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讓筆者想起了所在醫院一位年輕醫生的經歷,他是一位呼吸科的醫生,去年接診了一位70歲的老年患者,既往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壓和房顫病史,因咳嗽咳痰及呼吸困難加重2天收入呼吸科住院,治療效果很好,三天後病人病情就緩解了,要求出院。
由於入院時該醫生發現患者有高血壓和房顫病史,於是為患者做了一個房顫的CHADS2評分,結果為1分,暫時可以不進行抗凝治療。由於當時也正值周末,也來不及請心內科會診,在患者的強烈要求下,這位年輕醫生就讓患者出院了,出院前還專門告知了患者可能會發生的風險,但只停留在口頭上,由於缺乏經驗,這位醫生沒有與患者或授權家屬籤署知情告知書。
結果患者早上出院,當晚就被送回了醫院,腦梗了。於是這名醫生就被患者家屬告了,最後做了醫療事故鑑定,這名醫生存在輕微過錯,負15%的責任。
醫院檢查一上午醫生說沒事,晚上得腦梗死,醫生有責任嗎?
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地說醫生有或者沒有責任,因為醫生在面對每一名患者時,除了診斷治療疾病之外,還需要處理許多事情,例如醫患溝通,病情告知,醫療文書的籤署和書寫等,因為稍有做不到的地方都可能會成為日後醫療糾紛的證據,所以醫生面對每一位患者的情況都是複雜的,但如果醫生存在以下幾種情況時,那多半是要負責任的。
1.漏診
雖然在醫院檢查一上午,最後醫生告知患者沒事,但如果是因為醫生自己的大意忽略了患者的某些症狀體徵或者異常的檢驗結果,導致患者腦梗死漏診了。原本患者應該是馬上收住院治療的,結果醫生讓患者回家,晚上病情加重了,這種情況醫生肯定是有責任的。
2.誤診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誤診,因為同一種症狀體徵可能會由不同的病因引起,例如腦梗死會導致單側肢體乏力,早期可能只有輕微的症狀,但醫生卻誤診是頸椎病或者腰椎病變引起的,由於症狀不明顯,所以告訴患者沒事,回家適當休息就行,結果晚上腦梗死加重了,這種情況醫生也是有責任的。
3.風險告知不到位
這種情況跟文章開頭所說的案例類似,如果患者本身存在著導致腦梗的高危因素,如房顫、高血壓、高脂血症、糖尿病等,但醫生卻沒有告知患者可能會發生腦梗的風險,只是簡單的跟患者說沒事,又或者告知了但沒有籤署書面知情告知書,就讓患者回家。患者在家裡出現問題,醫生也是脫不了責任的。
相信住過院的患者都知道,剛入院時需要患者或者家屬籤署的文件越來越多,其實那也是醫生的無奈之舉,因為當下我國醫患矛盾越來越尖銳,患者的維權意識也不斷提高,所以醫生也需要通過這些醫療文件保護自己,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但無論如何,大多數醫生都是希望患者早日康復的,還是希望醫患雙方都能夠相互尊重,和諧共處吧。
#百裡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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