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集體「離家出走」,甚至連「房子」都一塊兒搬走了?2020年5月,上海市青浦區白鶴鎮發生了三起蜜蜂半夜被盜案件,不僅蜜蜂被盜,連蜂箱都失竊了好幾個。原來,是住在附近村莊的吳某、楊某二人想收集較純的家養蜂蜜食用,便動起了盜竊的歪腦筋。近日,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被告人吳某、楊某提起公訴。
2020年5月27日,家住青浦區白鶴鎮的蜂農趙某早晨6時許查看大棚內的蜂箱時,發現2個蜜蜂箱內共計10個蜂板被盜,甚至連其中一個蜜蜂箱都不翼而飛了。但他在前一天傍晚6點半左右查看時,2個蜂箱還一切正常。趙某心急如焚當即報警。
原來,偷走蜜蜂的是住在附近的吳某、楊某二人。兩人也想養蜂吃蜜,但覺得自己買蜜蜂價格太高,便想在路邊找蜂箱進行盜竊。
可是,蜜蜂認主,還會叮咬陌生人,要怎麼偷?二人覺得夜間較為安靜、不喜動,再加上晚上蜂箱無人看管,吳某、楊某二人便多次相約夜間盜竊蜜蜂。
據被告人吳某到案後交代,他本來對蜜蜂知之甚少,有養殖經驗的楊某告訴了他一些關於蜜蜂的知識。吳某聽來覺得養蜜蜂很好玩,又聽楊某說到八九月份蜜蜂採蜜後可以收集蜂蜜吃,自己收集的蜂蜜比超市購買的要純得多。於是,兩人一拍即合,相約去附近偷蜜蜂來養殖。
經查,被告人吳某、楊某兩人先後盜竊蜜蜂3次,每次盜竊兩個蜂箱,共計6個蜂箱,其中1個蜂箱在偷回家的途中掉落,被遺棄在河邊。
本案中,被告人吳某、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青浦區檢察院建議判處被告人吳某、楊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來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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