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何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色和合為緣,而生成眼識。注意,這個「生於眼識」,就好像眼色兩種緣是眼識生出來的,語法上稍微有些彆扭。這個「如汝所明」,也就是你己經知道了,過去在講小乘因緣法的時候,我曾經講過,眼根對色塵而能產生出眼識。
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這段經文也是採取「三法從要破」。它要把眼根、色塵、眼識這三處統統破相歸性。這個意識心到底是哪個生出來的?如果是因為色塵所生的話,那前面要掛色塵的名字,叫色識界。
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在這裡,眼識是眼睛對外界接觸的第一念直覺。比如,燈光亮了,當下眼睛有點刺激,這個感覺就是眼識。那麼如果講這個眼睛對色塵的這種直覺是因為眼睛生了,那麼就與外面、與色和空沒有關係,那就「無可分別」。注意這個分別是第一念分別,不是意識心的分別。
縱有汝識,欲將何用:那麼我們還講眼識幹什麼?講它眼識就是因為它能分別色空刺激這種直覺,從這個作用上來看,這就無從談起。
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汝見」就是我們能夠見到、能夠感受到外面的明暗紅黃的那種能。也就是我們的心。又非青黃赤白,也就是我們能感覺的見並沒有青黃赤白這種個別的自性,是不是就「無所表示」?所以這個眼識界就不能成立。注意,為什麼我們能見的這個能「又非青黃赤白」?為什麼?正因為我們這個見裡面沒有任何的個別的自性,所以它紅來顯紅,藍來顯藍,黑來顯黑。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如果認為我們的眼識這種直覺是由於外面的色相所生,那麼首先擺明有形有相的色法與虛空,是兩個概念。如果是因為外面的有形有相的色生出來的眼識,那麼當眼睛看虛空的時候,虛空裡沒有色,說明眼睛裡也就沒有那個感覺。那麼我們再看虛空的時候,按照這個邏輯,你應該不應該感覺到虛空的存在?不應該。可事實上不是這樣。
云何識知,是虛空性?假設眼睛的那種直覺由顏色所產生,那麼虛空裡沒有顏色。我們看虛空的時候,眼睛裡就不應該有直覺。如果沒有直覺的話,那你怎麼能夠知道是虛空性?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是虛空性。
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如果是色生的話,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特點——紅黃赤白等等是不是無量的色?那麼無量的色變化的時候,這個由那種色法產生的眼識會存在兩種情況:要麼就是隨著顏色在變,要麼就是不隨顏色在變。這會造成什麼樣的邏輯錯誤呢?
汝識不遷,界從何立?紅色產生色紅識,紅色就變遷了,消失了,可紅識不變,不遷,不消失,那這個眼識界還怎麼成立?因為我們眼識的功能就是產生一種直覺,就是與我們所對應的那個色塵保持一致。可是現在不能保持一致,你能叫眼識嗎?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那麼分析第二種情況。外面的色塵變了,也就是紅色消失了,這個眼識也跟著顏色的變化就消滅了?連「界相」都沒有。
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這是反過來又再一次提出,如果不變的話,它就是一種永恆。怎麼永恆呢?它看到了紅色,產生了一種紅色的直覺;以後變成綠變成黃,它始終就是那種紅色的直覺。那它能不能看到虛空啊?虛空沒有色相,連虛空的所在都不知道,它還能知道其它東西嗎?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如果眼根和色塵合起來才能生眼識,是兩個東西共生的話,中間是不是總要有個痕跡?那麼我們以眼根對色塵的時候,中間有沒有一個縫啊?沒有。眼根和色塵離開的時候,那麼產生的眼識是不是要分一半給眼根,分一半給那個色塵?體性雜亂,云何成界?一個是有知,一個是無知,是不是叫「雜」呀?合也不對,離也不好,是不是叫「體性雜亂」?云何成界:這兩個東西又雜又亂,它還能生出第三個意識界嗎?不能生出來。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這裡就是佛破自己過去講的小乘因緣法。實際上這個「三處」在這裡講了眼識一處,那麼這裡眼入在前面十二處裡是不是己經破了?那麼對於這個色塵,在前面空中華是不是也破了?所以在這裡是進一步地把它再帶一下子。你不能講眼識破了,那個眼入前面破了,後面還又成立了。
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眼」是眼入,第一個「色」是色塵,第二個色應該改成意識的識。「及識界三」這段經文後面連續的還有五個方面,都要改成識。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如果用前面的六入、十二處講,這裡面還可以加一句——則眼與色,及識界三,本來虛妄。非因緣非自然,即因緣即自然。這個法己經重複多次了。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首先要明白,這個耳識就是耳朵對聲音的一種感覺。講是動靜二相,但側重於觀照動相,更容易理解。如果講我們耳朵對動靜的感覺是由耳朵自己產生的,那會造成什麼局面?既不現前,根不成知:耳根要產生直覺,必須要有動靜二塵這個所知。沒有這個所知,能不能形成這個能知啊?單根不立,連叫耳根都叫不出口。必無所知,沒有所知的這種動靜二塵。知尚無成,識何形貌:就不能造成能知,就談不上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阿難非要強詞奪理——是因為它沒有動靜之音,所以我才沒有耳識,並不是因為我這個耳朵不能產生耳識。
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雖然沒有動靜,耳朵對外面,比如說風吹過來了,耳朵是不是有感覺?實際就是把這個耳識就降低為身識。耳識同時還具有身識,是不是?當耳入對著外面拖拉機聲音響的時候,它首先就有身識振動,它同時還能感覺到這是拖拉機的聲音(這是耳識)。
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耳識界一定要能對外面的種種的音響動靜作第一念直覺判別,而我們的身識界,注意它只有離合這種判別,明白嗎?離合的判別與各種聲音的動靜的性質不一樣。不管是眼識、耳識、鼻識,是不是都有離合這種感覺啊?所以這是基礎,這是身識。不能把這個身識來混同於耳識(眼識等)。耳根離開聲塵,耳識界怎麼能成立呢?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那這就轉機了。既然不是耳朵生,那就是聲音生了,二者必居其一。所以這裡假設,我們這個耳朵的這種直覺感受是因為聲音而有,與我們耳朵能聞的聞性就沒有關係。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亡」解釋為無,沒有的意思。無聞,在我們耳朵這個能聞的聞性裡,就沒有這個聲相的所在之處,也就是說我們就沒有所聞。那麼「識從聲生」,這裡應該打一個問號。也就是說耳識從聲音生的,怎麼能成立啊?我這個能聞的聞性都不存在了,那這個「識從聲生」與我們聞性有什麼關係啊?
