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浪漫主義者與實用主義者的大不同,無論在著裝上,還是在男女情事上,張愛玲體現出鮮明的風格,倒也真是「男人如衣服」。而林徽因雖然與徐志摩、金嶽霖都有感情上的牽絆,卻終是與梁思成共度一生,這選擇,亦如她的著裝風格。
有次和朋友談起林徽因人氣何以這麼旺,不但梁思成、徐志摩、金嶽霖、張歆海追慕她多年,就連跟她交集不多的胡適先生,在她和老友凌叔華發生衝突時,都舍老友而站到她這一邊。我在聰明漂亮之外,強調了林徽因的自信勤奮等等,那位朋友卻笑起來,說,照我看,主要是她夠洋氣。
「洋氣」這個詞,像「高級」一樣,是上個世紀的褒義詞,帶著點沒見過世面的一驚一乍,現在再拿出來說事,多半是調侃。用這個詞形容林徽因,只怕會讓她的粉絲們跳腳,是不是將她的魅力,看得太膚淺?
然而我細想想,卻覺得極其有道理。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時的心情能成全一段愛,多年的心結也能成全一段愛,當時北平文人對於林徽因的群起而追之,只怕與他們複雜的文化心結有關。
林徽因的愛慕者,早年都曾留學海外,或英國,或美國,從滿目蒼夷封閉落後的中國來到那開化之地,目不暇接之外,更是自慚形穢。他們未必媚外,卻多半是崇洋的,徐志摩有「康橋情結」,曾說:「我的眼是康橋教我睜的,我的求知慾是康橋給我撥動的,我的自我意識是康橋給我胚胎的。」胡適一生推廣美國式的文明與民主,金嶽霖從頭到腳都是西洋做派。
對於西洋文明的愛慕,產生了某種審美上的移情,「洋氣」的女性,更受追捧。陸小曼被胡適稱作「北平不得不看的一道風景」,但她在林徽因面前也有自卑感:「我又哪兒有她那樣的媚人啊?我從前不過是個鄉下孩子罷了……」究其原因,在於,林徽因十幾歲時就隨她父親在英國讀書,她在那裡學到什麼是另一說,單這段經歷,就足以讓未曾出過國門,當時還處於原始積累期的陸小曼羨慕嫉妒不已。
林徽因的那段留學生涯,不只呈現於她的履歷上,更在她舉止投足間,她對於西洋文明的熱愛,一點不比徐志摩他們少。她唯一的女友便是美國人費慰梅,著裝打扮就有一種不自覺的靠攏,更何況,她的長相,原本就與這打扮相宜。
林徽因並非國色天香,陸小曼的五官,比她更為舒展,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濃眉大眼,亦更有一種英氣。後來因為生病,她瘦得連徐志摩看了都要詫異,忙不迭地報告給陸小曼:「你要是見了徽因,眉眉,你一定吃嚇,她簡直連臉上的骨頭都看出來了。」林徽因後期的照片,更是瘦成了一把骨頭。
但即便如此,林徽因依舊能夠在人群中脫穎而出。吃過她送的山西陳醋的冰心,曾經說,林徽因俏,陸小曼不俏。相對於林徽因,陸小曼的嫵媚,都嫌太老實,「渦媚猶圓」的林徽因,美出了一種意境。
林徽因身材嬌小,這是個先天優勢,因為豐滿者身材太醒目,會在衣服之前挺身而出,縱然衣服上有千般花樣,別人卻只見你的肉身。但過於瘦小,又會顯得乾癟,林徽因脖頸修長,身姿挺拔,她少女時代跟別人一樣著短衫圓裙,也像一棵亭亭玉立的小白楊。
氣質型美人,不適合著豔麗衣衫,尤其是比較單薄的五官,容易就淹沒在那一團眼花繚亂之中。林徽因最為失敗的一張照片,是她的婚紗照,據說那婚紗是她自己設計的,中西合璧,看上去卻和宋美齡那一件有些相似,大約清高如她,也不免受時俗影響。那婚紗頭飾繁重,蕾絲重重,將林徽因眉眼間的清氣完全壓住,如若萬千肉體凡胎中的一個。
她最適合的,還是純色衣衫,除了這張婚紗照,她自己仿佛也深諳此理。衣服大多非黑即白,白衫被她穿出了氣韻,黑衫被她穿出了情懷,而在這些黑白衣衫之上,她常常會戴一頂小帽,她的洋氣,大半由此而來。
帽子這東西,不是人人都戴得,張愛玲就說她沒有帽子,吾友藍小姐曾有高論:「死都不要戴帽子」,我想是因為它有點誇張,硬邦邦的質地,要配雕塑般的容顏與氣質,稍有含胸縮肩,那帽子,就像是從禮服店裡偷來的。
