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4月28日 20:04:39 中財網 |
原標題:20太鋼Y3 :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發行公告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尖草坪
2號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
公開發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
發行公告
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
(二期
)北座
)
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
聯席主承銷商
image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號
4號樓)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1號華貿中心
1號寫字樓
22層)
籤署日期:
2020年
4月
27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
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事項提示
1、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
發行人
」
或
「
公司
」
)已於
2019
年
7月
8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監許可
[2019]1247號
」
文
核准公開
發行面值不超過
100億元的
公司債券(以下簡稱
「
本次債券
」
)。
發行人本次債券採取分期發行的方式,
其中
已發行債券面值
35億元,
本期
債券
為
本次債券
項下
第四
次
發行,
剩餘部分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二十四
個月內發行完畢。
2、本期債券發行規模
不超過
人民幣
10億元
(含
10億元)
,每張面值為
100
元,發行數量
不超過
1,000萬張,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100元
/張
。
本期債券
全稱為
「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可續期
公司債券
(第
三
期)
」
,
簡稱為「
20太鋼
Y3」
,代碼為「
149119」
。
3、
根據《
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期債券僅面向
合格
投資者
發行,
公眾投資者不得參與發行認購。本期債券上市後將被實施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僅限合格投資者參與交易,公眾投資者認購或買入的交易行為無效。
4、經
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綜合評定,發行人本期債券評級為
AAA,主
體評級為
AAA。本期債券發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總資產為
12,872,237.63
萬元,
淨資產為
5,371,294.49萬元
(
2019年
9月
30日合併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
權益合計),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為
58.27%,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為
58.98%;
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
營業總收入分別為
7,060,767.41萬元、
8,095,674.16萬
元和
7,855,842.85萬元,
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
209,352.35萬元
(
2016年度、
2017年度和
2018年度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88,369.04萬元、
266,747.86萬元和
272,940.14萬元的平均值),預計不少於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發行人在本期發行前的財務指標符合相關規定。
5、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
交易的申請。本期債券符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綜合協議交易平臺
同時交易(以下簡稱
「
雙邊掛牌
」
)的上市條件。但本期債券上市前,公司財務
狀況、經營業績、現金流和信用評級等情況可能出現重大變化,公司無法保證本
期債券雙邊掛牌
的
上市申請能夠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若屆時本期債券無法
進行雙邊掛牌上市,投資者有權選擇將本期債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經營與收
益等情況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由債券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期債券
不能在除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外的
其他交易場所上市。
6、期限:
本期債券基礎期限為
3年,在約定的基礎期限期末及每一個周期
末,發行人有權行使續期選擇權,按約定的基礎期限延長
1個周期(即延長
3年);
發行人不行使續期選擇權則全額到期兌付。
7、增信措施:
本期債券
無擔保
。
8、本期債券
的詢價區間為
2.50%-3.50%,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於
2020年
4
月
30日(
T-1日)向網下
合格投資者
利率詢價,並根據利率詢價情況確定本期債
券的最終票面利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於
2020年
5月
6日(
T日)在深圳交
易所網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敬請投資者關注。
9、
本期債券發行採取網下面向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
《證
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詢價配售的方式。
網下申購由簿記管理人根據簿記建檔
情況進行配售。具體發行安排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具體配售
原則請詳見本公告之
「
三、網下發行
」
之
「
(六)配售
」
。
10、
網下發行對象為
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
A股證券帳戶的合格
投資者
。投資者通過向簿記管理人提交《網下利率詢價及申購申請表》的方式參
與網下詢價申購。
合稿
投資者網下最低申購單位為
1,000萬元,超過
1,000萬元
的必須是
1,000萬元的整數倍,簿記管理人另有規定的除外。
11、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帳戶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
替代違規融資認購。投資者認購本期債券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敬請投資者注意本期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發行數量、發行
