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武漢廟山土地27年懸案:銀保監局認定其處置違規

2021-01-20 新浪財經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中國房地產報」

一塊囤積了20多年的土地,陷入了國有變「私有」的考問,一波三折,真相還在路上。

唐軍/發自武漢

初冬武漢的早晨,霧氣、水汽瀰漫,給人一種朦朧之感。2020年12月26日早上,武漢最大的湖泊湯遜湖旁,一片空曠閒置的土地上,一對夫妻正在給蔬菜澆水,他們旁邊的幾條狗,看見陌生人的到來,開始叫了起來。放眼望去,在煙波浩渺的湯遜湖邊,這塊土地顯得空曠扎眼,與武漢東湖高新區日新月異、高速發展的城市氛圍格外不符。

屈指算來,這塊叫武漢廟山地塊的土地從1993年第一次出讓至今,已閒置了整整27年之久。全國都算得上罕見了。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向記者稱:「這很明顯是一塊『髒地』,從其近三十年的交易、變遷軌跡看,背後隱藏的利益關聯人之間撲朔迷離的違規關係,亟待揭曉。」

近期,記者獲悉,武漢市廟山土地案已被分別投訴、舉報到公安、自然資源、銀監局、檢察院、紀檢等各個部門,公安機關與檢察院已經受理並啟動調查。一場維護國土資源的戰鬥悄然打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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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土地,兩樣規劃

2018年1月24日,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公示(2018年012401號),顯示武漢廟山地塊(JK0103060)面積73537.7 平方米(110畝),由武漢銀城實業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銀城公司」)轉讓給武漢信聯榮輝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聯榮輝」),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與商業。

關於本次土地轉讓的真實價格並沒有體現,特別標註的只是評估價為74126萬元。當時該宗土地轉讓的主要依據是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書》,這份「(2015)鄂武漢中執字第01153號」執行裁定書稱,將被執行人武漢銀城實業發展總公司名下位於武漢市江夏區經濟開發區兩湖大道上的土地使用權(地號為:JK0103060,面積為:73537.7平方米)過戶至申請執行人湖北信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名下。

2020年3月,在信聯榮輝的控股公司湖北信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聯公司」)招聘網站上描述武漢廟山湯遜湖項目稱,將建設17.4萬平方米的高端住宅。

但時至今日,項目並無公示規劃,土地現場也毫無動靜。

在這塊土地近30年的漫長閒置時間裡,其存在的諸多問題已經引發一些衝突與混亂。

記者調查發現,廟山土地披著不同的規劃用途,信聯榮輝在離奇獲得土地後,計劃做商品房開發,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則已在此處規劃建設湯遜湖小學,以緩解湯遜湖畔的玉龍島花園居民孩子就近上學之急。

當湯遜湖周邊居民意識到,長期期盼興建的學校即將化為泡影后,他們發出了質疑,事情一波三折。2015年11月17日,億房網發了《又犯廣告拖延症?三問湯遜湖小學為何遲遲不開建》報導,稱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帶領相關參建單位至現場進行勘察和動工準備時,受到武漢江夏區的「阻撓」。

2015年9月9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漢市教育局在人民網的「地方領導留言板」中回復玉龍島花園業主投訴時稱,「為切實解決湯遜湖片區入學難問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將繼續協調武漢江夏區原湯遜湖小學用地權屬糾紛問題。阻礙該學校建設的因素一旦排除,將立即啟動工程建設。」

根據了解,2014年7月,武漢廟山地塊的管轄權就已經從武漢江夏區移交給了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那武漢江夏區為何出面阻擾湯遜湖小學的建設施工?而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還要繼續與武漢江夏區協調?

