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要從一而終,男子卻可以三妻四妾。所以很多人說羨慕古人,想穿越回古代感受一下。可是即便你回到古代,你可能也娶不了三妻四妾,因為你會發現能同時娶好幾個老婆,是古代有權有勢的一小部分人才擁有的權利,大部分男人終生也只能取一妻。當然關於婚姻制度,不同的朝代也是有差別的,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古人娶妻納妾的那些事。
古代從什麼時候開始,規定男人可以娶妻納妾呢?
春秋戰國時期,還是不允許納妾的,無論是齊桓公、晉文公還是普通諸侯,都只能娶一個老婆。
不過那時出現了一種代替納妾的形式,叫做媵妾婚。也就是把一個妻子娶進門來時,這個妻子會把她的同族姐妹一起帶到丈夫家,算是作為陪嫁,這些被帶來的同族姐妹就叫做滕妾。她們的地位會比正妻低一點。《羋月傳》中羋月就是作為姐姐的陪嫁來到的秦國。
從漢朝開始,官員被允許納妾。達官顯貴可以納八房妾,普通官員只能納三個妾。納妾也是要下聘禮坐轎子娶回家,不過與娶正妻的區別是,娶正妻要走前門,納妾要從後門進。
到了元朝,出現了一種新的變化,有權勢的王公貴族依然可以娶妻娶妾,而對於老百姓,要實行一夫一妻,不能納妾。元朝也成為第一個明文規定老百姓不能納妾的朝代。如果隨意納妾,便會被笞打四十皮鞭。
不過如果生活在元朝,在一種特殊的情況下,一名平民男子也可以納妾。這種特殊情況就是,他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這名男子年過40歲;第二,仍然無子嗣。也就是說過了40歲,妻子沒有為他生下孩子,從「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個傳統出發,從延續香火的方面考慮,國家才允許這名男子納妾。換句話說,在元朝如果看到一個男子有妾,就說明他年過40還不孕不育!
在這種規定下,元朝在娶妻納妾上出現了兩極分化,那些權貴人家所納娶的妻妾多半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多半只有一位妻子!
到了明清時期,將這一制度發揮到了極致,不過娶妻納妾仍然是官員、富商才有的權利,像紀曉嵐紀大學士就曾娶過一妻六妾。
而普通百姓就老老實實娶一個老婆,踏踏實實過小日子。畢竟很多男性連自己都還沒有能力養活,即使朝廷允許你三妻四妾,又怎麼養得起呢!
不過如果想要逆襲,方法還是有的,古代有一句話叫「書中自有顏如玉」,這個時候平民百姓就可以通過讀書參加科舉考試,考中進士獲得做官資格,這不就靠自己平步青雲,成為官一代、富一代了,也就擁有了屬於有權勢的那一小批人的權利——擁有「三妻四妾」!
說了這麼多,下面我們就來聊聊我們耳熟能詳的「三妻四妾」這個詞語的出處,以及它到底指的是哪三妻?哪四妾呢?
「三妻四妾」這個詞語最早出自明朝小說《金瓶梅》,「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得,又當別論」。這是關於這個詞語的最早記載。由此可見,雖然從漢朝開始,就規定可以娶妻納妾,不過在社會上一直沒有形成一個廣泛認可的叫法,直到明朝的《金瓶梅》裡發明了「三妻四妾」這個詞語,一下子成為了當時的「流行用語」,傳播開了。
那麼古人所說的「三妻」,通常來講會被稱為「正妻」、「偏妻」和「下妻」。像這種用八抬大轎、明媒正娶、經過「六禮」(也就是娶妻的六個步驟),隆重地娶過來的妻子,古代就稱為正妻。如果是王爺娶親,那就把這個正妻稱呼為嫡福晉,也叫結髮妻子。
「妻」這個字據說是從「齊」演變而來,就是說妻子和丈夫是齊的,兩個人的家庭地位是平等的。夫妻兩人要共同打理家庭事務,包括家裡的妾,正妻也是有很大的管理權的。
還有一個關於生孩子的問題,由於正妻只有一位且地位最高。正妻就叫做嫡母,她生出的孩子就是嫡子,生出的第一個男孩就是嫡長子。在古代嫡長子是要繼承家產的。而妾叫做庶母,妾生下的孩子叫庶子,即使生的是兒子,因為是庶出,也沒有家產的繼承權。
那麼除了「正妻」之外,「三妻」中的另兩個「偏妻」與「下妻」,又是啥身份呢?