時間、認購辦法、認購程序、認購價格和認購資金繳納等具體規定。
13、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和本期債券信用等級
均
為
AAA級,
符合進行質
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具體折算率等事宜將按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
14、本公告僅對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事項進行說明,不構成針對本期債券的
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詳細了解本期債券情況,請仔細閱讀《
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可續期
公司債券
(第三
期)
募集說明
書》。與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投資者亦可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
http://www.szse.cn)查詢。
15、有關本期債券發行的其他事宜,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深圳證券
交易所網站(
http://www.szse.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關注。
釋義
除非特別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公司/本公司/發行人
指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債券
指
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含100億元)的「太原
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
本期債券
指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
發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
人
指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管理人
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合格投資者
指
符合《管理辦法》規定且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開立合格A股證券帳戶的合格投資者
債券登記機構/登記機構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網下詢價日(T-1日)
指
2020年4月30日,為本期發行接受合格投資者網下詢價
的日期
發行首日、網下認購起始
日(T日)
指
2020年5月6日,為本期發行接受投資者網下認購的起
始日期
承銷團
指
由主承銷商為承銷本期發行而組織的承銷機構的總稱
元、萬元
指
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
交易日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營業日
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法定節
假日和/或休息日)
配售繳款通知書
指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
發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配售繳款通知書
一、本期發行基本情況
發行主體: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債券全稱: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
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債券簡稱為「20太鋼Y3」,債券代碼為「149119」。
發行規模:
本期
債券發行規模
為
不超過人民幣
10億元(含
10億元)
。
債券期限:
本期債券基礎期限為
3年,在約定的基礎期限期末及每一個周期
末,發行人有權行使續期選擇權,按約定的基礎期限延長
1個周期(即延長
3年);
發行人不行使續期選擇權則全額到期兌付。
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期債券採用固定利率形式,單利按年計息付息,不
計複利。如有遞延,則每筆遞延利息在遞延期間按當期票面利率計息。本期債券
首個周期的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簿記建檔結果,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
規定協商一致在利率詢價區間內確定,在首個周期內固定不變,其後每個周期重
置一次。
首個周期的票面利率為初始基準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後續周期的票面利率調
整為當期基準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個基點。初始利差為首個周期的票面利
率減去初始基準利率。如果未來因宏觀經濟及政策變化等因素影響導致當期基準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當期基準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準利率。
初始基準利率為簿記建檔日前250個工作日中國債券信息網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其他網站)
公布的中債國債收益率曲線中,待償期為3年期的國債收益率算數平均值(四舍
五入到0.01%);後續周期的當期基準利率為簿記建檔日前250個工作日中國債
券信息網(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
其他網站)公布的中債國債收益率曲線中,待償期為3年期的國債收益率算數平
均值(四捨五入到0.01%)。初始利差為首個周期的票面利率與初始基準利率之
間的差值,並在後續重置票面利率時保持不變。
發行人續期選擇權:
本期債券以每
3個計息年度為一個周期,在每個周期末
附發行人續期選擇權,發行人有權選擇將本期債券期限延長
1個周期(即延長
3
年),或選擇在該周期末全額兌付本期債券。
發行人應至少於續期選擇權行權年
度付息日前
30個交易日,在相關媒體上披露續期選擇權行使公告。
遞延支付利息權:
除非發生強制付息事件,本期債券每個付息日,發行人可
自行選擇將當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條款已經遞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遲至下一
個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遞延支付利息次數的限制;前述利息遞延不屬於發
行人未能按照約定足額支付利息的行為。每筆遞延利息在遞延期間應按當期票面
利率累計計息。如果發行人決定遞延支付利息的,發行人應在付息日前
10個交
易日披露《遞延支付利息公告》。
遞延支付
的金額將按照當期執行的利率計算復息。在下個利息支付日,若發
行人繼續選擇延後支付,則上述遞延支付的金額產生的復息將加入已經遞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繼續計算利息。
遞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強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個月內,發生以下事件
