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張家堡法庭審理一起特殊案件,商家因網店上銷售進口蜂膠違反國標被判賠,不僅退還了消費者貨款,還進行了10倍賠償。如果你也有網店或經營微商,那你也要注意了。
普通食品不得添加蜂膠
2017年8月,張某從某商貿公司在購物網站上開設的店鋪購買了三盒巴西原裝進口蜂膠膠囊。事後,張某才得知蜂膠系藥品,不得用於普通食品中。發現問題的張某,故以該蜂膠膠囊違反食品安全標準為由對某商貿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某商貿公司退還貨款並支付10倍貨款作為損失賠償。
庭審過程中,法官查明該產品既無藥品標識也無保健品標識,應屬普通食品,而蜂膠僅能用於藥品或者保健品,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蜂膠違反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在雙方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判令某商貿公司退還原告貨款並支付原告貨款10倍的賠償金。
蜂膠不屬於食品
或許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蜂膠就是一種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藥品。蜂膠究竟為什麼不屬於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張家堡法庭的法官楊玫說,蜂膠被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故應當為藥品,《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將蜂膠列入「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但未將其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因此蜂膠作為藥品,又不屬於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不得用於普通食品中。
網購進口食品應注意啥
法官提醒,作為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一定要嚴格審查經銷商的資質及產品的合格證明,保健食品應有保健食品標誌,即俗稱的「藍帽子標誌」,進口食品的外包裝上應有中文標籤,並需取得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材料。作為商家,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否則可能會承擔遠超其所獲利潤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本報記者謝斌
說法論理
(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