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下稱《條例》)。《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規定了在深圳經濟特區可食用的家禽家畜名單,明確規定禁食貓狗,並規定從5月1日起實施。
深圳市出臺此《條例》,是為了落實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即日實施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其他各地也紛紛出臺相關的落實措施和法規,但以白名單的形式明文規定禁食貓狗,在全國來說深圳是第一家。一石激起千層浪,狗肉到底能不能食用又引起了熱議。
禁食貓狗的理由是什麼?
關於此次深圳市立法禁食貓狗,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就談到:
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密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貓狗能不能食用一直是近年來大家爭論不休的問題。支持食用的認為,貓狗是家畜,與豬羊一樣是傳統的食材。反對食用的認為,貓狗是伴侶動物,它們是有靈性的生命,是家庭的一成員,應該禁止食用。
其實隨著在社會的發展,大家的思想觀念也一直在改變,包括我在內。在改革開放之前,貓狗是那個物資匱乏的年代肉食的一個重要補充。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貓狗是餐桌上一道重要的美食。近年來,我和我周圍的人基本上不吃狗肉,貓肉那更是很多年都沒碰過。這種觀念的變化,是一種文明的進步。
儘管我自己不吃貓狗,但我也不反對別人吃貓狗。我認為吃不吃貓狗,只要是在合法的基礎上,那都是人家的自由。但是,自今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後,雖然科學已經證明貓狗並不是病毒的載體,但大家對食用貓狗的觀念又有進一步的變化。
在網絡平臺上發起的一個《深圳立法禁止吃貓狗,你怎麼看?》的投票中,支持禁食的佔82%,不支持禁食的僅有18%。雖然投票的人群覆蓋率並不全面,但也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支持禁食貓狗的人群佔了多數。
其他的地方會禁食貓狗嗎?
現在有很多的省市出臺了相關禁食野生動物的法規,但大多還沒有出臺可以食用動物的白名單,也還沒有明文禁止食用貓狗。
各地之所以沒有出臺可以食用動物的的白名單,是在等農業部門公布《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農業部門也已經完善擬定了《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在上報審核後即會公布。
從公開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品種來看,包括豬、雞、鴨、鵝、特禽、黃牛、水牛、犛牛、大額牛、山羊、馬、驢、駱駝、兔、梅花鹿、馬鹿、水貂、貉、蜂等20種,貓狗不在其中。在這20種畜禽中,也並不是每一種可以食用,有的是藥用或其它用途。
從上面的情況來看,貓狗很難排進各地可以食用動物的白名單中。沒有排進白名單,即使各地不明文禁止食用貓狗,那食用貓狗也是非法,所以禁食貓狗看來是大勢所趨。
生產經營貓狗肉食的企業如何退場?
貓狗肉食經營在我國來說,已經形成了龐大的產業鏈。從天眼查查到,專門從事狗肉經營的單位有47844家,專門從事貓肉經營的單位有2538家。兩者合起來就超過5萬家,如果加上兼營貓狗肉食的企業那就更多。
這些數字後面是什麼?是5萬以上的貓狗肉食經營者和10萬以上從業人員。如果我們一刀切,那就是5萬以上的經營者血本無歸和10萬以上的從業人員的失業。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退場機制。
首先我們貓狗肉食經營者必須馬上改行。貓狗肉食經營者不要有僥倖心理,要看清大勢。早退場就少受損失。
我們要給貓狗肉食經營者一個緩衝期。這個緩衝期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長,半年應該比較合適。
要給貓狗肉食經營者改行適當的補助和支持。以經濟措施來鼓勵和引導貓狗肉食經營者改行,而不能一味地靠行政手段來一刀切。
禁食貓狗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建立貓狗經營者合適的退場機制是我們社會以人為本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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