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無罪是唯一選項 ——律師老錢解析天水成紀博物館涉刑案件系列文章(一)

2021-02-21 元青花收藏文化苑

2019年6月5日,天水成紀博物館、張有平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中國庭審公開網做庭審現場直播。當天網絡直播關注人數就高達20萬+,至今已達50萬+,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全國八千萬收藏家群體反響巨大,上萬家非國有博物館極度恐慌,全國收藏愛好群體強烈關注。該案能否公正審判,已不僅關乎罪與非罪的問題,更是非國有博物館的前途在哪裡?文物保護利用改革能否順利推進?中國文博產業、中國收藏界將如何發展?

律師老錢應廣大藏友的請求,對網絡公開的本案資料進行全面審查研究(包括公開的庭審視頻、起訴書、答辯狀、張有平的陳述等),得出結論:1. 天水成紀博物館和張有平均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2. 通過庭審展示的證據能夠證明天水成紀博物館及其負責人張有平依法收購藏品而不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隨著審判程序的向前推進,未來該案的判決有可能出現以下三種中的一種:一是判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基於情節判處免於刑事處罰;二是判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期執行;三是宣告無罪。律師老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本案唯一選擇就是宣告無罪。其他結果都與證據所能證明的事實相背離。近期律師老錢將通過四期公眾號文章對該案進行詳細分析。

非國有博物館依法徵集藏品不構成法人犯罪

——律師老錢解析天水成紀博物館涉刑案件系列之一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

律師老錢從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構成四要件角度以三段論的論證方式分析,得出結論: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登記備案並公益性展覽的行為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一)法律規定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單位犯罪區別與個人犯罪的核心要素是:1. 單位為單位利益決議實施行為;2. 單位實施行為實際危害社會;3. 單位實施行為獲取的收益歸單位。

(二)天水成紀博物館的主體情況

天水成紀博物館是甘肅省文物局登記在冊的以教育、研究和欣賞為目的,收藏、保護並向公眾展示見證物,經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的非營利組織,是甘肅省、天水市兩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該博物館長期免費對外開放展覽。

根據《博物館條例》,博物館作為民辦非企業法人,可以通過購買、接受捐贈、依法交換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方式取得藏品。博物館終止的,應當依照有關非營利組織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藏品。博物館收購文物後,即對文物進行登記備案,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所有博物館登記備案的文物的情況。博物館無法隨意處置登記備案的文物。即使博物館終止,也必須將文物移交至其他收藏機構管理。博物館從收購文物之日直至博物館終止,文物都將被永久收藏和管理,並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因此,博物館收購文物本身就是保護文物的行為。

天水成紀博物館作為非國有博物館,集體決定並實施通過購買方式取得藏品,並予以收藏、免費對外展覽、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傳播愛國主義精神,得到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三)結論

天水成紀博物館作為民辦非企業法人、非營利性機構,以自有資金收購、收藏、免費展覽文物的行為是愛國、正當、合法、合理、公益的,不屬於危害社會行為,更沒有從中獲利。

(一)公訴方對主觀方面的認定錯誤

公訴機關認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主觀「明知」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根據《文物保護法》第51條規定,天水成紀博物館屬於非國有博物館,不得買賣館藏珍貴文物。因此,天水成紀博物館實施《文物保護法》規定不得實施的收購行為,違反了非國有博物館的法定義務,滿足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主觀方面的「明知」要件。

公訴機關在沒有法律或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情況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對「明知」進行擴大解釋,甚至曲解了《文物保護法》第51條的規定,錯誤定義了「館藏文物」,將法律沒有規定的「鑑別館藏珍貴文物」職能和義務強加給天水成紀博物館,最終得出錯誤的結論。

1. 「明知」是明確知道,僅個別情形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視為「明知」

根據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購的行為。」國家以立法解釋的方式確定僅有針對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才適用將「明知」擴大解釋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其他類型的犯罪所得,依據罪刑法定原則,應當在主觀認定上為「明知」,而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2. 涉案文物在收購時並非館藏文物

《文物保護法》第36條規定,由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文物屬於館藏文物,經設置藏品檔案、認定文物等級並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確認的「珍貴」文物,屬於館藏珍貴文物。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時,涉案文物未在任何博物館、圖書館或其他文物收藏單位收藏,沒有在文物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不屬於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鹹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天水成紀博物館違反《文物保護法》第51條第二款禁止性規定,收買了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斷章取義將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文物後,將其登記備案為非國有館藏文物的身份與收購之時文物的身份相混同。

(二)天水成紀博物館客觀不可能知道文物屬於被盜文物

1. 藏品被收購時未公示為被盜文物

全國唯一公示被盜文物的公開平臺,是2017年11月17日由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建立的「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布平臺」,通過查詢該平臺信息,本案涉案文物未在該平臺中公示。