的,發行人不得遞延當期利息以及不得遞延按照約定已經遞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
1)向股東分配利潤
(按規定上繳國有資本收益除外)
;(
2)減少註冊資本。
利息遞延下的限制事項:
若發行人選擇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權,則在延期支付
利息及其孳息未償付完畢之前,發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向股東分配利潤
(
按
規定上繳國有資本收益除外)
;(
2)減少註冊資本。
償付順序:
本期債券在破產清算時的清償順序等同於發行人普通債務。
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
1)發行人因稅務政策變更進行贖回
發行人由於法律法規的改變或修正,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改變或修正而
不得不為本期債券的存續支付額外稅費,且發行人在採取合理的審計方式後仍然
不能避免該稅款繳納或補繳責任的時候,發行人有權對本期債券進行贖回。
發行人若因上述原因進行贖回,則在發布贖回公告時需要同時提供以下文件:
1)由發行人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籤字的說明,該說明需闡明上述發行人不
可避免的稅款繳納或補繳條例;
2)由會計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提供的關於發行人因法律法規的改變而繳納
或補繳稅款的獨立意見書,並說明變更開始的日期。
發行人有權在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變更後的首個付息日行使贖
回權。發行人如果進行贖回,必須在該可以贖回之日(即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
規司法解釋變更後的首個付息日)前
20個
交易日
公告(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
規司法解釋變更日距付息日少於
20個
交易日
的情況除外,但發行人應及時進行
公告)。贖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銷。
(
2)發行人因會計準則變更進行贖回
根據財政部
《
企業會計
準則第
22號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
(
財會
[2017]7
號
)
、《
企業會計準則第
37號
——金融工具列報
》(
財會
[2017]14號
)
,
發行人將
本期債券計入權益。若未來因企業會計準則變更或其他法律法規改變或修正,影
響發行人在合併財務報表中將本期債券計入權益時,發行人有權對本期債券進行
贖回。
發行人若因上述原因進行贖回,則在發布贖回公告時需要同時提供以下文件:
1)由發行人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籤字的說明,該說明需闡明發行人符合提
前贖回條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對於會計準則改變而影響公司相關會計條例的情
況說明,並
說明變更開始的日期。
發行人有權在該會計政策變更正式實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贖回權。發行人如果
進行贖回,必須在該可以贖回之日前
20個
交易日
公告(會計政策變更正式實施
日距年度末少於
20個
交易日
的情況除外,但發行人應及時進行公告)。贖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銷。
發行人將以票面面值加當期利息及遞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資
者贖回全部本期債券。贖回的支付方式與本期債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將按照本
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
辦
理。若發行人不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將繼續存續。
除了以上兩種情況以外,發行人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贖回本期債券。
會計處理:
本期債券設置遞延支付利息權,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2號
—
—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
[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
37號
——
金融工
具列報》(財會
[2017]14號),發行人將本期債券分類為權益工具。
債券票面金額:
本次
公司債券每一張票面金額為
100元。
發行價格:
本次
公司債券按面值發行。
債券形式:
實名制記帳式
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
本期債券
在登記機構開立
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
本期債券
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
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發行對象及向公司股東配售安排:
本期債券
發行對象為
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
公司開立的
A股證券帳戶的合格投資者
。
本期債券不向發行人股東優先配售。
起息日:
本期債券
的
起息日
為
2020年
5月
7日
,本期債券
存續期限內每年
的5月7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債權登記日:
本期債券
的付息債權登記日將按照
深
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
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在付息債權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
本期債券
持有人,
均有權就其所持
本期債券
獲得該付息債權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
在發行人不行使遞延支付利息權的情況下,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
為每年的5月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在發行人行使遞延支付利息權的情況下,付息
日以發行人公告的遞延支付利息公告為準(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
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兌付日期:
若在本期債券的某一續期選擇權行權年度,發行人選擇全額兌付
本期債券,則該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即為本期債券的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
息日,
則順延至其後的第
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
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在發行
人不行使遞延支付利息權的情況下,
每年付息一次。
付息、兌付方式:
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
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擔保情況:
