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怎能想當然

2020-12-05 大河網

    □記者李鵬飛

    基本案情

    吳女士與李某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經濟上的往來。在第三人向李某借款而籤訂的合同中,吳女士的丈夫王某作為擔保人籤字。今年1月15日,李某向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提起訴前保全申請,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對李某的訴前保全出具保單提供擔保。

    1月18日,湛河區法院做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將吳女士的銀行存款300萬元予以凍結或查封其等值財產予以凍結、查封。湛河區法院將登記在吳女士名下的黑色奔馳橋車一輛、白色豐田轎車一輛予以查封;同時查封了吳女士的銀行存款,以及位於鄭州市的房屋一套。

    4月19日,吳女士在收到裁定書後提出了複議申請。2016年4月21日上午9點,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召開了聽證會,李某這才意識到自己的保全申請錯誤。李某於4月22日向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提出解除對吳女士的財產保全。湛河區法院於4月25日做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即日解除吳女士的銀行存款300萬元以及其等值財產的凍結、查封。截至5月26日,法院解除了查封吳女士的所有財產。

    鑑於李某的錯誤保全行為,導致吳女士所有的銀行卡、車輛及房產被查封近4個月,由此給吳女士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及重大經濟損失。為了解除保全裁定,吳女士先後數次往返於鄭州、平頂山之間,花費巨大。為此,吳女士將李某、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訴至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李某、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賠償其因車輛、存款、房產被訴前保全遭受的損失1萬元。

    判決判決結果

    近日,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經審理,判決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賠償吳女士損失3345元(包括律師代理費3000元、交通費345元)。

    綜合分析

    李某是否可以申請查封吳女士名下的財產?

    代理該案的河南天廣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碧波說,即使在第三人向李某借款而籤訂的借款合同中,王某作為擔保人籤字,李某也不可以申請查封吳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及房產。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復函》可知,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不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此,趙碧波進一步解釋道,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最核心的是考察一方所負擔之債務是否為夫妻雙方共同利益。通俗來講,即是否直接用於雙方所構成之家庭的家庭經營、生活。如果是,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是則不應該認定。顯然,對外擔保債務不是直接用於家庭經營、生活之債務,因此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在該案中,不能僅憑王某在第三人與李某籤訂的借款合同中作為擔保人,就來認定該擔保債務就是吳女士與李某的夫妻共同債務,也不能查封登記在吳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及房產。

    李某是否存在保全錯誤,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趙碧波認為,李某明知吳女士沒有在借款合同中作為擔保人籤字,也沒有向其出具過任何擔保證明的情況下,而申請訴前保全,查封吳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及房產,屬於主觀故意,明顯存在過錯,且對吳女士造成了實際損失。

    該案屬於訴前財產保全,在李某起訴前,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已經依據李某提交的相關材料,對李某的保全提供了擔保,出具了保單,明確註明對查封包括吳女士在內的存款或財產提供限額300萬元的擔保。因此,在該案中,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對訴前保全存在審核不嚴的問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代理費是否屬於吳女士的損失,是否應當由李某和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來承擔?

    趙碧波說,在該案中,吳女士與某律師事務所籤訂委託代理合同,支付了律師代理費3000元。吳女士為解除對其財產的查封,委託律師參與訴訟保全聽證的程序,支付律師費用系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屬於吳女士的損失,應當由李某、某保險公司平頂山支公司承擔。

    因訴前保全查封錯誤,保險公司也提供了擔保,吳女士能否主張其他損失?

    趙碧波介紹,根據法律規定,應訴前保全查封錯誤,保險公司提供擔保,錯誤保全被申請人可以主張以下損失:如因錯誤申請保全會影響被申請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無法正常履行與他人的合同,使其利潤遭受損失,並可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錯誤申請保全致使被申請人在企業形象、品牌價值、商業信譽上遭受損失;如錯誤申請保全會使被申請人的某種特定物無法從事某種特定的活動而造成損失(如對車輛的錯誤保全可能導致被申請人的營運損失)等。

    錯誤申請保全致人損害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其責任應屬民事責任,故在此類案件處理中,應根據民事侵權責任進行認定,並根據《民法通則》關於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進行處理。但由於錯誤申請保全這一民事侵權行為的特殊性,造成被申請人損失的廣泛和不確定性,給處理這類案件增加了難度。因此,法院僅支持了吳女士關於律師代理費和交通費的訴訟請求。

    對於該案,哪個法院有管轄權?

    趙碧波說,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後沒有在法定期間起訴或者申請仲裁,給被申請人、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引起的訴訟,由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後在法定期間內起訴或者申請仲裁,被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因保全受到損失提起的訴訟,由受理起訴的人民法院或者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因訴前保全查封錯誤,且保險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錯誤保全被申請人有權向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在該案中,吳女士確應當向湛河區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相關焦點

