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被判禁用 喬丹體育更名中喬體育

2021-01-14 手機鳳凰網

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王曉)喬丹體育退出「江湖」。1月13日,天眼查App顯示,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發生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喬丹體育此次更名與此前商標侵權案敗訴不無關係。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訴喬丹體育、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

在上述庭審中,原告球星喬丹訴稱,自1984年以來,中國各大媒體對原告進行了持續幾十年的新聞報導,都用中文譯名「喬丹」指代原告,原告對中文「喬丹」享有姓名權。被告喬丹體育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商號、產品和商業推廣活動中使用原告的姓名「喬丹」,已構成對原告姓名權的侵害。

經審理,上海二中院認為,喬丹體育是在明知麥可•喬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情況下,仍然擅自選擇「喬丹」二字進行商標註冊,並登記了「喬丹」商號,故喬丹體育構成對原告姓名權的侵害。

判決要求,喬丹體育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於超過五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喬丹體育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訴訟費共35萬元。

在紡織服裝品牌管理專家、上海良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程偉雄看來,商號被判禁用後,喬丹體育改名是必然。改名之後,喬丹體育「傍名人」效益不在,以前靠「喬丹」打造的知名度以及聚攏的用戶群體都將面臨流失的風險。一個新的品牌要重新引起用戶的熟悉與認知,則需要投入更大的代價。

喬丹體育面臨的不僅是「商號」變更帶來的品牌及用戶流失問題。此前,喬丹體育按照商標侵權終審判決結果對其「商標」進行整改。2019年3月,經歷三級法院審理,前後歷時近八年,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撤銷了25類「喬丹+圖形」商標。

在最高院終審判決後,喬丹體育對官網和商標進行了整改升級。在官網中,喬丹體育更突出產品名稱,淡化了喬丹體育的主體。同時,商標上只保留了原有的圖案,捨棄了「喬丹」中文名稱。「喬丹體育」字樣有所縮小外,還出現了「QDSPORTS」或「BEYOUND YOURSELF」等全新字樣。產品設計方面,也突出了「質燥」產品,部分服裝的外觀標識變更為「BUN+」「TEAM」「SHOT」「YOUTH」等系列字樣。

在業內人是看來,「商標」、「商號」做出整改後,喬丹體育失去了品牌和產品名稱,而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上市進度有所影響。公開資料顯示,喬丹體育於2000年成立於福建省晉江市,主要從事喬丹品牌運動鞋、運動服裝及運動配飾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2011年10月喬丹體育遞交A股IPO招股書,是目前IPO審核通過尚未發行公司中過審最早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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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北岸重要的鞋企之一,喬丹體育日前被判處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和涉及「喬丹」的商標。  在20年前將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更名為此的董事長丁國雄,極有可能需要再一次考慮更名事宜。這個前後持續8年的系列訴訟,也將該公司的上市事宜往後拖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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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要求,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商號和商標,並向球星喬丹共計賠償3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決中,被判停用的除了「喬丹」商標還有商號。在業內人士看來,喬丹體育此次商標侵權再次敗訴後,除既定賠償和商標整改外,喬丹體育品牌也面臨剝離風險,其歷時九年的上市計劃或將再度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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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結果顯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以及涉及「喬丹」的商標。在一審被駁回後,喬丹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直至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認定喬丹體育損害了美國NBA前球員麥可·喬丹的在先姓名權。不過,據喬丹體育後續發布的聲明表示,由於「五年期限」條件的存在,喬丹體育的78個商標中,麥可·喬丹只勝訴4個,喬丹體育勝訴7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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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權糾紛案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商號並賠償35萬元
    上海二中院對麥可·喬丹姓名權糾紛案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商號並賠償35萬元 2021-01-11 17: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喬丹體育」失去了「喬丹」
    而另一個品牌就是來自中國的運動品牌喬丹體育。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在十多年前第一次見到「喬丹體育」這個品牌時,都以為是麥可·喬丹所創立的一家運動品牌。但直到,多年後,很多人都才恍然大悟,原因「喬丹體育」和麥可·喬丹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不僅如此,喬丹體育還被喬丹本人告上了法庭!
  • 喬丹體育9年坎坷上市路剛現曙光 商標案敗訴再添迷霧
    財聯社(北京,記者 魯佳樂)訊,財聯社記者1月13日獲悉,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已於近日進行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喬體育」)。據了解,該公司此次更名與其商標案敗訴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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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了一審宣判。判決結果顯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以及涉及「喬丹」的商標。
  • 飛人喬丹終讓喬丹體育改名 IPO或需重新上會
    喬丹(下稱「麥可?喬丹」)終於讓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改名。 企查查顯示,1月13日,國內知名體育運動服飾、裝備品牌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正式更名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喬體育」)。 這場持續了近9年的訴訟背後,喬丹體育的IPO計劃也等待了近9年時間仍無結果,其雖已通過發審會,但一紙批文始終沒有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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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二中院依法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 據此,上海二中院依法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於超過五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麥可 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
  • 喬丹體育公司與球星喬丹無關
    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上海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喬丹體育公司是在明知麥可·喬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情況下,仍然擅自選擇「喬丹」二字進行商標註冊,並登記了「喬丹」商號,故喬丹體育公司構成對原告姓名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