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雙軌制,指的是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實行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
在90年代初期,我國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但是這個制度只將企業人員納入。企業人員按月繳納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後通過公式計算出養老金,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時候並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退休以後按照工作年限領取在職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金額的來源由國家財政保障。
所以,這也被稱為養老保險的「雙軌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
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收入差距的變大。
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鑑數據,在1999年,企業單位人均養老金為年均6505元,機關事業單位人均養老金為年均5150元,機關事業單位人均養老金比企業的低1355元 。
到了2009年,企業單位人均養老金為14746元/年,機關事業單位是21957元/年,機關事業單位人均養老金比企業的高7211元。
短短10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但反超了企業退休人員,並且按照這種形勢發展下去,兩者間的差距是會越來越大。
從社會公平性來說,繳納養老保險的一方領取的養老金反而不如沒繳納的一方,這明顯是不公平的。而這種不公平性造成的社會矛盾也在不斷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的意見越來越大,開始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
同時,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而企業人員有繳納,勞動者在不同體制間轉換時養老保險關係無法銜接,導致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間的人才流動非常不方便。
所以,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保險並軌是大勢所趨!
在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從2014年10月開始,機關事業單位也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我國的養老保險並軌走出了第一步。
短時間內,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中還存在一部分的視同繳費年限,所以他們的養老金水平總體上還是會比企業退休人員更高。
隨著「老人」與「中人」退出歷史舞臺,「新人」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將完全和企業職工一樣,到時候兩者間的養老金差距就不會那麼明顯了。
不過,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有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的補充,這是一筆不少的收入,而大部分企業人員並沒有,所以兩者退休以後的收入差距還是會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