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一詞,最早見於《莊子·在宥》:「頌論形軀,合乎大同,大同而無己。」郭象註:「其形容與天地無異。」成玄英疏:「聖人盛德軀貌,與二儀大道合同,外不窺乎宇宙,內不有其己身也。」「大同」是指與天地萬物融合為一。
此後「大同」又出現《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與,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大同」指儒家學派提出的一種理想社會理念,與「小康」相對。自此「大同」一詞有了全新的寓意,「大同世界」成為全人類共同嚮往的理想社會。
南北朝時期,梁武帝首次採用「大同」作為年號,使用長達12年(535—546),遼太宗耶律德光採用「大同」年號,雖然僅用了1年(947),也體現了當時統治者對國家統一的追求,以及對人類社會理想的憧憬。
「大同」一詞作為地名,最早出現在隋朝。據《隋書·長孫晟傳》記載,開皇十九年(599)「染幹因晟奏雍閭作攻具,欲打大同城。詔發六總管,並取漢王節度,分道出塞討之。」這是歷史文獻中最早出現關於大同城的記載。大同城位於內蒙古額濟納旗的達來呼布鎮東南戈壁上,屬於居延大遺址群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址由內外兩道城牆組成,俗名「馬圈城」。隋開皇三年(583),隋文帝下令廢郡,以州統縣,由涼州管轄同城鎮(今大同城遺址),當時突厥已分裂為東、西突厥,居延地區北邊與東突厥勢力接壤,因此大同城地處交界前沿,戰略地位非常重要。唐垂拱元年(685)以後,突厥佔領漠北,垂拱四年(688),安北都護府自漠北回紇部向南遷至同城鎮,即大同城,用以安置漠北歸附的突厥和南遷的回紇部。據《元和志》卷四「天德軍」條記:「甘州東北一千一十八裡隋故大同城鎮。垂拱元年(685)置大同城鎮。」此鎮在「刪丹縣北渡張掖河,西北行出合黎山峽口,傍河東壖屈曲東北行千裡。」唐代於此置同城守捉,後又改為寧寇軍,統領居延地區的軍事防務。
另外,還有一處大同城位於內蒙古烏拉特前旗烏梁素海西部,據《烏拉特前旗志》記載:「隋大業三年(607),改豐州為五原郡,郡下置九原縣、豐安鎮、大同城。」天寶十二年(753)安思順「奏廢橫塞軍,請於大同川西築成置軍」,唐玄宗賜名大安軍,不久改為天德軍。大同城址原為黃河故道,該城平面為方形,城牆系夯土築成,南牆正中開門,後來由於黃河改道,河水溢流到窪地形成了烏梁素海,城址現已被湖水淹沒。
今天我們所說的大同是指位於山西北部的大同城。它始建於戰國,秦漢為平城縣,北魏以平城為首都,遷都洛陽後改稱恆州,北齊改北恆州,隋稱恆安鎮,唐為雲州,置大同軍節度使,遼重熙十三年(1044)升雲州為西京大同府,自此大同之名沿用至今而不改,元改為大同路,明復為大同府,清因之。
關於大同城地名的由來,先梳理大同入唐之後的歷史沿革。唐代初年,馬邑的劉武周在李世民的追殺中奔突厥被害,唐王朝尚未真正控制陘北之地,此時設置北恆州可能為虛置。直到唐太宗貞觀十四年(640)自朔州北定襄城(今內蒙託克託附近),移雲州及定襄縣置於此,大同名副其實地為唐所制。唐高宗永淳元年(682),突厥默啜破定襄,州又廢,移百姓於朔州。開元十八年(730)雲州收而復置[5],天寶元年(742)改雲州為雲中郡。天寶十四年(755)爆發了著名安史之亂,大同軍使高秀巖在雲州叛唐,直到至德二年(757)史思明降唐,雲州復歸朝廷。次年,改雲中郡為雲州。從中可以看出,大同作為兵家必爭之地,在唐代更成為北方的重要軍事前哨,是多方軍事力量匯集,各民族軍事勢力相互角逐的戰場。
唐高宗、武后時期,為了加強邊疆地區防禦力量,改變臨時徵調的困難,開始在沿邊一帶增設軍事駐防單位,分為軍、守捉、鎮、戍等,並逐漸建立起唐五代流行的節度使制度,由於大同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很早就進入節度使體制。唐調露元年(679),已歸附唐朝的突厥部落又發生叛亂,唐朝派大批軍馬開赴前線,雲州成為這次戰爭的主戰場,調露二年(680)七月唐軍「破突厥六萬騎於雲州」。因此,杜佑《通典》記載:「大同軍,雁門郡北三百裡,調露中突厥南侵,裴行儉開置,管兵九千五百人,馬五千五百疋。南去理所八百餘裡。」應該說設立大同軍的證據十分充分,這也是文獻中最早出現關於大同軍的記載。但據《唐會要》載:「大同軍,置在朔州,本大武軍。調露二年(680)裴行儉改為神武軍。天授二年(691)改為平狄軍。大足元年(701)五月十八日,改為大武軍。開元十二年(724)三月四日改為大同軍。」這支軍隊固定駐地在朔州,最初的名稱也不叫大同軍,但布防範圍在朔州和雲州的桑乾河流域,是北方地區人數較多的一支軍事力量。
