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放手時就放手「,雖然只是簡簡單單的幾個字,但卻包含了太多的人生哲理。凡塵中的我們都知道奮鬥終生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和索取,然而,如果真想擁有一種健康和快樂的幸福人生,我們還要懂得放棄的道理。
放棄不是怯弱無能的原因所在,更不是悲觀絕望的結果使然,放棄是人奮鬥的另一個開始,更是生命境界的完全展現
我們所說的放棄,是要放棄那些不切實際的空想和無法實現的目標,而不是放棄我們為成就理想所做出的巨大的努力;是要放棄那些沒有價值的追求和毫無意義的索取,而不是放棄我們應該堅持的進取心和生命力;是要放棄那些名利追逐的妄想和驕奢淫逸的美夢,而不是放棄我們對美好生活的無比嚮往和創造活力。
在漫漫人生旅途中,只有放棄那些空中樓閣般的幻想,我們才能做到腳踏實地;只有放棄那些難以滿足的物慾,我們才能保持生命的活力;只有放棄那些徒勞無益地等待,我們才能避免虛度光陰;只有放棄那些不該堅持的錯誤,我們才能做到擁抱真理。
因為有了明確的目標和蘊涵的意義,放棄便成了能力的體現、智慧的證據和一種該放手時就放手的豁達和大度。
放棄是一種策略,更是一門藝術。因為放棄的前提是一種獨具慧眼的觀察,更是一份閃耀著智慧光芒的洞悉。只有當我們完全了解了得與失的深刻道理,也懂得了生和死的全部意義,我們才可能真正地學會放棄,並在學會放棄的過程中成就自我。
如果緊握愚痴不放,我們的生命必將是死寂的,我們的生活勢必失去天光雲影共徘徊的源頭活水。若如此,又何談灑脫呢?
豈不知,放下之處,有更寬闊的落腳地;放下之時,才能有更多的豐收果。人生要進步、要快樂、要成功,就需要放下愚昧遷腐的知見,摒棄根深蒂固的窠臼。
股神沃倫·巴菲特在華盛頓大學演講時說過這樣一句話:「在座的每一位都有能力做我做的每一件事並遠遠超越我,但是有的能成功,有的卻不能。對於那些不能做到的人來說,是自己阻礙了自己,而非環境不允許。
實際上,人總是趨向於保護自我,相信自我,信賴自己的感覺。憑自己舊有的經驗行事,將自己抓得緊緊的。而人生的許多麻煩和苦惱也都來自於我「執」,在於認死理。因而耗費了自己的心智而不覺,虛度了自己寶貴的年華而不知,蹲在監獄中渾然忘了自己本身就是囚徒。
其實,一切執著的根本是我「執」,即執著有個自我。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那些特別在乎自己的人,煩惱往往也特別多;反之,無私的人卻更容易快樂和自在。
「我」是什麼?其實只是一種感覺。比如一本書,本身並不存在你的我的之差別。但我們將這本書買來之後,就會在其上附加「我」的標籤。一且確定這種感覺,這本書的損壞或丟失就會影響到我們。
而在此之前,無論它發生什麼變故都不會對我們構成傷害。再如我們購房,未買下之前,房子出現什麼問題都無足輕重,因為它還未和我們發生關係。可買下之後,它的任何變化都會牽動我們的心,這種變化正是由於那些附加的「我」的感覺所致、
為什麼我們會為這些瑣事煩惱,而非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呢?世間每天有很多災難,有很多人遭遇挫折或離開人世,但我們只是感嘆下,不會有多少切身感受,更不會因此寢食難安,這是因為其還未粘上「我」的標籤。
一切發生的事情中介入「我」,感覺立刻就不同了。如果那個遭遇挫折的是「我」,那個離開人世的是「我」的親人,一場普通的人間悲劇便頓時上升為頭等大事。
是啊,在我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比「我」受到傷害更嚴重的事件呢?當一個不相干的人去世了,我們會覺得人皆有一死,不足為奇;當親人或我們自己面臨死亡時,就不會如此坦然面對了。不是抱怨上天不公,便是哀嘆自己薄命。
由此可見,一切煩惱皆圍繞「我」展開,我們將緣起的念頭和想法當作是「我」,將種種不是我的當作是「我」。若不是受這種錯覺的影響,那些來來去去的念頭又如何能在心中生根,進而傷害我們呢?
如果沒有「我」的幹擾,世間的無常變化就是我們能夠接受的客觀規律,就如同我們能夠接受四季更替和草木枯榮那樣。
其實「自我」只是一個只會虛張聲勢的「皮包公司」,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內容。而我們卻常常將擁有的一切賦予「我」的錯覺進而執著於它。
如果一個人能夠放棄對於「我」的執著,該放手時就放手,就會減少很多煩惱,如果能突破我「執」,放棄對這片雲彩的執著就能驅散遮蔽虛空的浮雲,在人生的道路上就能夠輕裝上陣,去擁抱雨露和陽光,收穫幸福和快樂,使生命回復清淨無染的本來面目,從而走向無限廣闊,自由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