本期債券無擔保。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經
中誠信
證評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
為
A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A。
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
發行人聘請
中信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為本期債
券的牽頭主承銷商
和
簿記管理人。
債券受託管理人:
發行人聘請中信
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本期債券的受
託管理人。
聯席主承銷商:
發行人聘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證券
有限
責任
公司
作為本期債券的聯席主承銷商。
發行方式:
本期債券發行採取網下面向合格投資者詢價配售的方式。網下申
購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根據詢價簿記建檔情況進行配售。
配售規則:
配售規則詳見本期債券發行公告
。
承銷方式:
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
組織承銷團
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擬上市交易場所:
深圳
證券交易所。
質押式回購:
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
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
AAA,本
期債券符合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證券登記機構
相關規定執行。
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
償還公司有息債務。
募集資金專項帳戶:
帳戶名稱: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太原分行營業部
銀行帳戶:
714900017310601
稅務處理:
根據《關於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
局公告
2019年第
64號),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的利息收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規
定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發行人支付
本期債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除企業所得稅外,根據國家有
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人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其他稅款由投資人承
擔
。
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T-2日
(
2020年
4月
29日)
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發行公告和評級報告
T-1日
(
2020年
4月
30日)
網下詢價(簿記)
確定票面利率
T日
(
2020年
5月
6日)
公告最終票面利率
網下發行起始日
簿記管理人
向獲得網下配售的合格投資者發送配
售繳款通知書
T+1日
(
2020年
5月
7日)
網下認購截止日
網下
合格
投資者於當日
15:
00之前將認購款劃
至
簿記管理人
專用收款帳戶
T+2日
(
2020年
5月
8日)
發行結果公告日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
修改發行日程。
二、網下向
合格
投資者利率詢價
(一)網下投資者
本期債券網下利率詢價對象為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
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
法》規定並在登記公司開立合格證券帳戶的合格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
買者除外)。合格投資者的申購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眾投資者不
得參與發行認購。
(二)利率詢價預設期間及票面利率確定方法
本期債券
票面利率預設區間為
2.50%-3.50%。本期債券最終票面利率將根據
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與簿記管理人協商一致在利率詢價區間內確定。
(三)詢價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
利率詢價的時間為
2020年
4月
30日
(
T-1日),參與詢價的投
資者必須在
2020年
4月
30日
(
T-1日)
14:00-17:00之間
將《
太原鋼鐵(集團)
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可續期
公司債券
(第
三
期)
網下利率
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以下簡稱
「
《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
)(見附件)
通
過傳真或郵箱發送
至
簿記管理人
處。
經發行人、主承銷商、
聯席
主承銷商
及
投資人
協商一致,
簿記管理人有權根
據詢價情況調整簿記時間。
(四)詢價辦法
1、填制《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擬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下載本公告附件一《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
表》,並按要求正確填寫。
填寫《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應注意:
(
1)應在發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區間範圍內填寫詢價利率,超過指定利率
區間範圍的詢價利率標位無效;
(
2)詢價可不連續;
(
3)填寫詢價利率時精確到
0.01%;
(
4)投資者的最低申購金額不得低於
1,000萬元,超過
1,000萬元的必須是
1,000萬元的整數倍;
(
5)每一申購利率對應的申購金額為單一申購金額,即在該利率標位上,
投資者的新增認購需求,不累計計算;
(
6)每一
合格
投
資者
在《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購
金額不得超過本期債券的發行規模,簿記管理人另有規定除外。
2、提交
參與利率詢價的合格投資者應在
2020年
4月
30日(
T-1日)
14:00-17:00之
間,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公章或業務專用章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通
過傳真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人處,並電話確認。
簿記管理人有權根據詢價情況要求投資者提供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投資者填寫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一旦
通過
傳真
或郵箱發送
至簿
記管理人處,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撤回。投資者如需對已提交至簿記管理人
