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陽光網訊(全媒體記者 張忻珏)藍天保衛戰百日衝刺行動中,東莞查處了一批涉氣違法案件,發現不少企業日常管理不到位,汙染防治設施運轉不按規程,因疏忽監管等主觀過失而對大氣環境造成了汙染。為加大違法行為曝光率,敲響企業必須按規定使用汙染防治處理設施的警鐘,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中2起未按規定使用廢氣汙染防治設施及1起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的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案例一:家具公司涉嫌未按規定使用有機廢氣汙染防治設施
2020年11月9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東坑分局執法人員對東莞市裕鴻家具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實,該單位已辦理相關環保手續,主要從事家具及配件的加工生產,設有開料、木製加工、噴漆、晾乾等生產工序和相關生產設備。現場檢查時,該單位二樓、三樓噴漆工序正在生產。樓頂的4套噴漆廢氣汙染防治設施正在運轉,工作人員正在更換排放口(編號DA002)汙染防治設施中的水噴淋塔,前端收集管道的檢修口敞開,導致二樓的1個噴漆水簾櫃和三樓2個噴漆水簾櫃產生的噴漆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該單位涉嫌未按規定使用有機廢氣汙染防治設施,執法人員當即責令企業改正,並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分析
該案件是執法人員查處企業在更換廢氣汙染防治的水噴淋塔過程中,未停止生產且收集管道檢修口敞開導致廢氣直排的環境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當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後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採取其他替代措施。企業要提高按規定正確使用有機廢氣汙染防治設施的自覺性,也不能因環保設備交由第三方運行維護就放鬆警惕,必須做好監管工作,杜絕出現因主觀過失導致的廢氣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1、凡註明來源為「東莞陽光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東莞陽光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在摘編網上作品時,由於網絡的特殊性無法及時確認其作者並與作者取得聯繫。請本網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權人直接與本網站聯繫,商洽處理。
聯繫郵箱:tougao07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