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這是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詞,隨著各地流浪狗管理政策的不斷收嚴,大街小巷上漸漸少了這部分身影,但是在一些城市的邊緣亦或是小城市中,它們依然活躍在人們視線中。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牽扯出另一個人群——愛狗人士,這部分人群的出沒也讓部分流浪動物獲得了暫時的照顧,有能力的人收養動物做驅蟲絕育,沒能力的或將看到的流浪動物送往收養機構,或在街頭進行臨時餵養。
本來這樣的事情無可厚非,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事就讓人無法平靜的對待這件事了!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9月20日,貴州遵義正安縣一老人在買菜回家的途中,被一隻黃色土狗衝撞造成了十級傷殘,將老人送往醫院後,家屬向派出所緊急報警,經過警方的調查發現,該狗為流浪狗,並沒有實際上的主人。
但是在調查中卻發現,有人長期向該流浪狗投餵食物。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位善心的愛狗人士便攤上了「大事」,經過雙方協商調解,這位向流浪狗投食者認為自己並沒有領養狗,不算實際上的主人,因此不應該承擔責任。
在調解無果後,老人只能把投餵者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賠各項損失達到7萬元,法院審理認為投餵者向流浪狗餵食,存在事實上豢養狗,投餵者沒有認識到流浪狗的威脅性,導致狗對投餵者食物產生了依賴性,繼而引發了該狗經常在附近流浪,才引發了此次後果!
今年9月4日,經過法院的調解,投餵者向老人賠償了4萬元!
隨著事件在網絡上曝光,很多人感覺不理解,認為這樣的措施是在抹殺人們的愛心,本來一個出於善意的舉動,卻為自己帶來了巨大的麻煩,這樣的事件的出現,會讓人們心寒,甚至人心也逐漸冷漠開來。
也有人認為獻愛心應該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否則因為自己的行為造成不必要的影響,那麼就應該負擔相應的責任!
其實對於這樣的事情發生,歸根結底還是流浪狗的問題,各地雖然都在嚴格處理流浪狗問題,但是它們的身影依然能不斷的出現,這便給城市中生活的人們帶來了潛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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