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兩會」召開,有關《民法典(草案)》不斷引起熱議。
其中有一條「離婚冷靜期」更是引人注目。
該條款寫明:「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支持者認為:
「當下的離婚現象越來越多,這一條款是能起到很大作用的。」
「一是,可以讓雙方從心理上有一個過渡期;二是,讓彼此有一個深思熟慮的過程。」
反對者認為:
「讓離婚當事人特別是婚姻關係中弱勢一方身心遭受煎熬,離婚冷靜期儼然變成了一種「虐待期」。」
在微博評論下方,絕大多數網友都持反對意見。
網友甚至戲言,網友們從未如此一致。
大數據調查研究表明,80%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
由於女性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已經越來越重要,女性經濟獨立的能力提高,所倡導的價值觀是要追求自由,包括婚姻自由。
隨著社會往前發展,人們的物質需求得到滿足的同時,必然開始追求更高的精神層面的東西。
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設立,金祺說出自己的看法:離婚這件事一端是自由,另一端是責任,它在兩者中間,起到了平衡的作用。
離婚涉及的不僅僅是男女雙方,還有背後兩個家庭。
「離婚冷靜期」的介入有什麼意義?
「冷靜期」不是阻礙人離婚的機制,而是讓人更慎重地面對自己離婚的後果。
有人指出:「離婚雙方需要專業人士介入識別是否感情徹底破裂,是否還可以挽回。」
讓心意已決的雙方心平氣和地溝通,縮小雙方的爭議點,以理性的狀態去主張各自的需求。
中國人民大學民法學院教授楊立新則認為:「應該為30天冷靜期設置一個特殊情況的區分。」
「比如雙方有激烈的衝突、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情況,這些都應該不受冷靜期的限制。」
確實如此,那些遭受煎熬的婚姻,離婚冷靜期儼然變成了一種「虐待期」。
有人提出質疑:為什麼只有離婚冷靜期,沒有結婚冷靜期?
夫復何求,誰會在結婚時想過離婚。
《婚姻故事》赤裸裸地揭露了婚姻的真實狀況。
曾經彼此相愛的兩人,同居十幾年後,婚姻走到崩潰邊緣。
從婚前的甜言蜜語,到婚後的惡語中傷。
「當初跟你結婚,我迷失了自己」
「每天睜開眼,我都希望你死了!」
婚禮上許下的美好誓言,在破碎的婚姻面前是如此的不堪。
但你有沒有想過,真正導致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這是一個永遠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
是因為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還是是因為感情淡了、或者是因為婚內出軌。
金星曾說,「愛情可以拋開生活去談,但是婚姻不是,婚姻就是生活。」
過日子,最怕的就是把順序過反了。
正確的婚姻節奏,一定是「結婚要慢,離婚要快」。
那些反對離婚冷靜期的人,她們正在經歷怎樣的婚姻?
專業人士讓離婚者說出想離婚的想法時,他們所訴說的。
「沒有好的回憶,只有生活的磨難。」「夫妻之間早就沒有感情,根本無法給小孩帶來健康的親情。」「婚姻讓我太累了,從今以後只想好好工作賺錢。」
很多人在結婚前並沒有想清楚婚姻的意義,抱著幻想就一頭扎進婚姻。
他們或許因相愛走到一起,卻不知道怎麼維繫婚姻。
若不是身心俱疲,誰會願意主動選擇放棄。
離婚的傷痛或許是一時的,但它留下的痕跡是一輩子的。
真正有感情基礎的婚姻而言,如果最終以離婚收場,那麼雙方沒有一個人是可以全身而退的。
就算是提出離婚的一方,也難免在離婚以後心理上發生變化起伏。
萬一雙方在有兒女的情況下離婚,對於他們的子女而言,永遠得不到一個完整的原生家庭了。
列夫·託爾斯泰說過:「已婚的人從對方獲得的那種快樂,僅僅是婚姻的開頭,決不是其全部意義。婚姻的全部含義蘊藏在家庭生活中。」
婚姻生活不會像電影情節那樣豐富多彩,瑣碎的事情才是雙方矛盾的開始。
不要把對方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要多給對方一點尊重,寬容。
爭吵過後還能和好如初,攜手共進,才是保持婚姻的持久的關鍵。
結婚雖是人生大事,但是只有該結婚的人,沒有該結婚的年齡。
那個在你生氣時能主動向你認錯的人;那個時刻記得彼此相處中小細節的人;那個在日常生活中給你小驚喜的人,
任何的甜言蜜語比不過一個小小的行動,他們才是能陪你走完後半生的人!
餘生很長,何必慌張,那個人始終會出現!
作者|minger
來源 |公眾號「釋明」 (ID:youaim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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