2. 藏品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後,未接到文物部門任何可能存在涉案的通知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文物後,即向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而在公安機關通過盜墓犯罪倒查涉案文物之前,未收到任何通知表明收購文物可能來源於墓葬。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不知道文物屬於被盜文物,博物館客觀上不可能明知為被盜文物。

3. 藏品在公開古玩城進行售賣

大唐西市國際古玩城是由西安市政府批准,陝西省文物局文管處、西安市公安局文物稽查大隊進駐監督,並由西安市文物局、工商、市場管理處監管的公開性的正規的古玩交易場所。天水成紀博物館在有監管機構監管的合法古玩交易市場收購藏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非國有博物館徵集文物。

4. 出售方沒有告知該文物屬於被盜文物

根據庭審直播,天水成紀博物館負責人張有平向出售方詢問文物的來處,但出售方未告知文物的來處,也沒有提及文物的性質屬於被盜文物。直至收購文物後一年,張有平仍向出售方詢問。

5. 涉案文物被盜時間與出售時間相隔多年,無法調查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時間為2015年-2017年,而涉案文物被盜時間均在2014年以前,有的甚至在2001年左右,被盜時間與收購時間相隔多年,博物館收購時審查文物來源存在客觀不能,甚至無法聯想與可能公開報導的盜墓有關。

6. 藏品收購時對價不存在畸低的情形

在庭審直播顯示,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的對價與出售方收購的對價相比,價差極高。二級、三級文物的交易市場主要由國有文博機構參與,不對外公開,因此沒有公開市場的交易價格。天水成紀博物館作為非營利機構,以高達百萬元以上的對價收購,且無法通過公益方式回收成本,在此情況下,對天水成紀博物館而言支付的收購文物對價很高。

(三)結論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時,對文物是盜墓所得並不知情,客觀上也沒有任何可能性獲取文物屬於盜墓所得的相關信息,天水成紀博物館主觀方面不構成「明知」為犯罪所得。

(一)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中的司法秩序。由於實施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行為,對司法偵查、起訴、審判犯罪分子造成阻礙,因此該罪的犯罪客體為侵害司法秩序,妨害正常偵查、起訴、審判犯罪分子順利進行。

(二)本案的社會影響

1. 公開展示,為司法偵查提供便利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後,積極對涉案文物進行登記造冊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同時,免費向社會公眾開放展覽。司法機關可以隨時對相關涉案文物進行調查,並根據涉案文物情況對上遊犯罪進行偵查。

2. 主動維護保養,為司法保全涉案文物,避免文物滅失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後,組織博物館專業團隊對涉案文物進行維護保養,通過館藏維護確保文物保存完好,避免文物滅失,為司法審判確認文物來源後依法追回提供了便利。

(三)結論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登記備案、免費展覽並維護保養,確保行政機關對文物信息的備案、司法機關偵查的便利並保全了文物本身,避免文物外流和滅失,不僅沒有妨礙任何秩序,反而是對包括司法秩序在內的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文物遺產的維護與保護,應當予以褒獎。

(一)法律規定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客觀方面包括: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其他方式包括:居間介紹買賣、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資金帳戶、協助將財物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協助將資金轉移、匯往境外等

(二)天水成紀博物館的具體客觀行為情況

1. 向行政機關備案而非窩藏、轉移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後,積極等級造冊,向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2. 公開免費展覽而非對外銷售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後,將文物在博物館展廳進行免費展覽,向社會傳播愛國主義教育和文化歷史,接受社會群眾的全面監督。沒有通過利用涉案文物獲取任何收益或對外出售,甚至要支付高額費用對文物進行保養維護。

3. 依法收購藏品而非協助掩飾隱瞞犯罪

天水成紀博物館屬於非國有博物館,根據《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條例》等規定,有權收購徵集藏品充實博物館館藏。整個收購過程中,沒有一個環節違法操作:決策由博物館內專門徵集團隊做出;資金由博物館使用自有資金支付;出售方身份是西安市政府批准,陝西省文物局文管處、西安市公安局文物稽查大隊進駐監督的古玩城內經營的商店;收購對價對非營利機構來說相對較高。

4. 積極保養維護文物,避免文物外流或滅失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時,涉案文物保存較差,經博物館內專業人員的保養維護,涉案文物保存情況良好,防止文物風化、變形、脫落、碎裂,避免文物不當保存造成的毀損滅失,防止文物被轉移外流出境。

(三)結論

天水成紀博物館收購涉案文物,屬於博物館以法徵集藏品,客觀上,也沒有造成掩飾隱瞞上遊犯罪的實際結果,甚至通過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向社會公眾免費展覽展示,為司法機關查處犯罪提供了線索和便利,事實上保護了國有財產免遭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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