林徽因卻經受住了這檢驗,1920年,她和父親同往英國倫敦,在某個湖邊,有了一張穿著黑大衣,頭戴圓帽的留影,盡顯濃濃的英倫風。她還善於做帽子與中式服裝的混搭,回國之後,以帽子搭旗袍或是衫裙,一派「海歸」氣質。和梁思成在國外度蜜月時,林徽因戴的是一頂窄簷圓帽,這種帽子更難駕馭,尤其不適合五官平面的黃種人,但林徽因的巴掌臉,完美地演繹出了它的風情,和梁思成在一輛老爺車旁邊留影的她,看上去,悠閒,自信,跟歐洲文化融為一體,沒有一絲羞縮或緊張。
《人間四月天》裡,周迅飾演的林徽因,雖然氣質相去甚遠,但那頂帽子戴得真洋氣,抓住了林徽因形象的精髓。
《人間四月天》中周迅飾演的林徽因
一九三七年秋冬,林徽因和費氏夫婦騎馬歸來,照片上,是圍巾大衣,外加一頂呢帽。她將手插在口袋裡,斜靠在北平的木格窗前,眼睛微笑著,卻又空無一物地看向前方,像是看盡了那個時代的蒼茫。
那應該是她一生裡最為充實的歲月,就在那之前,她和梁思成數次去河北、山西、河南、山東考察。在河北興隆寺,她留下了一張穿著旗袍爬上房梁的照片,這張照片後來被人斥為作秀,她的學生茹原華為她辯護說:「沒辦法,那時候有身份的女士不時興穿長褲子。」這固然是事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林徽因在當時固然做派洋氣,開沙龍,結交男閨蜜等等,骨子裡卻如她自己所言:「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出什麼新的人來」。
她穿過馬褲,更多時候,還是以中式服裝為主,這對於她身邊的文人已經足夠,他們期待的,也許本來就是在中國韻致之上的那點洋氣,要是真的脫胎換骨,放肆地表達自我,只怕他們會因為陌生而驚恐,落荒而逃。
比如,像張愛玲那樣。
與林徽因相反,張愛玲在活法上很前衛,房間陳設亦現代得讓自以為見過些世面得胡蘭成感到心慌,但是在著裝上,她喜歡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古董。
當年在香港,她得了獎學金,要小小地犒賞一下自己,都花在了衣服上。香港這地方很奇怪,一方面得風氣之先,另一方面有保留著許多古風,張愛玲在那裡找到了原汁原味的廣東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紅上印著粉紅花朵,同色花樣印在深紫或碧綠底上。鄉下也只有嬰兒穿得。我帶回上海做衣服,自以為保存劫後的民間藝術,仿佛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完全不管別人的觀感。」
按照張愛玲的描述,我能想到的,只有張馨予的那件「東北大禮服」。別急著嘲笑她,像這種最炫民族風,再早若干年,鞏俐章子怡都追隨過,時尚是有時效性的,在十幾二十幾年前,最鄉土的就最文藝。張愛玲的問題是,她早得太過分,早到令人側目。
曾經和張愛玲做朋友,後來交惡的潘柳黛,不無惡意地寫過張愛玲的著裝風格:「張愛玲她著西裝,會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十八世紀少婦,她穿旗袍,會把自己打扮得像我們的祖母或太祖母,臉是年輕人的臉,服裝是老古董的服裝。」其不以為然,見於筆端。卻不知道,這正是張愛玲的追求,她的衣服如她的文字,並不要人人都覺得好看,她要的是特別,是別有意味。
《傳奇》的封面
《傳奇》的封面,「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著個女人幽幽地在那裡弄骨牌,旁邊坐著奶媽,抱著孩子,仿佛是晚飯後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杆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裡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穿著古董衣服行走人間,是否也會有這樣一種穿越感?她自己,是否也時常得意於他人的不安?