雖然三妻包括正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與下妻卻徒有「妻」之虛名,而無「妻」之實。這麼說吧,偏妻與下妻,雖然有「妻」之稱,實則為妾!偏妻和下妻與妾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像正妻一般都出身於大戶人家,與丈夫家門當戶對,地位平等,兩邊親家也是經常見面。妾絕大多數都是小戶人家,與丈夫家地位不平等,即使結婚時雙方親家也不用見面,下聘禮雙方親家都不用見面。像《紅樓夢》裡的正妻全是來自大戶人家,極少數像趙姨娘、尤二姐這樣的妾。
通常來講,古代男子的配偶分為兩個檔,正妻獨居一檔,其餘的偏妻、下妻和妾為另一檔。正妻的地位遠遠比其他人要高。
其實關於「四妾」的解釋,坊間說法不一,流傳最廣的就是這些妻子出嫁帶去的陪嫁丫頭,被男主人看上了便可納「妾」。小妾相當於是陪睡的丫頭,把名字說得好聽點就叫傍妻,少妻或者庶妻。按照《陔餘叢考》考證可以得知:「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
至於為什麼是四妾,怎麼不是五妾、六妾,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陪嫁丫頭隨主人入府,這些丫頭便會被男方收下當小妾。三位妻子各帶一位丫頭,最後一個是由公公婆婆賜給兒子的。這四人便統稱為「四妾」。第二種說法比較簡單,這裡的「四」是一個概數、一個泛指,男子甚至可以接納更多的妾室。
妾的地位跟正妻不能比,正妻是家庭主人,妾是家庭成員,妾平時必須站在家裡,就像這個「妾」字:上邊一個立下邊一個女。規定妾就是站著的女人,不能坐著。丈夫在家的時候要站著,丈夫跟妻子吃飯的時候也要站著,負責端茶倒水,不能上桌一起吃飯。等到丈夫不在眼前的時候,妻子說你坐下吧,這時候才可以坐。
通常情況下,妾一直是妾,做不了妻。妻子如果死了,那丈夫要再明媒正娶一個,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等一系列程序,不能由妾替補上來做妻子。讓妾升上來做妻子,屬於有悖倫常,犯法,還要受懲罰。古代規定妻子死後,以妾當妻要杖九十;妻子健在,還要以妾當妻者,杖一百責令改正。
看起來妾的地位很低,不過如果正妻沒有生下兒子,妾生下了兒子,那麼妾的地位會有所提高。不過妾生下的兒子還要管大老婆叫媽,由大老婆撫養,妾還得繼續當妾,不過地位已經提高很多了。
如果在丈夫死後,妻子有權決定妾的歸宿,可以給她牽線搭橋,讓她嫁給別人。也可以給點遣散費直接打發走。
小結:「三妻四妾」,只是一種籠統的說法,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嚴格地說,應該叫「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說像官員、富商這樣的有權又有錢的人,可以享有娶一個正妻,同時納數個妾的權利。像辜鴻銘就曾說過:「男人就像茶壺,女人就像茶杯,茶壺只能有一個,茶杯則有多個。」這無疑是對男人合理納妾的詭辯,也說明這個制度在中國影響深遠,一直到民國時期,所謂的「姨太太」,其實就是大戶人家納的妾。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納妾這種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不可能被保存下來。
所以到了現代社會,咱們就和國際接軌,也提倡男女平等。新中國在1950年頒布了《婚姻法》,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正式的婚姻法,裡面就規定不允許納妾,而要實行一夫一妻。如今我們都是「一個茶壺,一個茶杯」了,這是對感情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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