  • 訴前財產保全與訴訟財產保全的區別
    財產保全是為了防止當事人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保障執行程序有效進行的措施。財產保全措施的範圍僅限於請求的範圍和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一般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訴前的財產保全與訴訟財產保全主要存在以下區別:一、申請條件不同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是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 淺析訴前財產保全制度
    擔保是訴前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如果利害關係人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52條規定,訴前財產保全,應當提供相當於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可以酌情處理,訴前財產的保全應當是等額擔保,且等額擔保是原則,酌情處理是例外。
  • 試析訴前財產保全的幾個問題
    ,又稱訴前保全,是我國民事訴訟財產保全之一種,它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因情況緊急,為了不使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依法採取的一種民事強制措施。
  • 申請財產保全,你選訴前還是訴中?
    一、如何選擇訴前保全還是訴中保全? 決定申請財產保全後,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比較好?還是立案後申請訴中財產保全比較好?有許多當事人及律師同仁們會提出這個問題? 筆者的建議是:訴前訴中,各有利弊,要看申請條件是否滿足,也要看當事人需求或訴訟策略需要。
  • 訴前財產保全有什麼具體含義?怎樣才能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民事案件激增,如何有效利用訴前保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成為人民法院面臨的問題。訴前財產保全主要目的在於,在等待利害關係人起訴或者申請仲裁則可能由於時間的滯後而使其合法權益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的緊急情況下,給利害關係人提供及時便利的救濟手段。網友諮詢:如果我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一定要立案才可以嗎??
  • 你該知道的訴前財產保全常識!
    財產保全,俗稱的凍結財產,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訟保全、訴前保全、執行前保全三種。本文主要介紹一下訴前財產保全。
  • 訴前財產保全存在的問題及其建議
    當事人為了保護自身利益,許多向法院起訴的經濟類案件,都會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1月至10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訴前財產保全383件,2014年1月—10月,該院訴前財產保全535件,同比增長39.6%。  筆者在實踐中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以保代審。
  • 財產保全指南丨訴前保全,一學就會!
    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即使拿到勝訴判決,也很難實現合法權益!你在訴訟中發現,被告正在轉移、藏匿、揮霍財產或訴爭標的,這個時候,需要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為及時回應群眾的需求南法君整理了一份「財產保全申請指南」分訴前&訴中兩期速速收下這份新鮮指南吧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你學會了嗎?
  • 從一則案例分析訴前財產保全存在的問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條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採取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 訴前財產保全擔保費用
    在訴訟的時候,我們可能都會擔心對方會在這個過程中將財產進行偷偷的轉移或者藏匿等行為出現,所以現在很多情況下我們會在訴訟前進行財產的保全的行為,但是法院等相關的法律部門提供財產保全也需要相應的擔保,很多人對財產保全是非常重視的,那麼訴訟前的財產保全的費用是多少呢,關於這點可能好多人不是很了解
  • 如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複議,什麼流程?
    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緊急情況下,法院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利會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法律賦予利害關係人在起訴前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那麼如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複議,什麼流程?
  • 高新法院五項措施全力推進訴前財產保全工作
    01組建高效保全團隊針對保全人員不足的情況,高新區法院抽調精兵強將,專門成立訴前保全工作組,由經驗豐富的法官快速審核材料,並安排專人負責保全接待、傳遞材料;設立訴前財產保全專門窗口,並設有舉報監督電話;配備專用警車,對財產保全申請一律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後立即移送至院執行局保全實施組,當即執行,讓財產保全駛入
  • 錦旗致謝:訴前保全及時阻止財產轉移
    錦旗致謝:訴前保全及時阻止財產轉移 2020-06-06 02:3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對方轉移財產怎麼辦?訴前保全來幫你!
    兩個場景下,不管是出借人還是妻子,可能會認為即使拿到勝訴判決,也很難實現最終收回財產。怎麼辦?這個時候需要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什麼?需注意保存被告轉移財產的證據,及時向法院提交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供保函等相應擔保。這樣法院就可以採取相關保全措施,來固定、控制住這些財產,原告也有多的時間來準備證據材料。法院可以採取哪些措施呢?
  • 債權人需注意:「訴前、訴中」財產保全,兩者條件效果差別不小
    那麼,對廣大申請執行人而言,能夠提前做財產保全,讓法院先行凍結、扣押、查封對方部分財產,無疑能一步到位斷了對方賴帳的念想。財產保全程序按照啟動的時間點,可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及「訴訟中財產保全」。債權人需要注意的是,兩者實際效果和啟動條件,存在巨大區別。
  • 訴前財產保全應該怎麼寫,注意事項有哪些
    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訴訟案件原告方通常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難以彌補的損害,以達到提起訴訟的最終目的,在訴訟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 對事故處理中的訴前財產保全,民警只告知這一種情況!其他不需要
    一是,訴前財產保全是什麼?事故當事人如果向法院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如何操作?關於訴前保全,也叫訴前財產保全,簡單的說,就是民事損害賠償權利人,為了防止對方當事人在法院判決前,因為轉移財產,最終導致財產執行時賠不起問題的出現,通過申請的方式,在起訴之前,通過申請的方式,提前就讓法院將賠償義務人在銀行的存款、登記所有的車輛、房屋等財產,通過凍結、查封或者扣押等方式控制起來,使得自己在勝訴後的賠償能夠有所保障
  • 訴前保全後多長時間起訴,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的區別是什麼?
    申請訴訟保全之後,在法律上也有一定期限限制。所以對於訴訟保全方面的起算時間和終止時間的計算就顯得比較重要了,那麼訴前保全後多長時間起訴,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的區別是什麼?
  • 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嗎?
    那麼,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嗎?網友諮詢: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嗎?廣東維強(太原)律師事務所湛晉金律師解答:在訴訟實踐中,法院並不是對所有當事人申請的交通事故案件都能啟動訴前財產保全程序,也就是說,若對方的投繳的保險賠償限額足夠對當事人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法院是不會啟動訴前採取保險程序的。
  • 訴前財產保全錯誤 申請人應擔賠償之責
    36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李雲   日前,湖 北 省 宜 都 市 人 民 法 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吳某訴被告高某和中外合資宜昌某化工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