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訊 (記者/簡文湘 通訊員/王良良)12月25日,由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新時代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南寧舉行。
12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印發《若干政策》,這是自治區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北部灣經濟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助推構建「南向、北聯、東融、西合」全方位開放發展新格局,服務「一帶一路」、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
《若干政策》共分7個部分,共27條58款。一是「總則」部分,明確了《若干政策》的指導思想、重大意義和適用範圍。二是「產業發展支持政策」部分,計4條10款,主要明確了經濟區六市產業發展支持方向和重點產業發展具體措施。三是「港口物流支持政策」部分,計3條12款,主要為加快北部灣國際門戶港建設,重點支持發展港口物流、航運服務,積極培育外貿航線,支持發展海上貨櫃運輸,推動海鐵聯運發展。四是「金融支持政策」部分,計4條6款,結合我區現行政策,在經濟區範圍內延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加快建設面向東協的金融開放門戶若干措施》至2025年12月31日。五是「資源要素支持政策」部分,計6條14款,主要在用地用林指標、用地用海審批、供地價格、耕地保護、數據開放共享和流通交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六是「人力資源支持政策」部分,計4條10款,重點明確自治區本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不低於3000萬元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經濟區內的人才隊伍開發建設。建立人才激勵機制,繼續實施柔性引進人才政策。七是附則。
《若干政策》涵蓋了北部灣經濟區開放發展的重要領域和環節,充分體現了自治區貫徹實施國家戰略、優先發展北部灣經濟區的信心和決心。下一步,自治區北部灣辦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將儘快制定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保障各項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