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父母很多都知道溺愛孩子不好,但常常分不清什麼是溺愛,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溺愛孩子。溺愛在孩子性格形成期和孩子漸漸獨立期這兩個階段危害最大。尤其是前者,對孩子一生都會有影響。家長不得不反思:原來「太愛」也會有錯。
過度的溺愛淹沒孩子
美國心理學家黛安娜·鮑姆林德(Diana Baumrind)根據父母對孩子的需求的反應程度和是否對孩子建立規則將父母的教養方式分為權威型、專斷型、溺愛型和忽視型四種。
在溺愛型教養模式中,父母很少會為孩子建立規則,他們對孩子過度地寬容放縱,同時又一味地沒有節制地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
在溺愛教養模式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往往以自我為中心,缺乏責任感、同理心和換位思考的能力,不能明辨是非。同時由於父母的過度保護,這些孩子長大之後通常欠缺獨立自主的能力,與同齡的人相比動手能力比較弱。再加上一些父母對孩子物質上過度地滿足,容易讓孩子養成揮霍浪費,不懂得節制的惡習。
孩子要寵但不能慣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充分的愛和自由。在童年期間對愛的感知「富裕」的孩子長大後心裡往往積蓄了很多的正能量,有面對挫折和擊敗困難的勇氣與決心。
而在成長過程中充分享受過自由與平等的孩子通常也能以平等和尊重的方式對待他人。而且他們能在自己好奇心的驅使下對世界和自我發起自發的探索,能發現自己的興趣,培養自己的興趣。可是,愛並不意味著放縱,自由也並不代表不加幹預,沒有規則。
在權威型教養模式中,孩子通常成長在一個平等的環境中。父母與孩子之間平等地對話,坦誠地溝通、分享,同時父母對孩子情感需求的也能積極響應…基於這些溝通模式下,孩子就會信任父母,也更願意與父母合作。
教育需要有威信的人來說話,年幼的孩子還沒有判斷是非的標準,他們需要心目中一個威信的形象來引導他們,告訴他們正確的做法,他們需要有規則的愛。
愛與規則並不對立
一些父母可能會有所顧慮:我們對孩子唱黑臉了,「鐵面無私」地要求他,給他建立規則,會不會「傷害」到了我們和孩子之間的感情橋梁?
年幼的孩子其實就像一株藤蔓。他們脆弱,需要大人無微不至地照料,給他們愛。與此同時由於人格等方面的發育還未成熟,他們也需要大人成為一棵筆直的樹,牽引著他們往正確的方向攀爬,這個方向其實就代表了規則。
父母要有威信但是不能有特權
孩子雖然小,可也應該被平等地對待。孩子要遵守規則,父母也必須遵守,只有這樣你才能讓孩子信服,並願意聽從你的指導。
相反地,在日常生活中,無關是非對錯的事情上,父母可以反過來讓孩子指導甚至是支配自己。盡情地享受著父母對他們的寵愛。
父母應該尊重和理解孩子
尊重和理解是一切溝通的前提,在親子互動中也不例外。即使孩子破壞了規則讓你很生氣,你也不能帶著你洪水猛獸般的情緒去不問緣由地呵責他。
你應該做的是蹲下來,去傾聽他和感受他,了解他為什麼會這樣做。是因為他不懂得這樣做是錯的,還是明知故犯。你需要發掘到他內心深處的渴望,在給了他情感上的慰藉後,再去矯正他,告訴他正確的做法。
文/來源網絡
(本文來自:百度寶寶知道 親子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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