按《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述,開元五年(717)回紇、同羅、僕固、拔曳固等部少數民族大規模南下,唐代政府為將其妥善安置,「分善陽縣於大同軍城置。」「開元十八年(730),復為雲州」時,大同軍仍然在善陽縣東的馬邑治所(今朔州)。到開元二十一年,「河東節度使,掎角朔方,以御北狄,統天兵、大同、橫野、岢嵐等四軍,忻、代、嵐三州,雲中守捉。雲中守捉,在單于府西北二百七十裡。大同軍,在代州北三百裡。」這裡的雲中守捉應為內蒙古的雲中故地,那麼代州北三百裡的大同軍已移至山西大同附近[8]。《舊唐書·地理志》又載:「大同軍防禦使。雲州刺史領之,管雲、蔚、朔三州。」說明在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大同軍防禦使已遷移到雲州,這應該是大同地名最早的由來。也就是說,大同地名最早來源於唐代善陽縣(今朔州馬邑)的大同軍,不久之後大同便有軍城之名,大同以一支軍隊名稱走進我們這座城市,並開始由軍名到地名的華麗轉身。
唐天寶三年(744)「朔方節度使王忠嗣築大同、靜邊二城,徙清塞橫野軍實之。」據此,王忠嗣自開元二十九年(741)至徙河東節度使前之各項建施,都是在朔方節度使任內事。「築大同、靜邊二城,徙清塞橫野軍實之。」事在朔方境內,而徙清塞橫野就是用以充實大同靜邊兩城。今按《王忠嗣碑》碑文云:「公始以馬邑鎮軍,守在代北,外襟帶以自隘,棄奔衝而蹙國。河東,乃城大同於雲中,徙清塞、橫野,張吾左翼。朔方,則並受降為振武,築靜邊、雲內,直彼獯虜。」敘事採用統前後而又分別言之,說明在「河東」如何建置,在「朔方」又如何建置。結合《舊唐書·地理志》記載:「天寶元年(742)改雲州為雲中郡。」兩者不僅在時間上吻合,而且在地望上也相互一致,充分說明這是唐朝修築大同軍城唯一可信的文獻記錄,修築後的大同軍城更是堅若磐石、固若金湯,正應了恆安人郭子威所說:「恆安之地,王者舊都,山川形勝,足為險固。突厥方強,為我唇齒。據此堅城,足觀天下之變,何乃欲降於人也。」說明大同軍城的軍事地位在逐漸加強。
大同軍最早設置為防禦使,雲州刺史領之,管雲、蔚、朔三州。唐中葉後,為了加強北部地區的控制,升置為大同軍節度使,軍隊的固定駐地在雲州。根據大同周邊多年出土的大批唐代墓誌,記述墓主的居住地和殯葬地,有時稱雲州城、有時稱大同軍城,兩種名字並稱貫穿於此十多方墓誌所及百多年間,可以確認唐雲州城和大同軍城是共處一地、同居一城,也就是說唐雲州城和大同軍城實際是一座城池。唐朝初期,設置節度使體制時,僅作為軍事統帥,主要掌管軍事、防禦外敵等,而沒有管理州縣民政的職責,後來隨著北邊戰事頻發,漸漸總攬一區的軍、民、財、政等權力,所轄區內各州刺史均為其節制,併兼任駐在州之刺史。從大同出土唐代墓誌看,記載大同軍城的數量明顯高於雲州城,反映了大同軍節度使地位高於雲州刺史,從而使大同軍城的知名度遠遠高於雲州城,這也為大同城由軍名向地名轉變埋下了伏筆。
唐末五代時期,大同成為沙陀部和吐谷渾赫連鐸部爭奪的主要區域,後唐復於雲州置大同軍節度使,後晉石敬瑭以契丹有援助之功,遂將燕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遼代初年,仍為雲州,置大同軍節度使,隨著西夏勢力的增強,大同的戰略地位變得十分重要,重熙十三年(1044)升為西京,命名為大同府,轄二州七縣。雲州的地名完成了使命退出歷史舞臺,大同軍城和雲州城並稱311年後,大同的名稱終於完成了從軍名到地名的轉變。之後,金因之,元稱大同路,明清仍為大同府,至此沿用不改,從而成就了充滿儒家理想社會理念的大同之名。
關於大同軍城即雲州城的位置,據大同出土唐代墓誌文字,以大同城為參照物,標記了墓主殯葬地的方位和大致距離,與大同明代府城重合。據大同考古工作者調查,大同明代府城四面夯土牆體,均存在三層夯土牆靠壓貼築的現象,早期為北魏、中間是唐代、最外側是明代的夯土牆,說明今天的大同明代府城是在北魏平城外城、唐雲州城夯土牆的基礎上修築而成。更值得注意的是大同城內的街道布局與隋唐長安洛陽裡坊情況相同,即方形城,每面各開一門,四門內街道相通,合組成一個大十字街,大十字街四隅的每一隅,又都各設小十字街,保存較好的是東南隅那一組小十字街,反映坊裡內原來即是以小小十字街為一個城市的較小的單元。這種整齊劃一的棋盤式裡坊布局,體現了隋唐時期城市街區布局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