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隴縣人民法院溫水法庭24小時內成功辦結一起因合同糾紛引發的訴前保全案,及時高效的維護了當時人的合法權益,為當事人日後申請執行吃了顆「定心丸」。
內蒙古某路橋公司與隴縣某石料廠因承包經營石料廠發生糾紛,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導致石料廠一度陷入停產狀態。內蒙古某路橋公司為了保證已生產的石料不被私自處理掉,遂於2018年8月22日向隴縣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要求對該石料廠已生產的10000m石料予以保全。承辦該案的張峰法官接到案件後,以高度的責任感依法及時對申請人的保全請求進行了審查。經審查,申請人內蒙古某路橋公司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且提供了相應擔保,應當予以保全。但有個現實困難擺在眼前,那就是申請人申請的10000m的石料如何計算測量認定?
承辦案件的張峰法官並沒有畏懼困難,而是心想如不及時作出裁定保全,石料被處理掉,日後當事人即使打贏官司,其合法權益也難以得到兌現。辦法總比困難多,張峰法官主動主動積極多方聯繫專業測量人員,聯繫好後遂一同前往石料廠現場進行保全。
經過八、九個小時的努力工作,下午七時許,在專業測量人員確定好石料範圍後,承辦法官依法向被申請人送達了保全裁定和保全清單。該起訴前保全案件順利辦結。
在「三秦颶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時期,隴縣法院一直建立「全院一盤棋」思維,重視培育幹警「立審執統籌」認識,從抓好訴前財產保全下手,以立審執部分相互協作為模式,形成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合力,以保證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決勝戰役。編輯: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