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作為一種概念,是人們通過對自然萬物觀察後抽象出來的知識升華,「這種概念性知識告訴人們真理是可能的」《墨經》中關於「五行」的詞句主要有兩處,第一處在《經下》篇中:「五行毋常勝,說在宜。」。如果按這一思路理解,那麼墨家認為「五行」的相生相剋不是一種固定的規律,這顯然與我們現在常說的「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的相生以及「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相剋有不一致的地方,就會出現「五行」亂生、亂克的狀態,即金可以生水,也可以生火,也可以生土等等。再說「說在宜」中的這個「宜」字,通常來說,「宜」的意思就是或然判斷,也就是一種可能性認識的判斷。
總結起來,「五行毋常勝,說在宜」就是說,我們所判斷「五行」的相生相剋並不是固定的規律。如果這裡的「五行」真是我們常說的「五種元素」的話,那麼墨家就是對以前諸家認知的這種規律的反駁。墨家之所以反駁這樣的認知,可能在於墨家在百家中興起較晚,為了獲得人們對自己學說的關注,不得不從另外角度切入。其承認事物的客觀實在、人的意識就是對客觀實在地反映。也就是說,墨家承認「五行」存在的這一事實,但在認識上是不同於其他諸家的。因為在墨家看來,人的認識形成需要有諸多要素,如果是這樣認識的話,我們是否換一個思路———《墨經》中所提到的「五行」並非我們通常所說的「五行」,而是類似儒家「五常」的意思———去詮釋。
之所以判斷為類似儒家的「五常」,一是因為儒家思想的社會影響還是頗有力度;二是據說墨子最早也曾學儒,因為看到儒家的一些主張與社會有些不符,才另立門戶。如果真是類似「五常」的涵義的話,那麼這樣的認識是否更接近本意一些。但這又從另一方面說明了「五行」的內涵的多樣性。實際上,《尚書》「甘誓」中說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這裡的「五行」是不是也是類似「五常」的涵義,這樣也才能說得通。
如果是我們通常理解的「五行」的話,在《墨經》中關於「五行」內涵的相關詞句的第二處在《經說》下:「五,合水土火火,雖然火爍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水,木離木,若識糜與魚之數惟所利。」通觀上面的文字,雖然出現了「五種元素」,但並沒有把「五」和「行」聯合起來使用,如果說這裡的「五」對應著《經》下「五行」的「五」,那麼「行」是何涵義就值得探討。梁啓超在注釋本條時著稱:「經說本條有偽奪,未敢強校。勝者貴也(指《經》下篇中的『毋常勝』句),或以五行生剋說解之,非是。
生克說出鄒衍以後,墨子時無有。」對此,著名墨學大家欒調甫解釋說,墨家談五種元素,實際上是不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五行」生克原理的,「我以為古人的五行講生克是原始最古的,不過這種學說中還有兩個派別,應當分別言之,一是常勝派,這派自鄒衍的陰陽家,一直到現在的醫卜星相,幾乎無一家不講說的,這是盡人皆知,用不著細說。
二是非常勝派,這派是反對常勝而產生為五行進一步的學說。我雖不敢斷定這是墨子的創作,或是為墨子以前所已有的,但我知道墨子是發明五行變化者,五行有變化,就是生克不常。……五行相遇固然不免相勝,但他相生卻不是一定不移的,而且他們的相勝,因著種種機遇,且能生出變化來。譬如常勝派所說的五行相勝是說火勝金的,但火能爍金必非一星之火,反過來說,金也可以勝火,這是金與火之間有一種當值之量。
在這裡,欒調甫提出了非常勝派的概念,也就是說墨家是從變化和發展的角度來認知「五種元素」之間的關係的,實際上這就是一個抽象和具體的問題,火能克金,但必須是足夠的火,如果火不夠量,那肯定是克不了金的。如果我們承認這一前提,那麼墨家實際上也是吸收了五行之理論的。反過來,上文所提出的「五,合水土火火」句,就是墨家的「五行」觀念。墨家的這樣表述很是符合「墨辯」的身份,也正是因為「辯」,墨家的邏輯學才有了自己的框架,五行的觀念也就就此清晰起來,你有何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