平心而論,張愛玲身材不錯,腰細腿長,身高五尺六寸半,大概在一米六八左右,她有一張照片,穿了掐腰綢緞短衫,十足是個衣裳架子,這也是她穿奇裝異服的本錢。但是人們注意到的,卻更多的是她眼睛裡居高臨下的漠然,那神情有現代模特的風範,在異性的眼中,卻失之於表演性太強,產生了某種距離感。
讓我們這麼說吧,張愛玲的衣服是古典的,她的穿法卻是現代的,她的著裝理念太超前了,雖然她沒有具體說過是怎樣的,但我們從她對於蘇青著裝理念的描述中可窺知一二。
「對於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於她自己,是得用;於眾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對於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蘇青的作風裡極少『玩味人間』的成分。」
張愛玲正相反,雖然她開玩笑說,她身著奇裝異服,是因為她長得太平淡,但她對於衣服真正的訴求,大概還在於「大可玩味」。衣服能夠實現某種催眠,就像她的寫作,把她帶到不同的地方,經歷不同的氣氛。
這點差別,在她們與胡蘭成的交往中也有所體現。在蘇青的小說《續結婚十年》裡,蘇青將她和胡蘭成的初見描述得十分喜感,一見面就上床,上完床就翻臉,因為胡蘭成先是沾沾自喜地問她是否滿意,然後又問她:「你沒有生過什麼病吧?」後來更大肆誇耀自己的性能力,鄙陋嘴臉畢現,讓蘇青忍不住反唇相譏,將他逐出家門。
張愛玲的《小團圓》裡也寫到這一段,特地描述了蘇青的穿著:「不修邊幅……身材趨向於矮胖,旗袍上罩件臃腫的咖啡色絨線衫,織出累累的葡萄花樣。」似乎這隨便的著裝,註定了蘇青與胡蘭成不可能有太靠譜的發展。
張愛玲與胡蘭成的情事,也如同她那時的著裝,寶藍綢襖褲,桃紅色繡花鞋,形式感十足,緩慢推進,輾轉遊移,如同侯孝賢的電影,即便曲終人散,亦令當事人與旁觀者流連再三。
這是浪漫主義者與實用主義者的大不同,無論在著裝上,還是在男女情事上,蘇青與張愛玲都體現出各自鮮明的風格,倒也真是「男人如衣服」。而林徽因雖然與徐志摩、金嶽霖都有感情上的牽絆,卻終是與梁思成共度一生,這選擇,亦如她的著裝風格。
三毛說,對於不太會說話的人,衣服可以代她們發言。其實,就是像張愛玲和林徽因這樣不乏表達渠道的人,衣服也會不自覺地表達她們的價值取向。愛情來來去去,唯有衣服不離不棄,與衣服裡的人共同賦予對方靈魂,另一種意義上的相依為命,它們是女人最初與最後的愛,也是女人的詩與遠方。
張愛玲才是真正的民國女子
胡蘭成的文章寫得花哨,隨便說個什麼事,都要請來天王菩薩各路神仙護法,力證他的境界有多麼高。還常常一連串的「連」「亦」並用,文白夾雜加上浙中土話,顯得特別古雅。但也有較真的人上來追究,一追究,就現了原形。
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承認,他長於觀察與概括,比如,他說張愛玲是「民國女子」,這個詞看似普通,但實在找不出第二個詞來替代。也沒有人比張愛玲更適合為「民國女子」代言,短髮旗袍的背影魚貫而過,終寂滅成舊時代的底紋,唯有她從內到外是全新的,從不曾被時代的洪流裹卷拖拽。
那時代許多女子,前進的時候是新的姿態,一旦有閃失,便成了一個舊女子,希望被拯救,希望別人懂得「我不過是個女子」,縱然有大才,那種妥協與依賴,並不脫舊女子的窠臼。
張愛玲卻不同,她在當時的文章裡,就明確地諷刺了那種「老新黨」: 「有一位女士以老新黨的口吻侃侃談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這柔脆的,感情豐富的動物,利用她的情感來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競爭上女子之所以佔下風全是因為機會不均等…… 在男女的論戰中,女人永遠是來這麼一套。當時我忍不住要駁她,倒不是因為我專門喜歡做偏鋒文章,實在是聽厭了這一切。」
她不會被愛情拘禁,即使是從「從塵埃裡開出花來」,她依舊能掌控她的人生。當胡蘭成向她求婚,她清楚明確地說:「我現在不想結婚。過幾年我會去找你。」她知道他必將窮途末路,她的想像中,他們的未來不過是戰敗他逃到邊城時,她去找他,他們在昏黃的油燈影裡重逢。「與君同舟渡,達岸各自歸」,她並不當他是自己的歸宿。只是沒想到,短暫相守裡,胡蘭成還是這樣沒底線。
和桑弧的愛情亦是如此,她希望能夠跟他到白頭,想跟他過小日子,但現實明晃晃地擺在眼前,荒蕪亮白如赤地千裡。換成別人,很可能以新式的兩情相悅開頭,以舊式的死纏爛打結尾,變成怨偶,變成觀眾嘴裡的八卦狗血橋段。只有張愛玲,她審慎地、獨立地、有尊嚴地面對她的愛情,聚也好,散也罷,她從來,也沒有向人群索要過同情。
我想像中的民國女子,就該是這樣,像她那張照片,揚眉,孤高,以血肉之軀去迎向風起雲湧,即便有傷痛,也不會向外界,向所有怯懦的陳詞濫調求援。她的所有說法,都是從自己的內心生長出來的,從這個角度看,張愛玲也是超越時代的。
據說作家的每部作品,都是他(她)的自傳,換言之,作家的人生,亦可當成作家的另一部作品,這或許是我不憚擔了八卦的名聲,去挖掘張愛玲的每一段戀情的原因,她情事裡的起承轉合,如她筆下的白紙黑字一樣精彩,那是張愛玲在小說之外更值得回味的存在。在她的歡喜與悲傷之間遊走,你會發現她,也會遇到自己。
這本書,也梳理了張愛玲和父母、姑姑、弟弟、炎櫻,乃至她不曾見面的祖父母的關係,即便有些人只是睡在她的血液裡,有些人只能和她共青春,但沒有他們,就沒有這樣的一個張愛玲,與他們在一起的日子,終成她靈魂的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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