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個腫瘤患者王先生,大概35歲左右,因化療後的副作用,尾椎骨疼痛難忍。醫生本來給他開了止痛藥,但總感覺對他沒有作用。有一次查房,醫生終於發現了其中的秘密,原因來沒給他吃的止痛藥,都被他的妻子藏了起來。王先生說:妻子不知道聽誰說的,止痛藥只是止痛的,而且副作用大,甚至掩蓋病情,有點疼痛忍忍就過去了。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今天就來談談止痛這件事。
一、什麼是疼痛?
疼痛就不用多說了,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經歷過,牙痛,腰痛,頭痛等等。疼痛是傷害性的刺激作用於機體後產生的疼痛的感覺,以及機體對於這種刺激產生的一系列疼痛反應。疼痛有什麼作用呢?它可以作為機體受到傷害的一種預警反應,但其實這種預警在某些時候作用也是有限的,比如腫瘤患者,一般出現疼痛時大多數已經是晚期。
二、應該鎮痛嗎?
我們經常把可以忍受疼痛跟意志堅強,有毅力聯繫在一起。有人說,疼痛對於病情有預警作用,如果鎮痛,再發生其他疾病,不就接收不了預警了嗎?所以鎮痛掩蓋了病情,沒有好處。其實對於那些已經明確病因的疼痛,不需要通過疼痛來預警的患者,建議應該積極的鎮痛。儘早對疼痛進行幹預,不但可以提高患者的舒適度,而且也可以縮短整體疼痛時間,加快患者的恢復。
三、強忍疼痛的利與弊
1、利處:
對於暫時原因不明的疼痛,如果不適用鎮痛藥,可以幫助醫生進行診斷,明確病因。
2、弊端
疼痛如果比較重,可能引起患者血壓升高,心率加快等症狀;疼痛會引起胃動力不足,從而出現食欲不振;疼痛還可以導致失眠、抑鬱、焦慮等。
四、如何選擇鎮痛藥
鎮痛藥種類繁多,而且每種藥的適應症不盡相同,不能明確疼痛原因的情況下,切記不要自行使用止痛藥,尤其是對於胸痛,腹痛等超過30分鐘的情況下,建議及時就醫。
對於臨床醫生來說,在面對有疼痛的患者時,在明確病因的情況下應考慮積極鎮痛。原則如下:
1、 一般應按單用非甾體抗炎藥/κ受體激動劑>非甾體抗炎藥與κ受體激動劑合用>非甾體抗炎藥與阿片類藥品合用的順序逐級增加鎮痛強度。
2、 對於住院的患者,一般口服藥與靜脈注射藥互相補充。
3、 對於需要長期鎮痛(超過三天)的患者,考慮非甾體抗炎藥的胃腸道不良反應與阿片類藥物的成癮性,需要變換鎮痛藥物的組合。
寫在最後:
目前在我國臨床的鎮痛觀念相對於國外還比較落後,很多醫生不太重視,對於鎮痛藥的選擇也沒有合理的應用。不過臨床上也越來越重視疼痛了,很多二級醫院也已經設有疼痛科,舒適化醫療會成為以後的臨床趨勢,忍一忍的情況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