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大量湧入城市進行務工或直接落戶,這似乎已成為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但隨之也衍生了諸多的問題,最明顯的就是地沒人種了。為了保障農村土地權益,盤活土地資源利用,國家推出了土地「三權分置」改革,讓農村土地變得可以出租、流轉,甚至可以抵押貸款。至此,農民不再擔心土地閒置浪費,還能額外獲得收入,有效地推動了農村種植產業的發展。如今,很多農民朋友都已經參與到土地出租當中,但相信大家對此還存在諸多的疑問。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具體來了解下。
2020年農村土地出租多少錢一畝?
目前國家並未對土地租金做出明確統一,基本上各地的情況也是略有不同,建議大家以當地標準為宜。但一般來說,土地出租的價格普遍在500-2000元左右,當然也得看位置,位置偏的土地自然要比位置好的租金要便宜,尤其東西部差異尤為顯著。比如地處西部的新疆、西藏、甘肅地區均價在500-1000元一畝一年不等,而東部的農業大省,像東三省、江蘇、山東、河南基本都要略貴一些,處於800-1200元一畝一年左右的水平。
另外提醒大家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土地出租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當然雙方當事人也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土地出租需要什麼手續?有何條件要求?
一、手續
1、申請:用地單位向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土地租賃申請,並準備相關申請材料。
2、受理:部門業務窗口會進行申報受理,審查材料是否齊全、是否具備申請條件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標準。
3、報批:審查通過交由上級部門報批,並下發通知。
4、籤訂合同:完成以上流程,租賃雙方最後完成合同的籤訂即可。內容包括租賃人、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二、條件
1、出租人必須是通過出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必須是一致的。
3、以出租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並依合同規定的期限、條件進行一定的投資開發。
4、不得違反有關土地出租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規定當中的有關事宜。比如不得汙染、破壞土地等等。
土地出租後還能享受補貼嗎?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可以享受的,但前提是要從事農業經營的相關工作,像你不種地的話肯定是領取不到土地相關補貼的。至於補貼到底歸屬於租地方還是出租方,目前並沒有文件明確規定其歸屬問題,因此在土地出租前,就要在合同事宜中明確補貼的歸屬和分配等問題,以免產生糾紛。若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
土地出租的常見疑問解答
1、土地出租過程中反悔了該怎麼辦?
如果還沒有籤訂合同,個人又想繼續經營土地,那麼自己進行承包經營即可。但已經籤訂了出租或流轉合約,反悔的話一來要支付違約金,二來還要同村委會、承接人進行協商。
2、土地出租合同到期後,土地使用者不歸還土地該怎麼辦?
可走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土地,具體依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的通知執行。若存在債權性質,比如建改土地、再出租給其他人使用等等,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
3、土地出租合同沒到期可以解除嗎?
任何合同,包括土地租賃合同,未到約定期限的,不得單方面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只有當事人協商一致,取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
4、土地出租需要交什麼稅?
土地出租應攜帶國有土地使用證、租賃合同等有關資料,主動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按照規定繳納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5、土地出租期間被徵收合同要怎樣履行?如何賠償?
土地出租期間被徵收,這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履行義務將會被終止。對於賠償款,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一般土地補償款歸出租人,承租方在地上種植和建築的,則青苗和建築物的補償歸承租人。
以上就是有關農村土地出租政策解讀的內容分享。總的來說,土地出租是一件麻煩事,其中涉及到的問題有很多,因此在出租之前,就得在合同明確這些情況,若存在分歧,也應該協商解決才行。但在實際的過程中,由於很多農民缺乏風險意識,這便是糾紛產生的主要根源,因此提升風險意識、學習掌握相關法律知識非常重要。目前,國家對於土地的出租和流轉還是較為支持的,若農民朋友有意願去城市生活發展的,不妨可以參與進來,也是為農業發展貢獻一份力量。最後想問大家,你們那邊的土地租金是多少錢呢?手續辦理是否有所不同?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