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已到年底,未來房價漲跌的乾坤還未定,致使很多剛需迷惑不已、猶豫不決,不知道此時能否下手入市。有人說,只要是剛需就無需等待,因為無論房價漲與跌,你終究要有房子住,所以該出手時就出手;還有一些囫圇吞棗的人也紛紛跑出來給建議,有人就說了「房子的產權只有70年,到期後可能房子就不屬於你了,所以能不買房就別買,還不如租房自由實用。」
人們關於買房和房價有著各種五花八門的理解和建議,有對有錯,是非難辨!今天我們且不談該不該買房,我們只討論70年產權到期,你的房子怎麼辦?國家答案已給出,你是否心中有數?
在這裡,我們首先要捋清楚產權的概念。它分為房產和土地兩大部分:房產,無論是在城市裡買的商品房,還是在農村建的自住房,任何一磚一瓦都是屬於個人私有財產,產權屬於個人所有;再說土地,因為房子是建在土地上面的,而土地屬於國家的,農村土地由集體統一划撥,任何個人都不具有所有權,只能擁有使用權。所以,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權期限。
由於個人只對土地擁有使用權,所以很多購房者都不清楚70年到期後如何處理?其實,這個疑慮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中已經有明確的答案: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來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是補繳還是減免,是全部免費還是部分減免,民法典無法事無巨細,只給出了大原則,具體落地執行將會交由其他法律處理。
2017年3月8日,在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時任國土資源部部長的姜大明回答了記者提問。對於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姜大明給予了詳細解答並強調: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姜大明說:有恆產者有恆心。對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2016年底,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妥善解決在續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數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我們商住建部提出了「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處理辦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二是不收取相關費用;三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這一辦法公布後,得到了社會積極評價和普遍歡迎。
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我們正在深入調查研究,並將積極提出相關法律安排建議。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解讀:70年到期後,屬於自動續期,這一點購房者不必再有任何疑慮和擔憂。其次,續期以後要繳納多少費用還是減免,這要具體根據地方部門規定來實際執行。對於住宅用地,自動續期將是大原則,相關費用有望減免;而非住宅用地,有可能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補充說明:商品住宅的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而公寓、寫字樓、商鋪多數都是「商業用地」,小產權房更多是「集體土地」,這就是差別所在。
另外,70年產權的計算起始點是從開發商拿地當天開始計算,這就意味著購房者在拿到房子以後,產權肯定已經不到70年。具體還剩多少年,這點就要看開發商在規劃設計、建設施工、完工交付這三大階段使用了多長事情,一般來說3-5年左右,甚至因為工期出現了延誤或者其他問題延長了房產交付時間,到最終業主拿到房子已經過去了5年,這就會造成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還剩65年、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還剩60年,或者小於60年。
綜合:人民網、房天下 、大河網等
PS:當你還糾結70年的產權房子與40年房子有何區別時,一項調查數據顯示,中國房屋建築壽命大約在25-30年!很多人買房時但如果從建築壽命來看,焦慮於住宅70年的產權到期後會如何,其實沒有太大意義:因為絕大多數的中國建築物根本維持不到70年!如果你問房子的設計單位,他們卻會告訴你房子的設計壽命是50年;如果你問建築承包商,他會告訴你,混凝土的設計壽命是50年。這個冷酷的事實,讓最近圍繞土地使用權70年的爭議頗具幽默色彩。
可能,你的房子可能很早就成危房了,或者被新一期的舊城改造或者拆遷替代了!相對比土地使用年限,購買質量好的房子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