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丹平 實習生 付志剛 通訊員 郭健嘉軍)「別人能養狗當寵物,我就不能把雞當寵物養」,肖某因買來的公雞報時相當準確,就把公雞當成寵物來養了。誰知不但影響了鄰裡關係,還差點被罰款,後在執法人員的說服下,主動將公雞處理了。
家住南京鼓樓區東寶路的王大媽最近心煩得很,鄰居在院子裡飼養了一隻公雞,每天凌晨公雞準時打鳴幾次將王大媽的小孫子從睡夢中驚醒,王大媽多次上門交涉,卻被以各種理由拒絕。
南京鼓樓區城管江東執法中隊接到舉報後,派人趕到現場,果然看見一隻公雞。執法人員立即找來該雞的主人肖某,告知他的行為已違反了《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並且影響了周圍居民生活。剛開始肖某對王大媽的投訴行為表示相當大的意見,不僅拒絕接受執法人員的調查詢問,而且把大公雞藏起來,自己也閉門不見。後在執法人員的多次勸說下,終於了解了肖某養雞的原因。執法人員還給肖某算了一筆鄰裡關係帳:養雞不僅使鄰居關係搞僵,還要接受相應的處罰,這帳「划不來的」。在執法人員的說服下,肖某主動將公雞處理了。