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工作30年,為什麼你的養老金7000多,而我的才1600多元呢?同樣工種、同樣的職位、同樣的職稱,就因為退休單位的不同,養老金生生的差了幾千元,幾倍之多。
正是養老金的雙軌制才造成退休後養老金有如此大的差距。
什麼是養老金的雙軌制?
其實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在養老保險制度上採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即「雙軌」模式。話說1995年,國家率先對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的改革,採用了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體系,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依舊採用國家財政完全撥付。而這也就形成了在養老制度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截然不同的「雙軌」模式。
隨著時間推移,雙軌制的弊端逐漸呈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01 統籌辦法不一樣
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以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並建立個人帳戶,其中兩個帳戶根據繳納比例分別劃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個人不需要繳費;02 支付渠道不一樣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由自籌帳戶上資金進行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費用報銷上則是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03 享受的待遇標準不一樣
養老金待遇相差懸殊:企業退休人員工資過低,即便同步調整養老金漲幅,收入差距越來越大。醫療待遇相差不一多項補貼差距大去世後的待遇差異
取消養老保險「雙軌制」,民心所向
養老保險雙軌製造成了同等條件下,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卻拿著最低的養老金,而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一方則拿著高於幾倍的養老金,不公平。而這種不公平也間接地製造了貧富差距,而取消養老保險雙軌制,可以說是民心所向。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寶雞工具機集團有限公司田浩榮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交了《關於取消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雙軌制的建議》,指出雙軌制的弊端有:違背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原則;製造貧富不均和社會兩極分化,加劇社會矛盾;形成新的社會壁壘,影響人才合理流動,制約生產力的發展。
並建議,取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雙軌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各階層的創造力,使社會更加和諧地發展。
其實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發布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並於2015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也和企業一樣繳納養老保險了,未來養老金計算上也是一致的。
雖然取消了機關事業單位的雙軌制,但真正實施起來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所以希望儘早能真正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向企業並軌才是當務之急。這樣才能真正在同等條下,擁有同等的退休待遇,實現待遇的公平性,降低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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