始終疑惑不解的市民還在不斷地反映情況。

2020年4月,陳女士在長江網城市留言板實名舉報,武漢市江夏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回覆說,廟山土地於2007年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用於商業房地產開發。對陳女士其他提問未作回復。

同月,陳女士又撥打武漢市長熱線,反映武漢廟山土地案。4月15日東湖高新規劃局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電話僅回覆說:土地性質為交通、教育、住宅開發。至於土地腐敗、違規違法等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不屬於他們的職權範圍,將向相關部門轉交。

2020年8月,陳女士收到了一份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書面回覆:2018年,依據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武漢廟山土地轉讓至武漢信聯榮輝置業有限公司。由於該宗地與東湖示範區現行控制性詳細規劃不符,無法審批規劃方案,致使該地塊無法按出讓合同的約定開發建設。

記者查閱《武漢市都市發展區控規導則》中的《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A1206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導則》發現,武漢廟山地塊現行規劃用途為:小學教育用地、公共運輸等。屬於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確實並非商品房開發用地。

武漢廟山土地一邊由武漢市江夏區國土局悄然出讓,通過法院判決轉至信聯榮輝名下;另一邊,武漢東湖高新區土地資源和規劃局在廟山地塊上規劃的是湯遜湖小學。如此矛盾的現象,異常地發生了。

一位規劃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廟山土地27年來曲折的歷程看,1993年至2009年,武漢市江夏區把它協議出讓給國有企業開發,但其間一直屬於「囤地」閒置狀態,並無實質性的投資開發;2009年後,政府方面有可能將廟山土地收回了,否則,不可能在武漢規劃一張圖上,顯示廟山土地為小學教育、公共運輸等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性質。

律師馬衛接受記者採訪時說:「1993年,武漢江夏區國土局將該宗土地協議出讓給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分行旗下的銀城公司後,一場惡意串通,謀劃獵取國有土地資產的計謀就悄悄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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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遲來《信訪答覆意見書》

時間復盤至1993年,當年銀城公司和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證券」)共同出資2250萬元(其中南方證券出資1331萬)購買了353畝廟山土地,銀城公司於1996年5月18日和江夏區土地局籤訂《土地出讓合同》,(宗地編號為JK0103060,陸地面積139畝,水域面積214畝)。土地登記在銀城公司名下。銀城公司與南方證券約定,銀城公司分得162.81畝土地,南方證券分得190.19畝。但事後銀城公司拒絕將190.19畝土地過戶給南方證券。

南方證券不得已從主張土地使用權轉變為債權。在武漢市中級人民院起訴了銀城公司,法院判決銀城公司向南方證券支付1800萬元本息(本金1331.31萬元), 南方證券申請查封凍結了廟山土地。2003年,銀城公司和南方證券達成協議,先歸還南方證券900萬,剩餘債務積極籌措解決,南方證券答應解除凍結。2003年7月25日,銀城公司還款900萬元後,土地解除凍結。南方證券於2004年5月25日申請辦理了剩餘431.31萬元的債權憑證。2008年1月10日南方證券申請恢復執行,未果。2012年12月17日,南方證券宣告破產。

銀城公司是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市分行全資公司,欠其投資人武漢農行營業部7570.56349 元本息。2000年,中國農業銀行整體上市,需要剝離不良資產,武漢農行營業部將自己享有的對銀城公司7570.56349 元債權打包轉讓給了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現更名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城武漢辦」)。

長城公司武漢辦向銀城公司主張債權,2000年6月,銀城公司將屬於它的資產剝離給長城武漢辦,剝離的財產清單中明確包括其名下的162.81畝廟山土地。162.81畝廟山土地實體權利人變更為長城公司武漢辦。在剝離資產後,從2002年銀城公司就停止在工商局年檢,停止經營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資產剝離行為屬於政策性剝離不良債權(國有資產),是行政指令性調整、劃轉國有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商業性不良債權剝離行為。

銀城公司副總經理謝慶洲(實際負責人)在明知對涉案土地沒有處置權的情況下,與商人陳燕鴻(信聯公司實際控制人)聯合,隱瞞上級開辦單位武漢農行營業部籤署《土地轉讓協議》,將這塊1993年就花費了2250萬元拿到的土地,在2003年土地價格暴漲後,僅僅以1150萬元轉讓給陳燕鴻實際控制的信聯公司。

