機的嫌疑人
電影中的理察·朱維爾是一個30多歲一事無成的胖子,他沒有結婚、沒有孩子、和母親住在一起;他學歷不高、工資不高,沒有長期穩定的職業。他的外表樣貌、事業家庭,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一個社會底層的失敗者。
作為美國聯邦調查局代言人的FBI探員肖,堅持認定理察·朱維爾是頭號嫌疑犯。他不是故意針對理察,也不是想要陷害他,草草了結案件交差,只是因為自己眼中的這個人,太「符合」作案的可能,他不惜一切代價也要使他「罪名成立」。
因為「失敗者」的形象過於明顯,使得FBI的探員們有理由相信,這樣的人不僅不可能是英雄,反而更具備作案的動機。這個動機就是為了改變失敗者的形象,為了讓母親為自己驕傲,不惜引發惡性事故,只為了變成名人和英雄。所以,即便是理察並不具備打電話的時間,還是被質疑有同夥協助。
理察·朱維爾明明沒有錯,因為長相與傳統審美觀有差異,就被人定義成嫌疑犯;即使案情有明顯的漏洞,卻因為沒有結婚,與傳統價值觀有差別,就被異化身份,這是多麼可笑又極其可悲的事情。導演在這裡就是想要諷刺,用這樣單一的價值觀來判斷一個人的危害。
2、媒體報導的問題:為了爭取「獨家新聞」不擇手段,為了搶頭條爭流量,不經過深入的調查就隨意將嫌疑人定性為罪犯
這個案件裡有一個推波助瀾的人,就是《亞特蘭大憲章報》的女記者凱西。凱西對自己以往的成績非常驕傲,她常常嘲笑其他版面的同事,故事沒有爆點、新聞沒有熱度。為了第一時間取得消息,她可以想盡一切辦法。
跟隨鏡頭我們看到,為了能夠獲取「內部消息」,搶到第一個頭條,她不惜和FBI的探員發生交易;為了寫出「吸引眼球」的故事,她躲進律師沃森的車裡強行採訪;她不對案件做深入的調查、分析,就誣陷理察·朱維爾是爆炸案的嫌疑人。
這一切都打破了我們對美國媒體對外極力塑造的「正義」形象,也與美國媒體「敢說、敢做」獨立於司法體系之外,甚至「監督」司法部門公正性的形象背道而馳。在這裡導演揭露了媒體與執法部門的「暗箱操作」,使得真相大白於天下。
至此,可以說是執法部門的失職和無良媒體的失德,造成了理察·朱維爾這樣一個好人,被硬生生的塑造成了一個「反社會」的暴徒。這不僅對他個人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損害,還在心靈和精神上徹底摧毀了他,讓他的行為顯得可笑,使他的信仰徹底崩塌。
同時,導演也批判了美國執法部門不經調查就隨便懷疑,憑藉單一價值觀來判斷人性對錯,批判媒體與公權的相互勾結,為了流量不擇手段。這些都為權力機關和權威媒體的公信力帶來極大的挑戰,可以說導演藉助電影看似平靜的敘述,非常深刻的指出了這一問題。
《理察·朱維爾的哀歌》通過對歷史真實案件的改編,高度還原了主人公理察·朱維爾的真實經歷,他在被外部世界質疑、誤解、調查的整個過程中,雖然感到委屈、難過、憤怒,但始終堅信自己的正義性,堅信自己是為了大眾的安全在努力,自己問心無愧。
導演也通過電影,深刻反思了某些案件中「重懷疑、輕證據」的執法思路,在某些無良的媒體從業者推波助瀾下,造成無辜的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財產損失,使得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人民安全財產沒有保障。這些都值得人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