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SZ)收到應訴通知書及追加被告申請書等訴訟材料

2021-01-09 新浪財經

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10月31日丨中超控股(002471.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2019)粵03民初2617號及追加被告申請書等訴訟材料。

案件各方當事人:原告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被告為深圳市錦雲投資控股企業(有限合夥)、廣東天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信友達日化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凱業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黃錦光、謝岱、黃彬、黃潤耿、江蘇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為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華融鵬錦投資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廣東鵬錦實業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江蘇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2019)粵03民初2617號案被告,並對被告深圳市錦雲投資控股企業(有限合夥)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判令被告深圳市錦雲投資控股企業(有限合夥)(「深圳錦雲合夥」)向原告支付深圳市華融鵬錦投資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華融鵬錦」)財產份額全部轉讓價款人民幣2.5億元。

(3)判令被告深圳錦雲合夥支付違約金、資金佔用費、律師費用及因實現權利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4)判令其餘被告依據各自籤訂的《保證協議》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判令依據《質押協議》確認被告黃錦光持有的廣東天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對被告深圳錦雲合夥上述債務承擔質押擔保責任,原告享有優先受償權。

(6)判令依據《保證金質押協議》確認原告對保證金質押帳戶的資金享有質押權、優先受償權。

(7)本案全部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案件事由:2016年8月10日,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華融信託」)與深圳錦雲合夥籤署了《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協議》,約定華融信託以貨幣出資人民幣3億元,總認繳出資人民幣3億元。2016年8月26日,華融信託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華融廣東分公司」)、深圳錦雲合夥籤訂了《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協議約定:華融信託在華融鵬錦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2.5億元的財產份額轉讓給深圳錦雲合夥,轉讓價款為2.5億元,轉讓後華融信託持有華融鵬錦的出資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財產份額。由於深圳錦雲合夥經營困難,難於即時一次性向華融信託支付全部轉讓價款,華融廣東分公司同意給予一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允許深圳錦雲合夥延期支付轉讓價款,深圳錦雲合夥除須向華融信託支付全部財產份額轉讓款2.5億外,還需支付資金佔用費等。在協議履行的過程中,深圳錦雲合夥未按《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的約定時間在2018年6月20日支付2018年第2季度資金佔用費,2018年第3季度的資金佔用費也未按協議約定支付,也未約定的監管要求向保證金質押帳戶劃付資金,進行資金歸集,已構成違約。深圳錦雲合夥已構成違約,華融廣東分公司宣布財產份額轉讓價款履行期限立即到期,深圳錦雲合夥需向華融廣東分公司支付全部轉讓價款2.5億、資金佔用費和承擔違約責任等。

2018年8月2日,中超控股向華融信託出具《擔保函》,為確保《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以及《還款協議》的履行,中超控股同意為深圳錦雲合夥如期、足額履行債務清償義務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本案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原告為華融廣東分公司,被告為深圳錦雲合夥、廣東天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信友達日化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凱業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黃錦光、謝岱、黃彬、黃潤耿。2019年10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華融廣東分公司申請將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020年2月11日組織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於2020年2月12日開庭審理。

