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刑法:故意殺人罪的5種情形,別和過失致死混為一談!

2021-01-08 最新說法

殺人,指非法剝奪對方生命權,是一種惡劣且嚴重的行為,應該受到刑罰;過失殺人與故意殺人,雖然都是剝奪了他人生命權,但因其定義不同、性質不同,受到的刑罰也不一樣。

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非預謀的殺人、是由於行為人的疏忽造成了殺人的後果,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而故意殺人,則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是我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相關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則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見,雖然都是致人死亡,但過失和故意在量刑上存在很大的差異。

當事人的致人死亡的行為到底是過失致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不是由當事人說了算的,在實際判決中,存在很多犯罪嫌疑人企圖將自己的故意殺人掩飾為過失殺人的情況,並不是一句「本意不是致人死亡」就可以決定為過失殺人的。我國法律將以下5種情況定為故意殺人罪的情形,不接受過失殺人的解釋:

1、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

2、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死亡的;

3、虐待被監管人致人死亡的;

4、聚眾「打砸搶」致人死亡的;

5、聚眾鬥毆致人死亡的。

以上5種情況,雖然行為人可以說自己本意不是致對方死亡,但其行為初衷已經不合法,傷人或殺人的行為是出於本意。至於後果,因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也就是說,故意殺人罪並非是要被害人死亡才可以定義,只要行為人有這個故意傷害(殺害)的意圖就可以定罪;並且,故意殺人罪不是說要實施暴力到受害人生命最後一刻,並非是說其行為直接導致受害人的死亡才可以定罪,因加害人的行為導致受害人有生命危險,加害人又沒有採取有效急救行為的,也是故意殺人罪。