處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進行修改的,須徵得簿記管理人的同意,方
可進行修改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後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申購傳真:
010-6083 7779
申購郵箱:
sd@citics.com
諮詢電話:
010-6083 7381
3、利率確定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詢價情況
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並將於
2020年
5月
6日
(
T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
期債券最終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按上述確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資者公開發行本期
債券。
三
、網下發行
(一)發行對象
本期債券面向《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
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規定的,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
A股證
券帳戶的合格投資者
。
(二)發行數量
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
不超過
10億元
(含
10億元)
。
每個
合格投資者
的最低認購單位為
10,000手(
1,000萬元),超過
10,000手
的必須是
10,000手(
1,000萬元)的整數倍
。每個投資者在《網下利率詢價及申
購申請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購金額不得超過本期債券的發行總額,發行人和
簿記
管理人
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發行價格
本期債券的發行價格為
100元
/張。
(四)發行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發行的期限為
2020年
5月
6日(
T日)
至
2020年
5月
7日
(
T+1日)
。
(五)申
購辦法
1、參與本期債券網下申購的
合格
投資者
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自行
承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2、凡參與網下申購的
合格
投資者
,認購時必須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證券帳戶。尚未開戶的
合格
投資者
,必須在
2020年
4
月
30日
(
T-1日)前開立證券帳戶。
3、欲參與網下申購的
合格
投資者
在網下發行期間自行聯繫簿記管理人,簿
記管理人根據網下
合格
投資者
認購意向與其協商確定認購數量,並向
合格
投資者
發送《配售繳款通知書》。參與網下申購的
合格
投資者
應在
2020年
5月
7日
(
T+1
日)
15:00前將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公章或業務專用章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
申請表》
通過傳真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人處,並電話確認。
簿記管理人有權根據詢價情況要求投資者提供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參與網下詢價的
合格
投資者
無需再次提交《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不參與網下詢價、直接參與網下申購的各
合格
投資者
應在網下發行截止日之前將
上述資料
通過傳真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人處。
(六)配售
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及網下發行期間
合格
投資者
認購申請情況對
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合格投資者的獲配金額不會超過其累計有效申購金額。
配售依照以下原則進行: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
照申購利率從低向高對申購金額進行累計,當所有投資者的累計有效申購金額超
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
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投資者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申購利
率相同且在該利率上的所有申購不能獲得足額配售的情況下,按照等比例原則進
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投資者優先。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有權決定本
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七)繳款
簿記管理人將於
2020年
5月
6日
(
T日)向獲得配售的合格投資
者發送配
售繳款通知書,內容包括該合格投資者的獲配金額、應繳款金額、繳款日期、收
款銀行帳戶等。上述配售繳款通知書與合格投資者提交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
申請表》共同構成認購的要約與承諾,具備法律約束力。
獲得配售的合格投資者應按配售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在
2020年
5月
7日
(
T+1日)
15:00前按時足額將認購款項劃至簿記管理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劃款
時應在銀行附註中填寫
「
合格投資者全稱
」
和
「
20太鋼
Y3認購資金
」
字樣。
簿記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銀行帳戶為:
帳戶名稱: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中信銀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銀行帳戶:
7116810187000000121
人行支付系統號:
302100011681
聯繫人:
張奕頔
聯繫電話:
15652618236
(八)違約認購的處理
獲得配售的合格投資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繳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向簿記
管理人指定帳戶足額劃付認購款項,將被視為違約,簿記管理人有權處置該違約
投資者申購要約項下的全部債券,同時,投資者就逾時未劃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
的比例向簿記管理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簿記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進
一步依法追究違約投資者的法律責任。
四、認購費用
本次發行不向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印花稅等費用。
