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於1960年發表的長篇小說。
作為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殺死一隻知更鳥》在教育領域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它不僅是美國圖書館借閱次數最高的書,同時也是最受美國青少年喜愛的書籍,在最近一次民意調查中,它甚至超越《聖經》,成為「最具啟示意義的書籍」。其對人類家庭教育典範的塑造,和對於司法公正,種族歧視,道德底線等一系列人類精神議題的思考,啟迪著一代又一代讀者們。
故事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故事敘述者是6歲的斯科特。全書圍繞兩大主線展開,第一是斯科特和她的小夥伴對怪鄰居布一步步深入認識的過程。第二是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不屈不撓地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和鬥爭的過程。
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迪爾),也在圍繞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之下,經歷了「猝不及防」的成長。透過孩子們一路走過的悲痛與哀傷、迷茫與憤怒,最後,我們和他們一樣從中收穫了溫暖和感動,跨越時空進行反思、自省。
故事以孩子們在夏日裡輕鬆的玩樂作為開端:斯科特、吉姆和迪爾這三個小孩,對相傳精神失常又從不出門的鄰居怪人哈德利感到十分好奇,甚至對他抱有偏見,稱他為「眼窩深陷、牙齒又黃又爛、流著口水的怪物」。三個孩子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為勇氣的象徵,還通過角色模仿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
在了解了這一切後他們的父親芬奇律師卻告訴孩子們不要去打擾「可憐人」。此後發生的一系列事情,讓吉姆和斯科特終於明白怪人哈德利為何不出門,而在故事的最後,也正是怪人拉德利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
除了怪人鄰居,本書還塑造了許多經典人物從側面襯託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說杜博斯太太,這是一個古板偏執,甚至有些愚昧無知的老太太。同小鎮其他居民一樣,她也認為芬奇給黑人辯護是白人的恥辱,她甚至在路邊謾罵和侮蔑芬奇律師和兩個孩子。終於有一天,哥哥吉姆不堪忍受,終於打壞杜博斯太太院子裡所有山茶花。
事後,在父親的要求下,吉姆不得不去給生病的杜博斯太太念書一個月。而直到老太太去世後,芬奇才說出他當初這麼做的原因。即便沒有意外發生,他也會讓兒子去念書給老太太聽。只因這個受病痛折磨且嗎啡成癮的老太太死前想戒掉能讓她緩解痛苦的嗎啡,乾乾淨淨離開人世,而讀書聲恰可以給她一些心靈的慰藉。
《殺死一隻知更鳥》這一部看似以孩子口吻寫作,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聲聲啼鳴給所有大人敲響警鐘,它讓我們明白什麼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拷問我們是否在面對社會不公時,仍能不顧一切代價,不計一切損失地逆社會主流而上……這些超越時代的思考無不折射著人性的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