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吉屋網綜合整理 發布時間:2018-06-02
安置型商品房與普通安置房有何區別?
據悉,安置型商品房是福州市全面推行貨幣化對接的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運作模式組織開發建設面向被徵收人定向銷售的限價商品房。
與以往普通徵遷安置方式不同,安置型商品房從用地供應、資金周轉、貨幣補償、安置回遷等四個方面較前者均有創新升級——
1、用地供應方式不同 更有品質
將原安置房規劃用地轉為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實行公開出讓,價高者得。通過社會化運作方式,吸引大型品牌企業參與競拍,實現在安置房項目中引入大型品牌企業,發揮品牌企業優勢,減少開發環節,縮短建設周期(安置型商品房項目應在交付土地之日起9個月前開工),提升安置房建設品質。
2、舊改資金周轉方式更快
舊屋區改造項目資金籌措方式由財政全額負擔,逐步轉變為利用開發企業「土拍」資金和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緩解舊屋區改造資金壓力,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一是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實行公開出讓,政府名列前茅時間收回土地出讓金,統籌做為舊屋區改造啟動周轉資金,實現舊屋區改造項目徵遷工作快速啟動。二是安置型商品房作為面向被徵收人定向銷售的商品房,可以「無縫對接」國開行、農發行、農行等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大幅減輕貨幣補償資金壓力。
3、貨幣補償安置方式更人性化
一方面提高貨幣補償價格,有利於大幅提高貨幣補償安置比例、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另一方面,安置型商品房實行限價銷售,實現「低進低出」,鼓勵被徵收人按照商品房銷售模式,回購安置型商品房,有利於減少房屋徵收和回遷糾紛,促進房屋徵遷工作順利推進。
4、回遷交房方式更高效
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商品房模式組織開發、建設和銷售,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辦理交房手續,避免房屋徵遷糾紛傳導至安置房交付環節,影響安置房正常交付。同時,開發建設單位逾期交房應當按照商品房銷售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再支付逾期回遷費用,有效維護了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減輕財政資金負擔。
安置型商品房如何進行購買?
據了解,被徵收人與徵收部門籤訂貨幣補償安置協議後,持徵收實施單位出具的購房單與建設單位籤訂購房合同,可購買不超過上靠標準房型面積的安置型商品房。
被徵收人購買安置型商品房的,可根據購房單上註明的安置型商品房樓盤名稱、房型面積、銷售均價等相關內容,購買安置型商品房。
一、安置型商品房的實質
安置型商品房的實質是定向銷售給拆遷戶的限價商品房,今後福州拆遷將全面推行貨幣化對接安置模式,但此種貨幣化補償並非以往賠付現金的補償方式,而是建設安置型商品房,引導拆遷戶購買,且在補償面積內不受限購限售政策影響。
二、安置型商品房計價方式
1.安置型商品房賣多少錢?
銷售均價=對應區域被徵收房屋區位補償價+全新框架結構一等房屋建安綜合單價。(參考上述地塊價格,目前為12841-18430元/平方米)
2.如果買安置型商品房,被拆遷房值多少錢?
拆遷補償單價=按區位補償價+被徵收房屋不同結構建安綜合單價×成新率。每平方比同區位安置型商品房銷售均價少幾百。
3.上靠房型超面積部分加多少錢?
超面積按照對應安置型商品房銷售均價計價(12841-18430元/平方米)。
4.要現金賠多少?
對選擇貨幣補償款放棄購買安置型商品房的,依據評估情況,結合被徵收房屋周邊普通商品房調控價格,採取科學合理比例調節認定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價格。加之不再實行不超過區位補償價30%的貨幣獎勵標準,如果你不買安置型商品房而是要現金,只怕每平方的賠償標準會低不少,拿到手的現金會少很多,況且如果拿現金去購房,同地段商品房或二手次新房的價格要比安置型商品房單價貴一倍,很是不划算。
三、拆遷補償與以往有哪些不同
一是取消三項獎勵:1.徵收住宅房屋不再實行不超過區位補償價30%的貨幣獎勵標準;2.取消搬遷獎勵(區位補償價20%);3.取消異地安置獎勵(降低兩個地段等級安置給予區位補償價10%的獎勵)。
二是鼓勵購買安置型商品房。按時搬遷併購買安置型商品房的,給予不超過差價款50%的優惠獎勵(即對接價可以多加一點,按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成新率,加150-960元/平方米,簡單說來讓你買一套安置房可以少補好幾萬)。同時,安置型商品房被拆遷等面積部分(含公攤補償面積)給予不計層次係數的獎勵(即:只要你按時搬遷,今後選高樓層不用加錢,層差是以5層為標準層,每上升一層加錢不超過50元/平方米,一般選購高層可以省下5-10萬)。
簡單說,只要你按時搬遷,買安置型商品房至少會便宜好幾萬。
三是拆遷店面不再實行用補償款購買住宅安置房的補償方式,改為實行產權調換(含異地安置)或者貨幣補償。無法實行產權調換的,實行貨幣補償。
四、福州目前有哪些配建安置型商品房的樓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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