五、風險提示
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
示條款參見《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可續
期
公司債券(第三
期)
募集說明書》。
六、發行人和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
太原市尖草坪
2號
法定代表人:
高祥明
聯繫人:
常星
聯繫地址:
太原市尖草坪
2號
聯繫電話:
0351-2136208
傳真:
0351-2136201
郵政編碼:
030003
(二)
牽頭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聯繫人:
宋頤嵐、林嘉偉、寇志博、唐正雄、張寶樂、謝雨豪、韓文
龍、徐宏源
聯繫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號
中信證券大廈
聯繫電話:
010-60834900
傳真:
010-60833504
(三)聯席主承銷商
、受託管理人
: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號
4號樓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聯繫人:
黎銘、劉一鑑
聯繫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
2號凱恆中心
B座
2層
聯繫電話:
010-85130921
傳真:
010-65608445
(
四
)聯席主承銷商:
中德
證
券
有限
責任
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1號華貿中心
1號寫字樓
22層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聯繫人:
辛志軍、高飛、仇翔
聯繫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1號華貿中心
1號寫字樓
22層
聯繫電話:
010-59026947
傳真:
010-59026602
(
本頁以下無正文
)
(本頁無正文,為《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
行
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
三
期)
發行公告》之
蓋章
頁)
發行人: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
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
三
期)發行公告》之
蓋章
頁)
牽頭
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
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
三
期)發行公告》之
蓋章
頁)
聯席
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
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
三
期)發行公告》之
蓋章
頁)
聯席
主承銷商:
中德
證券
有限
責任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
行可續期
公司債券(第三期)
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經辦人姓名
電子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證券帳戶名稱(深圳)
證券帳戶號碼(深圳)
利率詢價及申購信息
利率區間:
2.50%-3.50%
牽頭
/簿記管理人
-
中信證券聯主
-
中信建投證券
聯主
-中德證券
%
%
%
申購利率(
%)
申購金額(萬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請詳細閱讀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
參與詢價的合格投資者,請將
本
表
填寫完整
並加蓋公章
(
或部門公章或業務專用章
)
後,於
2020年
4月
30日
14:00至
17:00間
通過
傳真
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人處,
申購傳真:
010- 6083 7779,
申購郵
箱:
sd@citics.com,
諮詢電話:
010-6083 7381。
3、
每一申購利率對應的申購金額為在該利率標位上,投資者的新增認購金額,每一標位單獨統計,不
累計計算。申購有比例限制的,請在申購申請表中註明,否則視為無比例限制。
4、本表通過傳真或郵箱發送至簿記管理人後,即構成申購人發出的、對申購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
未經簿記管理人同意,本申購要約不可撤銷。申購人如需對已提交至簿記管理人處的本表進行修改的,
須徵得簿記管理人的同意,方可進行修改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後的本表。
5、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一致,簿記時間可適當延長。簿記開始後,若申購總量不足本期債券(基
礎)發行規模,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可以調整發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債券發行。
申購人在此承諾
及確認:
1、申購人以上填寫內容真實、有效、完整
,未經與發行人及簿記管理人協商一致,本認購申請表不可撤
銷。
2、本期債券僅面向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上海
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2017年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具備相應風險識
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發行,
申購人確認並承諾,在參與本期債券的認購前,已通過開戶
證券公司債券合格投資者資格認定,具備認購本期債券的合格投資者資格,知曉本期債券信息披露渠道,並仔細
閱讀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等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及《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書》(附件三)所刊內
容,充分了解本期債券的特點及風險,經審慎評估自身的經濟狀況和財務能力,同意參與本期債券的認
購,並承擔相應的風險,且認購帳戶具備本期債券認購與轉讓權限。
3、簿記管理人有權要求本申購人配合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核查工作,本申購人將積極配合該核查工作
並將如實提供有效證明資料,不得
採用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購人未
通過簿記管理人對其進行的投資者適當性核查,則本申購人同意簿記管理人有權拒絕向其配售本期債
券,在此情況下,本申購人承諾賠償簿記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和產生的一切費用。
4、
申購人的申購資格、本次申購行為及
本次申購
資金
來源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
規定及其它適用於自身的相關法定或合同約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內外部批准;
申購人確認,
本次申購資金
(
)是(
)否
直接或間接來自於發行人及其利益相關方,或配合發行人以代持、
信
