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扣費容易退費難。
不知情被扣2筆錢,只得到1份服務
田小姐告訴《消費者報導》,近期她發現自己被蘋果公司重複扣費,跟對方交涉多次也沒有得到解決。去年9月10日,她從App Store訂閱了「Microsoft 365個人版」 一年的服務,標價398元,包含1個月的試用期。一個月過後,即2019年10月10日,田小姐的帳戶本該被扣除一筆398元的費用,然而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帳戶被蘋果公司扣去了兩筆費用,均為398元。
因個人原因,田小姐當時並未發現自己被扣取了兩次費用,直到她最近查詢帳單後才發現,但距離重複扣費一事已經過去大半年了。
田小姐隨即查看了購買記錄,顯示自己收到的是兩個相同的訂閱服務(即從2019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9日)。
本來只想購買1份服務,結果卻被扣了2筆錢,得到的是重複的服務,田小姐覺得非常不合理。由於這筆錢是通過App Store扣掉的,田小姐便向蘋果公司反饋此事。
蘋果的熱線電話客服查詢後表示,田小姐購買的是不同項目,分別為Outlook和Excel,且因為時長超過60天,所以無法進行退款等任何操作。
田小姐又給蘋果公司發郵件申訴,對方回覆郵件稱,這是按照Outlook和Excel兩個不同的項目來收費的,並非重複扣費。
但田小姐當時的購買頁面裡,卻沒有說明「Microsoft 365個人版」是分開的Outlook和Excel兩個項目。
▲Apple提供的Microsoft 365個人版的產品介紹頁面(田小姐提供)
為證明這兩筆被扣款的項目是重複的,田小姐又轉向微軟公司求證,微軟所有經銷商售賣的「Microsoft 365個人版」一年服務,都是一整套售賣的,不會按照單獨的組件來扣費。微軟公司還在郵件中表示,對產品退款的相關問題,微軟無法操作,需要田小姐再與蘋果方溝通。
田小姐再次向蘋果公司申請退款或補足服務,均被拒絕。田小姐遂向上海市某區的市場監管局投訴,反饋結果卻是「蘋果公司明確拒絕消費者訴求,終止調解」。
「我花2筆錢只得到了1份服務。」田小姐無奈地表示。
對此,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歐陽一鵬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所以經營者應該將消費者購買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情況核實清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一次交易,卻重複扣費,顯然是價格不合理、不公平,侵犯了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應用內充值也被重複扣費
消費者通過App Store消費,被重複收取費用,甚至被莫名扣費,這樣的例子雖沒有大量湧現,但也絕非個案。在「黑貓投訴」平臺,關於App Store「亂扣費」「重複扣費」「自動扣費」的相關投訴,隔三岔五便會出現。
《消費者報導》通過「黑貓投訴」廣東站聯繫了其中一位投訴人陳先生,他表示,自己近期在一個名為「荒野亂鬥」的遊戲中充值兩次,都被重複扣費。這款遊戲是陳先生在App Store下載的,在遊戲內購買項目也是通過App Store付款。
陳先生告訴《消費者報導》,6月13日他在遊戲中充值了一筆68元的金額,用於購買「中國大陸開服慶」。或許是網絡卡頓的原因,第一次點擊付費沒有反應,陳先生又多點了一次,於是被扣去兩筆68元的金額。6月14日,陳先生又在遊戲中充值25元,購買「15級禮包」,結果時隔4小時後,又有一筆25元的金額被重複扣掉。
這兩個項目按照遊戲規定都只能購買一次,因此陳先生確認這兩筆均為重複扣費。
陳先生隨即向遊戲商申訴,想讓其退還重複扣去的金額,遊戲商客服讓陳先生去找蘋果公司。陳先生通過網站向蘋果公司請求退款,兩次申請均被告知「不符合退款條件」,但蘋果卻沒有說明駁回的理由。
陳先生在7月7日致電蘋果的服務熱線請求退款,但高級顧問在電話裡回復稱,已經無法再次申請。
重複扣費的責任在於哪方,陳先生無法判斷,他表示,「蘋果沒有說是自己的責任」。陳先生告訴記者,最後是遊戲商用遊戲裡的等價物件做了補償。
而另一位不透露姓名的投訴人則表示,她通過App store下載了58本地版App,6月底,她在App內購買項目,即充值鑽石,結果發生了重複扣費的事。她告訴《消費者報導》,自己本想花30元充值一份鑽石,結果被扣取了兩筆30元,而在App內顯示只收到一份鑽石。意識到自己被重複扣費後,這名投訴人立馬向蘋果客服申請退款,客服查詢後表示會為她申請。然而客服申請了4次,結果均為「不符合退款條件」。與陳先生的處理結果類似,這名投訴人稱,最後由58本地版App送給她1份等值30元的鑽石作為重複扣費的補償。
超過60天為何不能退費
田小姐的問題到現在還未能得到解決。蘋果的電話客服告訴她,因為購買日期已經遠超60天,無法再做任何操作了。對此,田小姐表示非常不解,她認為,倘若確實是蘋果公司多扣了錢,那麼無論過了多久都應該退還,「扣錯的錢過了一百年也還是扣錯的錢。」
對於重複扣費的問題,《消費者報導》記者撥打了蘋果公司的客服熱線,諮詢相關退款政策,對方表示需要發送郵件到指定郵箱詢問。《消費者報導》又向指定郵箱發送了採訪函,詢問導致重複扣費的原因、難以申請退回的原因、用戶需要注意什麼等,但在截稿前未收到對方任何形式的回覆。
對此,歐陽一鵬律師表示,消費者有權就財產損失獲得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本案中,如果商品確實重複扣費,給消費者帶來財產損失,那麼經營者應當退還給消費者並賠償損失,設置超過60天不退費的條件是不合理的,且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歐陽一鵬律師還提醒消費者,關於商品被重複扣費,消費者可以通過下列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