相關焦點

  • 民事訴訟中被告能否要求追加被告?
    關於被告能否申請追加被告,一般在法律界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觀點一認為被告有權申請追加被告。其理由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 辦案札記:原告濫用訴權,追加被告竟然是為了「查明案件事實」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訴訟案件越來越多了,一些法院立案庭與三甲醫院大廳相比也不遜色;但有些人喜歡濫用訴權,把好多人一股腦起訴到法院,讓法官去區分哪個被告該承擔責任,哪個被告承擔多少責任。這樣的原告是輕鬆了,問題是被胡亂追加的被告、第三人呢?
  • 民事案件中被告能否申請追加被告
    原告甲起訴被告丙和丁,要求二被告共同向己賠償損失。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丁申請追加乙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理由為汽車修理部對前來修理和消費的車輛無任何安全保障設施、無安全警示牌、對原告甲在修理部玩耍存在安全隱患不予制止、對被告丙駕駛前去修理的車輛也無人引導,故乙對該交通事故的損害後果也應承擔賠償責任。原告方則認為該交通事故與乙根本無關,不同意追加乙為被告;乙本人也認為本案與己無關,不同意參加訴訟。
  • ...廣州合富輝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訴被告張國明、天倫控股有限公司...
    原告廣州合富輝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訴被告張國明、天倫控股有限公司、廣州永祥投資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扶而立居間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 告 (2020)粵01民初204號張國明:  原告廣州合富輝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訴被告張國明、天倫控股有限公司、廣州永祥投資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扶而立居間合同糾紛一案
  • 追加被告應注意審查三方麵條件
    2010-09-28 11:37:30 | 來源:中國法院網撫州頻道 | 作者:劉志軍   在審判實踐中,經常會遇到當事人申請追加被告的情形
  • 立案、保全、舉證等民事訴訟期限一覽表(2020版)
    受委託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委託函及相關訴訟文書之日起10日內代為送達。(民訴解釋134條)【實現擔保物權】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申請書副本、異議權利告知書等文書。被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後的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時說明理由並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 「民告官」中,能追加被告嗎?
    行政訴訟,是「民告官」,起訴時肯定要確定被告,也就是行政機關。那麼,在行政訴訟中,能否追加被告呢?其實,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原告所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
  • 法院認定應當追加被告,但是原告不同意的情況下,法院會怎麼做?
    法院認為,某縣級政府和某鎮政府屬於該案件的共同行為人,且不存在委託關係,因此應當是共同被告。遂詢問小呂是否同意將某鎮政府追加為共同被告?小呂則認為自家的房子不可能是違建,遂拒絕追加某鎮政府為被告。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怎麼辦呢?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應當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將會通知某鎮政府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 中國訴訟保全|訴訟保全全流程分享,強烈建議收藏!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進行財產保全的裁定書,將有關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門。(四)申請人應及時與保全部門負責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 聯繫,並向其提交已掌握的與被告相關的財產線索及證明材料。(五)根據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時配合其完成財產保 全工作。(六)保全工作完成後,申請人應及時籤收保全相關財產 的清單和保全告知書。
  • 漢中司法亂象:管轄異議後法院追加被告搶管轄
    漢中司法亂象:管轄異議後追加被告搶管轄  一起本應在溫州審理的合同糾紛案,卻被「千方百計」搬到了漢中審理。近期這起離奇的合同糾紛案,在陝西漢中被鬧得沸沸揚揚。其理由是銀海公司最初是以溫州龍天行公司為被告單獨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龍天行住所地在溫州市鹿城區,合同履行地也在溫州市鹿城區,因此,銀海公司應向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本案應由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
  • 昆吾九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判決。  ●昆吾九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吾九鼎」)所處當事人地位:原告及被告(雙方互訴案,兩案合併審理,以下我方統稱「原告(被告)」)。  ●本次涉訴金額:4240萬元。
  • 身陷德隆系資本局泥淖,捷成股份訴訟纏身股價閃崩
    此前,捷成股份的股價已經在此前三個交易日內跌超三成,股價的閃崩起源於捷成股份披露的控股股東徐子泉及其一致行動人康寧涉及的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糾紛。捷成股份實際控制人徐子泉涉訴,身陷德隆系資本局泥淖,近日股價跌超三成12月25日,捷成股份公告顯示,控股股東徐子泉及其一致行動人康寧收到法院《傳票》,案由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糾紛。
  • [訴訟]達剛控股: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訴訟]達剛控股: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17日 21:55:58&nbsp中財網 原標題:達剛控股: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達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達剛控股」)近日收到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公司與西安鼎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都地產」)及西安鼎達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達置業」)就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訴訟事項達成和解,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次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20
  •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新增訴訟及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貴銀業」)分別於2019年8月3日披露了《關於訴訟事項及部分銀行帳戶被凍結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76),於2019年8月16日披露了《關於收到民事裁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87)於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關於新增訴訟及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110)。
  •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由於福州華電至今未能償還貸款,2004年9月6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詳見2004年9月21日,公告2004-028號)託普天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本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衍生利息,2004年10月25日該院做出裁定:託普天空對本公司沒有訴權,駁回起訴(詳見2004年11月3日,公告2004-031號)。
  • 雪浪環境(300385.SZ)子公司就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糾紛事項提起訴訟
    雪浪輸送就《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事項,向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起訴無錫泊寓,並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近日,雪浪輸送收到了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和《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