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產品名稱
單位
主要技術指標
5.1
軌道交通裝備核心系統關鍵零部件
5.1.1
動車組軸、輪、輪對
套
軸、輪滿足350km/h、250km/h動車組速度要求
5.1.2
動車組牽引齒輪箱
套
滿足350km/h、250km/h、140km/h動車組速度要求
5.1.3
大功率機車軸、輪、輪對
套
軸、輪、輪對滿足23噸及以上軸重大功率機車要求
5.1.4
重載鐵路貨車軸、輪、輪對
套
軸、輪、輪對滿足軸重30t及以上貨車裝載要求
5.1.5
彈性車輪
條
徑向剛度≥150kN/mm,軸向剛度≥30kN/mm,最高運營速度80km/h。
5.1.6
低地板城軌電車牽引齒輪箱
套
最高運營速度80km/h,速比:6.286,額定功率:50kw
5.1.7
城軌車輛制動系統
套
地鐵電空制動:常用制動及快速制動衝動限制值≤0.75m/s3;具備40‰坡道停放及防溜坡啟動功能;常用制動控制精度≤10kPa。低地板電液制動:緊急減速度(70km/h~0)≥2.8m/s2;常用制動及緊急制動控制精度≤0.2MPa。懸掛式單軌電液制動:緊急制動減速度(50km/h~0)≥1.2m/s2;衝動限制值≤0.75m/s3;35‰坡道停放安全係數≥2。
5.1.8
低地板有軌電車輪對
套
最大軸重≥12t,最高速度80km/h,最小離地淨高(車輪磨耗到限時)≤73mm
5.1.9
低地板城軌車輛牽引齒輪箱
套
最高運營速度80km/h,額定功率≥50kw
5.2
城際動車組
套
速度≥120km/h;0→40km/h起動加速度≥0.65 m/s2;緊急制動平均減速度≥1.12 m/s2
5.3
中國標準動車組
5.3.1
350km/h高速動車組
套
最高運營速度350km/h,8輛編組,4動4拖,輪軸牽引功率9600kW(誤差±10),採用空電聯合複合制動模式
5.4
大功率交流傳動機車
5.4.1
雙動力電力機車
套
接觸網供電:功率≥1200kW,運營速度≤80km/h或100km/h,軸重≥23t
蓄電池供電:功率≥800kW,運營速度≤60km/h或70 km/h、軸重≥23t
4軸或6軸
5.4.2
山區小半徑曲線大功率交流傳動機車
套
降低車輪、鋼軌磨耗50%以上;採用自導向徑向轉向架技術,降低輪軌磨耗50%以上;速度≤120km/h;功率≥7200kw;軸重≥23t
5.4.3
重載貨運電力機車
套
軸功率≥1200kW;分布式微機網絡控制;運營速度≥100km/h;軸重≥23t
5.4.4
快捷貨(客)運電力機車
套
軸功率≥1200kW;分布式微機網絡控制;運營速度≥160km/h
5.4.5
雙動力內燃機車
套
6軸≥3000kW;電力牽引:運營速度≥140km/h,試驗速度≥160km/h;內燃牽引:運營速度≥100km/h,試驗速度≥120km/h
5.4.6
交流傳動電容式工礦電機車
套
牽引功率≥135*2kW,運營速度≥25 km/h
5.5
城市軌道交通裝備
5.5.1
儲能式低地板城軌車輛
套
運行速度≥70km/h; 採用超級電容儲能運行;獨立輪對設計;軸重≥10t; 最大載客量368人(4模塊);曲線半徑≥25m;坡度≤60‰
5.5.2
跨坐式單軌車輛
套
軸重≥11t;運營速度≥80km/h;載客量:頭車≥210人,中間車≥230人;曲線半徑≤50m
5.5.3
懸掛式單軌車輛
套
運行速度≥60km/h;通過水平曲線半徑≤50m(車輛段R30m),通過豎曲線半徑≤650m;載客量≥125人
5.5.4
旅客自動捷運系統(APM)膠輪車車輛
套
載客量≥159人(三節編組);軸重 ≥13.5t;曲線半徑≤23m
5.5.5
鉸接式輕軌車輛
套
靈活式不同編組型式
軸重≥12t;運行速度≥80km/h;載客量≥250人/每輛;列車能通過小曲線半徑≤40m
5.5.6
基於通信的列車運行控制系統
套
採用CBTC信號系統;監控點數≥10萬點;行車最小運行間隔≤90秒
5.5.7
面向軌道交通環境系統可編程控制器(PLC)產品
套
基於高速工業現場總線的大容量I/O技術、納秒級指令處理速度、100uS級嵌入式作業系統硬實時任務調度技術
5.5.7
車載移動視頻監控裝備
套
