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婚,除了買不買房是一個問題,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要不要加上對方的名字也是一大問題,那麼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要多少?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怎麼走?婚前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什麼區別呢?今天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我們趕緊了解下:
一、婚前房產證加名字:
婚前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也想成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也就是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不菲的稅費,主要的費用如下:
1、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各地有差異)
2、房產證不滿五年需繳納5.55%的營業稅。
3、原房產證擁有者須繳納房產價值50%部分1%的的個人所得稅;
4、加名字的人須繳納1%-4%不等的契稅。
5、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6、營業稅、所得稅、契稅等徵收基數按交易部分的評估價徵收。
二、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稅、營業稅、個稅等稅費,與直系親屬房產證加名相同,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可見,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得太多了。
三、婚後房產證加上名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
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房產證上面加名字的情況比較多,對於年輕一族準備結婚的,可以在婚前加名字也可以在婚後加名字,唯一區別的就是婚前加名字手續麻煩,要繳納的稅費多,沒有婚後加名字划算,雖然如此,但也有很多人想在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個人有個人的想法考慮,不管怎麼說關鍵看大家怎麼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