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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兒與你聊,農村俗語「雷打驚蟄前,生意莫作忙做田」
在一年中,「驚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節點。都說「一年之季在於春」而什麼時候才算得上真正意義上,萬物復甦「春天」的開始呢?我國古人依據經驗告知,這一日即為二十四節氣中的「驚蟄」。
「驚蟄」古稱「啟蟄」。是我國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幹支歷卯月的起始,暨公曆3月5-7日間,農曆正月中下旬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農耕時間節點。「驚」為驚醒之意,「蟄」為隱藏之說。古時,人們認為世間萬物之所以可從「蟄伏」中醒來外出覓食活動,皆因春雷始鳴。《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載言:驚蟄,二月節夏小整日,正月啟蟄言發蟄也。萬物出乎震震而為雷,故曰驚蟄,蟄蟲驚而出走矣。
「驚蟄」的到來就意味著「春耕」繁忙季的開始。對於農民而言,春耕秋收時的天氣變化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春耕時的好天氣,預示著這一年即將是一個風調雨順的豐收好年景,如不是則反之。至此,為了能夠更好地掌握和預測農耕時的天氣變化,降低其所帶來的損害和損失,古人通過長期的觀察與積累,產生了多樣的通俗易懂的民風文化與節氣習俗。「農諺」既為民風文化中的一種,也稱之為「農耕俗話」。
農耕俗話中「雷打驚蟄前,生意莫作忙做田」的意思是告知人們,打雷這種現象一般都是出現於「驚蟄」到來之後,也就是農曆二月中或末至3月初之間視為正常,預示年景平順。如在「驚蟄」到來前就出現雷鳴,就說明天有異象較為反常。至此,要儘快的放下手中一切事務,就算生意買賣也要暫時停下來,抓緊時間提早打理好農田「春耕」的工作才行。類似於此種的「農諺」還有「未過驚蟄響雷鳴,四五十天雨不停」及「未蟄先雷,人搶犬食」之說。
綜上述,皆作為參考。望能夠給予您一定啟發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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