採用COFDM調製技術,實現軌道交通專用車地無線傳輸功能,16Mbp雙工無線信道帶寬,平均覆蓋半徑≥1Km
5.6
大型養路機械
5.6.1
連續式線路道岔搗固穩定車
套
起道量≥150mm,撥道量≥±150mm;搗固深度(由軌面以下)≥560mm;系統測量精度≤±1mm;作業效率正線搗固穩定速度≥1.2km/h,道岔搗固速度(1/12)≥25min
5.6.2
全斷面道砟清篩機
套
作業效率≥1200m3/h(特定道床條件下);挖掘寬度:枕底挖掘寬度≥4000mm,邊坡挖掘≥600mm;挖掘深度≥850mm(軌面下)
5.6.3
鐵路道床吸汙車
套
作業寬度≥4000mm;吸汙能力:粒徑≥3mm的石子,鋼軌打磨的散狀磨屑;收集汙物的容積≥ 5.2m³
5.6.4
鋼軌焊接接頭焊後熱處理、矯直及外形精整綜合車
套
聯掛速度≥120km/h;符合TB/T1632-2005標準要求
5.6.5
非自行式移動焊軌車
套
聯掛速度≥120km/h;符TB/T1632-2005標準要求;可焊鋼軌截面積≥10000mm2;頂鍛力≥1200kN
5.6.6
鋼軌表面銑軌車
套
銑削速度≥1.0km/h;廓形銑削精度≤+0.3mm;銑削後表面光潔度≤3微米
5.6.7
缺陷在線動態探傷系統
套
檢測速度≤80 km/h; 探測輪輞深度:車輪踏面下10-60mm深度範圍內的連續殼層
5.6.8
接觸網檢修作業車
套
運行速度≤120 km/h
5.7
軌道交通供電裝備
5.7.1
軌道電路系統設備
套
電力牽引區段應用中不平衡係數不大於10%,不平衡牽引電流不大於200A。
5.7.2
高速鐵路列車運行控制系統
套
時速≥200km/h;列車最小追蹤運行間隔≤3分鐘;關鍵裝備安全指標為SIL4級。
5.7.3
列車電力幹線絕緣及貫通智能檢測裝備
套
電壓等級:500V(AC380車型),1000V(DC600車型);絕緣測試範圍:0—99.99MΩ;貫通實驗測試範圍及精度:測試範圍0-199.9Ω,精度為±(2%rdg+3dgt)。
5.7.4
大運量客運架空索道
套
速度≥5m/s,單向運量≥1500人/h,長度≥1500m
5.7.5
大運量地面纜車
套
速度≥4m/s,車廂容量≥60人
5.7.6
板塊道床鋪換車
臺
鋪換板型號尺寸 3600×2400×330、機車牽引速度:60Km/h、允許坡度:35/1000、允許轉彎半徑:≥300m
5.8
軌道交通裝備
5.8.1
磁浮車輛
輛
車輛懸浮高度8mm,最高運行速度100km/h,最大牽引加速度1.0m/s2,最大坡度70‰。
5.8.2
磁浮車輛懸浮控制器
套
額定懸浮間隙8mm,靜止時控制精度≤0.2mm,100km/h運動時,控制精度≤3mm。
5.8.3
中低速磁懸浮車輛制動系統
套
常用制動減速度(100km/h~0)≥1.1m/s2;具備70‰坡道停放及防溜坡啟動功能。
5.8.4
磁浮軌道
套
F型導軌:F型鋼懸浮檢測面粗糙度應小於MRR Ra25,3米範圍內平面度應不大於0.5mm;F型鋼安裝面、滑行面、感應板安裝面、磁極面與懸浮檢測面的平行度應不大於0.3mm;感應板上表面平面度不大於0.5mm/2000mm。
5.8.5
磁浮道岔
組
軌距≥1860mm,轉換角度、轉轍距離等指標滿足磁浮列車直向通過速度100km/h、側向通過速度25km/h所需要求。
5.8.6
磁浮軌道綜合檢測車
臺
傳感器應保證數據採集的連續性,檢測數據存儲空間達到10TB,數據處理時間≤15min;磁浮軌道綜合檢測車滿足在F型導軌上動態檢測運行需求。
5.8.7
磁浮線路接觸軌作業車
臺
重載速度≥40米/分鐘,輕載速度≥40千米/小時;重載驅動功率≥45KW, 輕載驅動功率≥50KW。
5.8.8
磁浮線路信號系統
套
信號採用點-連式系統方案,最小行車間隔180s。
5.8.9
磁浮車輛牽引系統
套
滿足磁浮車輛最高運行速度100km/h,最大牽引加速度1.0m/s2,最大坡度70‰的工況需求。
5.8.10
磁浮線路維護裝備
套
包括:懸浮架成套試驗設備:鋼結構F軌支撐,軌道長度≥5m,移動風源工作壓力800~950kPa,排氣量≥1000L/min;直線電機成套試驗設備;懸浮架升降臺;舉升絲槓升降機舉升載荷(單機)≥3T,有效舉升高度≥4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