相關焦點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有什麼區別
    故意傷害罪(致死)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分要點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傷害罪(致死)的區分是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但在具體案件中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兩罪在客觀上均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主觀上行為人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均為過失。
  • 故意與過失——刑法中的主觀責任要件
    對於「記述的構成要件」,只需要認識到「屬」,不必認識到「種」,比如「毒品」,只需要認識到該物是屬於毒品,但是不需要認識到是哪一種毒品,是海洛因還是嗎啡。對於「規範的構成要件」,只需要認識到客觀事實,不需要進行價值評價,不需要認識到法律概念,比如「淫穢物品」,只需要認識到光碟中內容是裸體男女床上運動,不需要認識到這種內容屬於「淫穢」。
  • 偷窨【yìn】井蓋或觸及故意殺人罪!
    偷窨【yìn】井蓋或觸及故意殺人罪!但是偷窨井蓋或觸及故意殺人罪您知道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及4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
  • 故意傳播愛滋病行為亟待刑法規制
    今年兩會期間,有民主黨派提出在刑法中增設「故意傳播愛滋病罪」的建議。筆者認為,在我國現行刑法不能對故意傳播愛滋病行為進行有效制裁的情形下,探討在刑法框架內如何規制故意傳播愛滋病行為確有必要,有助於有效應對日益多發的故意傳播愛滋病行為。首先,刑法關於傳播性病罪的立法存在行為範圍過窄問題。
  • 我國刑法應當承認共同過失犯罪
    肯定說的支持者針對以上論點提出質疑:在過失共同犯罪中,雖然各過失行為人不存在故意共同犯罪中那樣的意思聯絡、溝通,但是各過失行為人在違反共同注意義務上存在懈怠注意的共同心情,這種共同心情助長了各過失行為人主觀上的不注意、不謹慎,從而必然地而非巧合地共同造成了一個危害結果,由於過失共同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備各行為人違反其共同注意義務的共同行為和共同過失,所以不違背主客觀相一致的刑事責任原則[2]。
  • 關於刑法故意傷害罪的法律適用
    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關於刑法故意傷害罪的法律適用規則,希望閱讀到本文的讀者朋友,將本文轉發出去,讓更多的人們知道法律,用法律作為武器,更好維護好我們的合法權益。好了,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主要內容吧。01一,故意傷害罪⒈關於故意傷害罪基本條款根據《刑法》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鑑別犯罪過失和犯罪故意的辦法有哪些?
    犯罪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犯罪過失分為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怎樣區分犯罪故意和犯罪過失,特別是間接故意和過於自信的過失,是司法實務中的一大難題。法妞網友諮詢:鑑別犯罪過失和犯罪故意的辦法有哪些?
  • 故意傷害致死與過失致人死亡的區別
    爭吵中,被告人張某用腳將被害人王某踹倒在地,王某頭部摔在地面上,後被送往醫院,於2012年5月1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某系顱腦損傷死亡。  【分歧】  該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張某用腳踹被害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 對於人身傷害類案件,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人該如何界定?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人身傷害類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經常會主張自己是過失傷人,從而得到從輕處罰。那麼,是其一經主張即可成立嗎?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人又該如何界定呢?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 過失致人死亡,法院這樣判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羅秉乾與任某燊、李心草、李某某昊聚會。羅秉乾在案發當晚多次提議在不同地點連續飲酒。在李心草出現走路搖晃、坐立不穩、情緒不安等一般醉酒狀況後,羅秉乾對李心草進行了勸慰和安撫,盡到了一定的照管、幫助義務。
  • 過失算嗎?
    我國刑法規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那麼什麼情況下不構成共同犯罪呢?
  • 慈谿刑事辯護律師 : 什麼是刑法中的過失犯罪?
    慈谿刑事辯護律師陳亮: 與故意犯罪相對的就是過失犯罪.本文主要介紹刑法對過失犯罪的一些規定;過失犯罪是否要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的罪與非罪的界限等,供大家參考.慈谿刑事辯護律師: 什麼是刑法中的過失犯罪?一.
  • 江溯| 故意既遂的作為犯:構成要件符合性 |《刑法總論入門》(第四講)
    從歸責的角度進行規範判斷,則會認為甲和乙在沒有意思聯絡的條件下各投放了致死劑量一半的毒藥,每一個人的毒藥都不足以致被害人死亡,因此不能將死亡結果歸責於甲乙中的任何一個人。最終結果是甲乙二人都只需承擔故意殺人罪未遂的責任。
  • 法治課|員工被公司三犬襲擊致死:是否屬工傷,由誰擔責?
    近日,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一家公司飼養的3條羅威納犬襲擊該公司一名員工致死事件引發人們關注。廣州白雲警方8月5日通報,涉事公司門衛梁某將公司飼養的3條羅威納犬從狗舍放出在院內進行餵養,電工張某從樓上下來時被犬只襲擊死亡。警方依法對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張某榮(該公司法人代表)及梁某(負責管理飼養犬只)予以刑事拘留。
  • 刑法專家: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難成立
    東方網1月9日消息:針對林森浩辯護人提出的「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說法,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刑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學教授劉憲權做了細緻分析,並表示這兩種說法都難以成立。  「其實,『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與『過失致人死亡』這兩個觀點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行為人對死亡結果都是過失的,也即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否定態度。」劉憲權說,在故意犯罪中,直接故意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肯定態度,間接故意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的態度。「只有過失犯罪,行為人從內心來說,是希望這種結果不要發生的,也即危害結果的發生實際上違背了行為人的意願。」
  • 過失罪中對危害結果的救濟性作為不宜認定自首
    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有失偏頗,會把自首條件擴大化,有違刑法設立自首制度的本質精神,不利於準確打擊各種形式的犯罪。  一、過失犯罪中,對危害後果的救濟性作為是構成過失犯罪的必備要件  救濟性作為是過失犯罪中嫌疑人必須履行的義務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民(成年)在下述情況下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是發生法律規定情形,即法律明確要求公民必須自己履行的義務的事件發生。
  • 最高法:明確違法審判責任七種情形 違法責任主要分故意和過失
    海峽之聲網9月21日北京訊(記者楊娜、特約記者舒克鐸)在21日的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表示,法官應當對其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承擔責任,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意見明確了7種法官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的情形,賀小榮在發布會回答記者提問時詳細詮釋了何種情況下應當追究法官的違法審判責任。
  • 如何區分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劉美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評析】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對於被告人劉美榮的行為存在以下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劉美榮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 瀋陽刑事律師諮詢: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如何區分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區別故意傷害致死以具有傷害的故意為前提,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中則沒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區分二者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的故意。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的故意應綜合全案考察主客觀方面因素,分析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只出於一般毆打的意圖而過失或意外地致人死亡。二者量刑標準《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十年,適用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寵物狗松獅犬咬死12天大新生兒,父母因涉嫌過失殺人罪被捕
    英國南約克郡唐卡斯特區伍德蘭茲村9月13日發生一起寵物狗傷人致死的慘案,震驚英國。一頭松獅犬跳過花園圍欄,闖進屋內,咬死了主人剛剛出生12天的男嬰。男嬰的父母被警方逮捕,涉嫌過失殺人罪。阿比蓋爾發在社交媒體「臉書」上的母子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