託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
,或接受發行人及其利益相關方的財務資
助。
5、申購人已閱知《合格投資者確認函》(附件二),並確認自身屬於(
)類投資者(請填寫附件二
中投資者類型對應的字母)
。
若投資者類型屬於
B或
D,
且
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的,請打鉤確認最終投資者是否為符合基金業
協會標準規定的合格投資者。(
)是
(
)否
6、申購人確認:
(
)是
(
)否
屬於發行人的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超過
5%
的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
7、申購人承諾
遵循獨立、客觀、誠信的原則進行合理報價,
不存在
協商報價
、
故意壓低或抬高利率
、
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
等行為。
8、申購人同意簿記管理人根據簿記建檔等情況確定其具體配售金額,並接受所確定的最終配售結果;
簿記管理人向申購人發出
《
配售確認及繳款通知書
》
,即構成對本申購要約的承諾
。
9、申購人理解並接受,如果其獲得配售,則有義務按照《配售
確認及
繳款通知書》
中約定
的時間、金額
和方式,將認購款足額
劃付
至
簿記管理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如果申購人違反此義務,簿記管理人有權處
置該違約申購人訂單項下的全部債券,同時,本申購人同意就逾時未劃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記管理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簿記管理人由此遭受的
所有
損失
。
10、申購人理解並接受,如遇不可抗力、
監管機構
要求或其他對本次發行造成重大影響的
情形
,發行人
及簿記管理人有權
決定
暫停或終止本次發行
。
11、申購人承諾遵守行業監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對象申購金額不超過其所對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規模;
申購人承諾本次申購的資金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資者確認函(以下內容不用
通過
傳真
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人處,但應被視
為本發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並將下方投資者類型前的對應字母填入
《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
根據《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
理辦法(2017年修訂)》之規定,請確認本機構的投資者類型,並將下方投資者類型前的
對應字母填入《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
(A)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
記的
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
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如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請同時閱讀下方備註
項)
(C)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D)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
3、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如為合夥企業擬將主
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請同時閱讀下方備註項)
(E)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請說明具體類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
有)。
備註:如為以上B或D類投資者,且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根據穿透原則(《公司
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符合基金業協會標準
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在《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勾選相應欄位。
附件三: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書(以下內容不用
通過
傳真
或郵箱發送
至簿記管理
人處,但應被視為本申請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尊敬的投資者:
為使貴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資
公司債券的相關風險,根據交易所關於債券市場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的有關規定,本公司特為您(貴公司)提供此份風險揭示書,請認真詳細閱讀,
關注以下風險。
貴公司在參與
公司債券的認購和交易前,應當仔細核對自身是否具備合格投資者資
格,充分了解
公司債券的特點及風險,審慎評估自身的經濟狀況和財務能力,考慮是否適
合參與。具體包括:
一、債券投資具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放大交易風險、標準券欠庫風
險、政策風險及其他各類風險。
二、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實際需求、風險承受能力,以及內部制度(若
為機構),審慎決定參與債券認購和交易。
三、債券發行人無法按期還本付息的風險。如果投資者購買或持有資信評級較低或無
資信評級的信用債,將面臨顯著的信用風險。
四、由於市場環境或供求關係等因素導致的債券價格波動的風險。
五、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價格買入或賣出債券,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六、投資者利用現券和回購兩個品種進行債券投資的放大操作,從而放大投資損失的
風險。
七、投資者在回購期間需要保證回購標準券足額。如果回購期間債券價格下跌,標準
券折算率相應下調,融資方面臨標準券欠庫風險。融資方需要及時補充質押券避免標準券
不足。
八、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交易所規則的變化、修改等原因,可能會對投資者
的交易產生不利影響,甚至造成經濟損失。
特別提示:
本《風險揭示書》的提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債券認購和交易的所有風險。
貴公司在參與債券認購和交易前,應認真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及交易所相
關業務規則,確認已知曉並理解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並做好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確定
自身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並自行承擔參與認購和交易的相應風險,避免因參與債券認購
和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