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鑑於其強詞奪理,我就是聞到這個聲音。好吧,就依你所說,許聲因聞,而有聲相:那麼因為這個耳識是由聲相產生的,所以「聞應聞識」啊。丨聞」就是聽到。想想看,我們耳朵能不能聽到這種感覺?聽到的聲音是無情的色法,而耳識是有情的直覺。這兩個東西一樣不一樣?
不聞非界:耳朵都聽不到這個耳識,你能不能叫耳識界啊?聞則同聲:聽到的耳識,耳識豈不成了無情的聲塵?耳朵能聽到耳識,有沒有這個道理啊?我們所聽的一定是無情的色法——振動與靜止這種聲音,而不能聽到這種感覺。下面進一步分析:
識已被聞:大家都知,耳根是能緣,聲塵是所緣,耳識是增上緣。能緣和增上緣都是心法,如果都變成了心法,那「誰知聞識」啊?誰還來分別能所啊?這裡就是說,能緣、增上緣實際上都是一種能量,唯無情才是所。耳識本來是心法,如果變成了所聞,是不是也就變成了塵法啊?色法有沒有分別能力啊?所以「誰知聞識」,誰還來分別這個聲音的長和短吶?既然不能分別,耳識是不是失去了它的作用?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這裡進一步解釋「誰知聞識」。它己經變成了色法,己經沒有了分別能力。「若」就是這樣的道理啊,如此啊,這是個無知者啊,跟草木一樣。這是進一步解釋那個由聲塵產生的耳識,如果這樣一推理就變成了無情。所以我們這個耳識這種直覺,這種一念分別,不可能由無情的聲塵而產生。或者說,聲塵是一種無情的頑固的很鈍的色法,而耳識是一種靈知無情的頑鈍之法,它怎麼可能生出靈知之性?佛在前面好多這種解法,我們可以這樣變通,幫助理解。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不應由耳入與聲塵共同生成耳識,這是破共生。界無中位:前面講眼根和色塵共生的時候,涉及到「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這三句話,我們解釋的時候可以把它補充進來。雜成中界,如果講這個耳入與聲塵和合而生成耳識,那麼合的時候中間要有痕跡;離呢,「離則兩合J,怎麼兩合呢?把我們這個耳識這種直覺分一半給耳入,再分一半給聲音,能不能分開呀?所以「界無中位」,作這樣的解釋。
則內外相,復從何成:界無中位,內根、外塵之相怎麼成立?
那麼,我們可以離開經文用自己的心來觀照。再三強調,我們要深深地觀照一心三藏這個基本原理,懂得了以後,要落實到具體的問題上細細地觀照這個真心的妙用。把這些道理搞明白,我們真是如痴如醉。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解脫了,我終於知道了宇宙的奧秘。
外面的耳根與聲塵都是這種虛妄的因緣,真正來講我們這個耳識它本來就有。你有耳根、有聲塵的時候它(耳識)也有;沒有耳根沒有聲塵的時候,它是不是還是有啊?雖然有,但是由於我們同分妄見非要通過耳根與聲塵才現出來。如果我們同分妄見非要通過耳朵和光現出來,是不是也能現出來啊?如果我們要改變這種規律,別業妄見也能改,明白嗎?
耳朵不僅能聽到聲音,能聽到光,還能聽到文字——生活中就有這種人吶。有些是今生經過艱苦的努力,有些是前世修成這種功夫,今生今世帶過來。如果我們要想得到的話,在中陰身期間就能得到,不需要修。到了三禪天以上的人,六根都是通用的。眼睛能看、能聽、能吃、能說話。這是天上三禪天以上人的那種同分妄見,是一種功夫。對地球人來說,難度稍微大一點。因為我們煩惱習氣比較重,心力己經到了強弩之末,但是我們只要細細地觀照也能體會出其中的法味。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所以我當年跟你們講的耳根為能緣、聲塵為所緣而產生了耳識界,這種說法是戲論法呀,「三處都無」啊。這三處都是虛妄的,沒有真實來源之處,在十法界裡找不到它的來龍去脈;雖然沒有真實來源,但是它隨緣顯現。
則耳與聲,及聲(識)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我們真心本來面目隨緣顯現出耳根、顯現出耳入、顯現出聲塵,還顯現出耳識,都是自己顯,而且都是一個東西。在究竟意義上,耳根是不是就是聲塵?聲塵是不是耳識?耳識是不是眼識、眼入?沒有哪一樣不是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