因為162.81畝土地轉讓沒有獲得實體權利人長城武漢辦的同意,也因為190.19畝土地轉讓沒有獲得該塊土地利益相關人南方證券(銀城公司已經停止經營,其它資產已經剝離給長城武漢辦,其向南方證券還款的資產只剩190.19畝土地,且該地塊原本就是1331.31萬元債權的對應物,對這塊土地的低價轉讓必然降低其償債能力)的同意,土地轉讓一直進行不下去。於是2012年陳燕鴻和謝慶洲聯手,由信聯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城公司履行協議,過戶涉案土地。意圖以極低的成本侵佔價值數億元的國有資產。

根據武漢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公示(2018年012401號),廟山土地面積110畝,評估價為74126萬元。銀城公司則是以1150萬元轉讓給信聯公司。

2019年,陳女士對記者稱,武漢廟山土地閒置了近30年,其背後存在著惡意串通、以虛假訴訟謀取國有土地資產的重大嫌疑。此後,陳女士還分別向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進行了反映。

2019年9月,陳女士將反映材料郵寄給中國農業銀行(此案件最重要的當事人),但一直石沉大海。同年同月,陳女士在向長城公司反映後,長城公司湖北分公司回復表示,願意進行一次面談。

2019年10月11日,陳女士、馬衛律師、劉書慶律師、郭女士等人,前往長城公司湖北分公司與幾位負責人進行了一次深入交流。

2019年11月12日,長城公司湖北分公司饒姓處長電話告知長城公司對廟山土地案件的反饋意見,饒處長說,長城公司不擁有廟山土地所有權,只對銀城公司擁有債權。並稱長城公司沒有責任,責任在農行。而當向他提出長城公司湖北分公司能否給出書面意見時,未果。

2019年,陳女士還向中國銀保監會郵寄了書面材料,中國銀保監會責成湖北銀保監局進行調查。2019年10月24日,湖北銀保監局給出了《信訪事項核查意見書》,否定了廟山土地案存在違法行為。

2019年11月19日,陳女士與律師向湖北省銀保監會書面提出複查申請,2019年12月25日,陳女士收到了湖北省銀保監會的《複查意見書》,此後便是等待。

2020年5月,令陳女士意外而欣喜的是,湖北省銀保監會做了回復。這份湖北省銀保監會《信訪答覆意見書》(2020)33號指稱:經核查,在廟山353畝土地處置過程中,銀城公司、長城武漢辦未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置。對銀城公司上述問題,農行武漢分行作為其出資人未及時發現並督促改正,存在對銀城公司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謝慶洲作為銀城公司負責人,全程參與銀城公司處置廟山土地,對處置過程中存在的上述違規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湖北省銀保監會在《信訪答覆意見書》中特別明確:「對農行武漢分行、謝慶洲、長城武漢辦以上違規問題,我局將依法予以處理。而銀城公司目前營業執照已被有權部門吊銷但未註銷,我局將督促農行武漢分行加快推進銀城公司的清算註銷。」

「應該說,湖北省銀保監會《信訪答覆意見書》(2020)33號是一份遲來的回函,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遲到了20餘年。」馬衛律師說:「湖北省銀保監會在該意見書中特別指出了廟山土地案主要當事人與相關單位存在著違規行為,是對廟山土地案件的一次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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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案已被公檢機關受理

「對於廟山土地案是否構成虛假訴訟罪,銀保監局不具有定性的權力,所以他們肯定不能去說,這是公安機關的事。」馬衛律師向記者解析湖北省銀保監會《信訪答覆意見書》(2020)33號文件時說。

事情經過不斷的反映,武漢市公安機關也開始行動起來。

2020年11月6日,陳女士向記者稱:武漢市公安局東湖高新技術分局王警官打電話給我說,關於謝慶洲、陳燕鴻等人虛假訴訟、詐騙廟山土地的案件,武漢市公安局和江漢區公安分局已經受理了,目前正在辦理過程中。因為案件複雜,讓我耐心等待。」

2020年11月17日,陳女士前往武漢公安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與辦案警官們溝通。負責刑偵的杜警官說,經初步調查,涉案土地是武漢市江夏區土地局與銀城公司籤署的,2018年11月,因為武漢中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把廟山土地過戶給信聯榮輝公司。根據虛假訴訟的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所屬的公安機關管轄,因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地處武漢市江漢區轄區,所以應由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受理調查。

王警官告訴陳女士說,他們去武漢市中級法院調證據材料的時候,法院工作人員說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也在調這些證據材料,所以可以確定,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已在受理調查中。

有警官還跟陳女士說,經過法院的一審、二審與再審,廟山土地案在法院的生效判決,對公安機關執法構成的壓力很大。有警官透露說,他們去武漢中級法院調證據時,法院根本不說判決有錯誤。

對於該虛假訴訟案,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五位國內頂尖刑法學教授、博導對此案進行了論證。2019年1月18日,全國知名刑法學專家莫洪憲、齊文遠、林亞剛、童德華、何榮功等聯合提交了一份權威性的《關於信聯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是否涉嫌構成虛假訴訟罪的法律諮詢意見書》。意見書認為:首先,不否定本案已生效的民事裁判的效力。但鑑於民事審判與刑事審判對於證據的認定標準、審理模式均不同。民事案件注重證據的形式審查,而刑事案件則注重法益侵害的審查。根據律師提供的案件證據材料,經認真討論分析,對本案的定性,信聯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有涉嫌虛假訴訟罪、詐騙罪的嫌疑。

意見書中,刑法學專家們強調,信聯公司涉嫌構成虛假訴訟罪和詐騙罪是有事實支撐的,有關辦案機關依法應予以足夠的重視,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馬衛分析此案認為,涉案人員為獵取廟山土地,特別採取一系列的手法與步驟:首先,涉嫌虛構事實偽造證據。

一是未經長城武漢辦的授權,信聯公司與銀城公司通過私下簽訂協議,處分涉案土地,捏造長城武漢辦162.81畝國有土地所對應的債務為1150萬(庭審時一度又變為1950萬)。事實上,該土地早已整體剝離,且未約定對價。長城武漢辦也從未授權銀城公司代為處置該土地。

二是為了以極低價格轉讓廟山土地,銀城公司未經長城武漢辦授權即委託裕華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對屬於長城武漢辦的162.81畝土地價值進行評估。捏造事實,聲稱長城武漢辦的55.81畝土地陸地面積變成「32.12畝」(南方證券公司的土地面積變成47.88畝),價值評估為極低的248萬。而根據鄂(2018)武漢市東開不動產權第0080881號,即使2018年土地被法院強制執行之時,土地面積也是110畝,並不是32.12+47.88=80畝。

「這是他們涉嫌捏造的一個重大證據,他們涉嫌捏造了長城武漢辦同意以250萬價格『處置』162.81畝國有土地,抵消捏造的1150萬元土地對價。該捏造的事實上已經被(2004)鄂民二初字第25號和(2011)鄂民二初字第00003號的生效判決所否定。還涉嫌捏造信聯公司『代為償還』南方證券900萬元和長城武漢辦250萬元債務的事實等。」馬衛說:「陳謝兩人涉嫌虛構了很多事實後,又涉嫌偽造法律關係」。

2020年12月20日,陳女士告訴記者,目前武漢市檢察院也已經受理了陳燕鴻、謝慶洲、黃輝等人關於廟山土地的虛假訴訟案,而且,武漢市檢察院在審查陳燕鴻的銀行流水中,發現陳燕鴻確有重大問題,並有可能涉嫌多起虛假訴訟案。

有業內人士認為,廟山土地案很有可能牽連出一系列的土地腐敗窩案。

馬衛認為,廟山土地案,公安機關與檢察院受理只是第一步,立案最關鍵,一旦立案,一般情況下,案件就是不可逆的往前走。

而根據湖北省銀保監會《信訪答覆意見書》(2020)33號,湖北省銀保監會特別明確:「對農行武漢分行、謝慶洲、長城武漢辦的違規問題,將依法予以處理。」

這起因土地與利益牽出的歷史遺案,獲得最終的合法與公正性化解,是法界和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

責任編輯:何可信 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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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據北京銀保監局媒體通氣會反映,北京銀保監局已接到23家轄內保險機構反映第三方理財公司假借保險公司名義,以「紅利升級」、「利息補償」等名義邀約客戶退保併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的情況,涉及34家第三方理財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險營銷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舉報案件,佔保險類舉報案件的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